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州区太安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 行动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州区太安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
行动方案》的通知
太安府发〔2024〕20号
各村(社区),各室、办、中心、执法大队,各镇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风险和用户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万州区太安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太安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风险和用户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燃气管道全覆盖排查,实现排查率和隐患整治率100%;开展单位和居民用户全覆盖排查,实现入户检查率100%,隐患整治率100%。通过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行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细致的治理,确保燃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专班
太安镇成立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专班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姜先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波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李 苹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成 员:向 祥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黄晓均 经发办主任助理
银 航 经发办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办,由黄晓均兼任办公室主任,银航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燃气管道全覆盖排查整治
督促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对照燃气管道清单逐一排查,对照《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标准规范,联合利通燃气公司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超期未检、第三方施工破坏、违章占压、安全间距不足、锈蚀破损、安全设施失效、标志标识缺失、相邻空间未落实燃气安全巡查监测责任等隐患,和用户沟通协调落实整改。
(二)开展用户使用安全隐患全覆盖排查整治
督促配合利通燃气公司建立用户清单,针对餐饮、酒店、宾馆、学校、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工业企业、单位食堂、大排档、“九小场所”等单位用户以及居民用户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消除瓶、阀、管、灶、用气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燃气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按照应急管理规定和预案编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经发办联合执法大队加强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抢险设备配备;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建设微型应急救援站(点),充分发挥基层队伍隐患排查、宣传动员、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作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强化接警处警应知应会培训教育,提升响应、处置能力。
四、工作步骤
本次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时间为2024年3月—12月,之后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成立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制订专项治理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4—9月)。联合利通燃气公司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燃气管道、单位用户等底数并建立清单,在7月底前完成燃气管道、单位用户全覆盖排查,在9月底前完成居民用户全覆盖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实时跟进,及时整改。
(三)整治改造阶段(4—11月)。对查出的风险隐患立查立改并全面完成整治,并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全面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信息数字化建设等工作,持续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
(四)考核评价阶段(12月)。镇燃气专班对专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检验,确保整改项目质量达标、隐患清零。
五、乡镇负责人、属地派出所负责人、联络人员、协同人员工作职责
(一)乡镇负责人职责。负责人由乡镇分管经济的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同人员开展沟通协调工作。
(二)属地派出所负责人职责。由属地派出所所长担任,负责处置沟通协调工作中出现的纠纷事件。
(三)乡镇联络人职责。联络人负责对接区级专班,落实专班有关工作部署任务。及时查看数字工作台小程序上推送的信息,
督促乡镇各协同人员配合燃气经营企业完成入户检查及隐患整改。
(四)乡镇协同人员职责。一是要能够熟练使用微信小程序协同入户。二是负责对企业排查情况在数字工作台小程序上进行确认。三是负责对企业推送的拒绝入户、到访不遇用户进行现场核实并和用户沟通协调确认下次入户安检时间。四是负责对企业推送的用户拒绝整改或不配合整改隐患和用户沟通协调落实整改,多次沟通依然不整改的及时通过数字工作台向区级专班及乡镇联络人员报告。(乡镇负责人、联络人员、协同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餐饮等单位用户排查涉及专业种类多,各有关各办、中心、大队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建立联合排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齐抓共管,督促整改。在燃气企业检查人员入户安检的过程中,如遇到拒绝入户、到访不遇、未用气、隐患整改等方面问题,各村(社区)前期报送的政府协同人员要和用户协商沟通,完成入户检查。居民用户排查体量大,经发办要牵头燃气经营企业,组织社区、楼栋长、专业机构等力量,分片包干、包楼入户,解决入户难、整改难等问题,确保居民用户入户排查整改全覆盖。
(二)开展燃气安全宣传。以全区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为主题,围绕近年全国各地发生的各类燃气安全事故案例,经发办组织各村(社区)广泛宣传法规知识、安全知识、入户安检、隐患整治和燃气保险等,倡导燃气用户应当购买合规的燃气器具和燃气保险。
(三)信息收集报送。各村(社区)要定期做好工作梳理,建立燃气单位、居民用户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每周五中午12点前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区工作专班报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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