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便民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便民服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统筹负责乡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管理,指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承担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领域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审,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定期核查,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初审,特困人员供养申请初审,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给付,核对申请家庭或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助学保障提出初审意见;办理老年人权益保障、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人民调解员因工致伤致残医疗和生活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有关事务。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承办国企部分困难双解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初审,申请国企困难下岗分流人员社保缴费补贴审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和待遇申领、注销登记,领取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办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和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社会保障卡日常业务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审,创业担保贷款资格申请初审,就业援助对象确认,低保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承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参保信息变更、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承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办理初审、光荣牌悬挂和服务管理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因机构改革,原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和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退役军人服务站两个单位重新设置为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一个单位,本单位为重庆市万州区柱山乡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系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 44.89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增加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16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65.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51.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6.9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44.89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增加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5.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37万元,比2024年增加4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37万元,比2024年增加44.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后人员增加等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无“三公”经费预算,公务车辆和公务接待费全部由柱山乡人民政府本级列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5年无项目支出预算,所以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23-5885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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