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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520F/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长岭府发〔2024〕1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长岭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5-17
[ 发布日期 ] 2024-05-22

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岭镇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5-22 来源:万州区长岭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岭镇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岭府发〔202418

各村(居),各站、办、所、中心: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长岭镇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长岭镇人民政府

      2024517

   (此件公开发布)

长岭镇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

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森防指《关于印发〈重庆市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森防指〔20242号)和区森防指《关于印发〈万州区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州森防指〔20245号)要求,为全面排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形势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持续盯紧林区及林缘重点设施、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可能受火灾威胁的重点目标,推动数字赋能,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构建台账明晰、责任到人、闭环管控、动态更新的管理体系。严厉查处违规用火,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行动时间及方式

(一)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41120日。

(二)行动方式。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镇森防指办公室具体牵头实施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汇总形成镇总台账。镇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经发办、民政办、文化服务中心等办公室按照要求和责任分工,聚焦本行业森林火灾风险,组织开展行业内隐患排查,形成行业分台账。

镇制定本级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落实专人,按进度、按要求逐项开展林区责任主体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向区森防指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台账,按照要求将森林火灾隐患自查相关情况录入市级系统,形成常态机制。

三、重点范围

加强对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以内重点设施、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目标和重点人群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建立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隐患台账。

(一)重点设施。主要包括输配电站及线路、通信基站及线路、天然气管道、储油加油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爆材库)、水电站等。

(二)重点部位。主要包括高山生态移民安置点、村林密接、农林接驳、坟场和林区在建工程等。

(三)重点区域。主要包括龙泉自然保护区、乡村旅游景区等。

(四)重点目标。主要包括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及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

(五)重点人群。主要包括老人、小孩、智力障碍和精神病患者等。

四、工作任务

(一)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1.常态化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在前三年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从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等方面,持续对林区及林缘的电力线路、油气管道、通信基站和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部位,坟场、依托森林资源建立的乡村旅游景区、林缘农耕地和火情多发地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查找各村(居)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林区经营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和护林员巡护责任存在的问题隐患,持续完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并建立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牵头: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各村(社区))

2.深入开展行业领域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行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镇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经发办、规环办、社事办、文化服务中心等办公室要各负其责,对自然保护区、林区工程施工现场、乡村旅游景区、林区内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穿越林区公路、民爆仓库、林区输配电设施、天然气管线、林区住宿企业(农家乐、民宿)、加油站(储气站)、通信基站、林区公墓(集中坟区)、林缘附近民居(传统村落)等森林火灾风险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形成本行业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清单,并动态更新。(牵头:农业服务中心;配合:相关办(站、所、中心)、各村(社区))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严厉打击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以内违规农事、祭祀、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并将查处情况登记归档。重点查处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以及其他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行为。(牵头:农业服务中心、规环办;配合:长岭派出所、各村(社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垃圾及烧灰积肥、烧埂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3.违规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下、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焚烧疫木、点烧阻隔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野外吸烟、烧烤、野炊和烧篝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职责分工

本次专项行动由镇森防指办公室统筹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协同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一)镇森防指办公室

在镇森防指领导下,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督促各办公室、各镇直单位、林区经营主体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督促指导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耕地、农林接驳区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2.林缘附近民居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3.负责林区及自然保护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并及时录入。

4.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建立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

5.协助其他相关办公室在重庆市森林草原智慧防火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智慧防火平台)的问题录入与整改。

6.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火因调查,查明起火时间、起火地点、起火原因并负责行政案件查处。

(三)应急办

负责林区及林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关闭煤矿、非煤矿山、穿越林区公路、民爆仓库等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四)经发办

1.负责林区及林缘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林区内林缘天然气管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2.负责林区及林缘城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仓库等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3.协调配合林区无线电固定监测站、通信基站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4.负责林区及林缘农家乐、加油站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整改。

(五)长岭派出所

协同开展违规用火案件查处,会同开展火因调查,负责刑事案件侦办。

(六)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文物保护单位、乡村旅游景区等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七)社事办

负责林区及林缘民政服务机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办公室、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充分认识行业安全重要性,管行业就要管安全,责任科室发挥好抓总统筹作用,配合科室要积极协调配合,聚焦本领域工作重点,严密排查隐患。

(二)扎实开展,确保工作质效。要结合实际,聚焦林区及林缘的电力线路、油气管道、通信基站和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部位,坟场、依托森林资源建立的旅游景区、林缘农耕地和火情多发地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

(三)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对于排查到的隐患,各办(站、所、中心)要形成台账,经分管领导研判后,每月定期向镇森防指办公室报送问题,镇森防指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避免因录入排查问题数量少、问题质量低、整改不及时等问题被上级通报的情况。排查出的问题实行动态整改清零,及时销号,并且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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