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小周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5989C/2024-00006
[ 发文字号 ] 小周府发〔2024〕2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小周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5-28
[ 发布日期 ] 2024-06-11

重庆市万州区小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小周镇饮用水源管理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6-11 来源:万州区小周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小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周镇饮用水源管理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的通知

小周府发〔202420


各村(居):

现将《小周镇饮用水源管理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小周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小周镇饮用水源地管理工作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演练方案

当饮用水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按事件的危害性及影响范围,根据《小周镇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的要求,及时上报小周镇政府,当事件超出小周镇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由万州区政府、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启动《万州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小周镇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的应急机构、应急组织、应急响应程序、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可作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应急预案的衔接点,衔接内容主要包含区域内可调动的专业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情况,可调用的专业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情况,应急物资的种类及存放位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具体给出,并做好事先告知及储备,以备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需要外部支援情况下能迅速调用。

当饮用水水源地内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镇政府接到上报情况后,问题集中分析,镇应急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通过镇内应急资源调动和各部门配合,突发环境事件能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不需要外部援助。此时本预案应与《小周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有关水污染事件防治的部分衔接。

预警信息发布后,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视情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关闭污染水源。在涉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告知公众避险,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应急准备。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加强环境监管,立即组织开展环境监测,适时掌握污染动态。通知水厂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停止取水、深度处理、低压供水等准备。

(4)信息监控。核实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来源、进入水体的污染物种类和总量、污染扩散范围等信息。

(5)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