(一)贯彻执行城市运行和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领域知识体系、话语体系、工作体系等构建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数字化城市体征指标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领域市域业务事项、事件数字化管理、应用集成、业务贯通等方面统筹协调的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领域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闭环落实的高效指挥链的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领域感知发现、监测预警、决策支持、反应处置、终端反馈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领域事件流转、平台维护、应急值守的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领域重大融跨场景动态评估、考核监督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值班和紧急信息报送事务性工作,承担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单位值班和紧急信息报送指导和督促的事务性工作。 (十)承担全区“民呼我为”、区政府对外公开电话等事务性工作。 (十一)承担城管监督员队伍业务管理和人员培训,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日常管理事务性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