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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39XD/2025-000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经开区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发布日期 ] 2025-05-27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万州经开区建设领域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5-05-27 来源:万州经开区
语音播报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5年万州经开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所属国有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各级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万州安委办〔202536号)要求,决定在万州经开区建设领域开展2025“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学习提升、宣传教育、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经开区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促进经开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530日至630日,“安全宣传咨询日”616日。

四、重点工作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把相关内容贯穿到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具体活动中去,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二)开展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 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各在建项目要围绕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履职管理等重点,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等,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分析会,营造安全警示教育氛围。各项目负责人要专题讲安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普法”等活动,推动项目全员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2. 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结合“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片和公益广告,举行安全倡议、专家讲座等活动设立咨询台面向项目所有人员宣传解答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安全事故避险逃生技能等安全知识。

所属国有企业和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组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开展1次宣誓仪式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同时要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等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宣传海报和标语、设置宣传展板、LED滚动播放安全知识要点等。每个项目张贴、挂设大型“安全生产月”宣传海报或宣传标语不少于2副,展板、宣传栏和小型宣传标语等不少于10副;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每个楼栋不得少于2副宣传标语。

3. 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项目要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包含疏散逃生内容的应急演练要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实战应急演练活动。

(三)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本单位、本项目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实施有奖举报,鼓励广大群众、企业员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各在建项目应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同时,要严格落实《防范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要点》(渝建质安〔2022103号)要求,以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等易发高发事故为重点,加大打击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不安全行为力度;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至少带队开展1次本单位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牵头建立隐患整改销号台账,将排查整治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闭环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成果运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心组织,细化方案,有效完成活动规定内容。结合活动的开展,同步布置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调整人员、资金、制度等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完成2025年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二)强化落实督促

建设局和区住建服务中心将对各单位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实行差别化管理,对隐患突出的责任单位从重进行行政处罚。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及时收集提供活动资料(包括视频、图片、文字等),每个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在625日前报送至少5张照片和1条短视频,各所属国有企业及在建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于627日前报送活动总结至建设局;其中,三投司统一收集并报送管理项目资料。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20255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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