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陈家坝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办事处
关于建立陈家坝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的通知
万州陈办发〔2025〕48号
各村(社区),街道各办(站、所、中心、大队)、辖区各派驻单位:
为切实做好街道精神卫生工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有效预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重庆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建立陈家坝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各成员单位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
组 长:晏宗荣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伊伟琳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郎永娥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余志伟 陈家坝派出所所长
成 员:平安法治办、民生服务办、经济发展办、残联、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陈家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家坝街道司法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民生服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郎永娥同志兼任,负责全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平安法治办公室
1、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作为街道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重庆建设有关督导评价体系,加强工作调研、督导指导;检查村(社区)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指导村、社区开展患者排查发现、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肇事肇祸案(事)件责任倒查。
2、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有效推动监护责任落实。督促以奖代补对象履行《有奖监护协议》,推动“以奖代补”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3、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患者的综合监管、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机制,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事肇祸现场处置、社会面管控、舆情引导等工作。
4、负责与派出所处置辖区内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患者的肇事肇祸行为。负责协调督促推动辖区内各职能部门落实管理救助政策措施,开展有关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二)民生服务办公室
1、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救治救助、督导考核等具体服务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综合管理机制会议,动态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定期交换信息。
2、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和各项信息采集工作,负责完善各类台账。
3、负责分级分类定期开展病情诊断和危险性评估,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
4、落实好贫困患者社会救助,帮助患者及家属申请相关救助帮扶政策,负责申办免费服用第二代药。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将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高风险患者肇事肇祸风险防控。
(四)残联组织
加强政策宣传,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办理残疾人证,配合有关部门维护精神残疾人合法权益。协助做好患者排查、随访管理和社区康复服务等工作。统计报告精神残疾患者办证等信息,为贫困患者落实治疗救助等政策措施。
(五)陈家坝派出所
1、快速依法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肇事肇祸行为,负责落实车辆。牵头警情处置、案件办理、执行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和强制医疗等工作。
2、按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级管理要求,协助街道开展患者患者筛查、高风险患者随访管理、发病患者配合送医、失访患者查找等工作。共同落实患者联合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随访。
3、定期交换信息,查找流浪乞讨患者原籍。
(六)陈家坝司法所
负责司法行政监管场所内疑似患者筛查工作,指导普法责任部门开展精神卫生普法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为精神障碍信访、精神障碍医学鉴定、肇事肇祸患者提供法律服务,开展善后处理等工作。
(七)陈家坝卫生服务中心
1、建立重精患者健康档案、台账,负责卫生库系统数据动态管理,收集、汇总。
2、组织精防医生、社区医生开展患者排查,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患者诊断治疗和危险性等级评估、信息交换、随访管理和参与应急医疗处置工作。对患者进行健康体检,每年至少一次。
3、按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分级管理要求,对患者及其监护人进行健康教育、服药治疗、康复指导、生活技能训练、心理疏导等。
(八)医保部门
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患者纳入资助参保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患者按照规定落实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政策,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精神疾病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九)村(社区)
1、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为精神障碍患者营造关爱、包容、接纳、帮扶的社区环境。
2、成立由村 (社区)书记为组长,精防人员、驻村(社区)民警、村(社区)康复协调工作人员、网格员、患者监护人等为成员的患者关爱帮扶团队。开展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做好登记,定期召开帮扶团队例会,严格落实“五帮一”措施。
3、负责定期开展排查,建立健全台账,实时更新。全面清楚掌握重精患者家庭情况,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肇事肇祸应急处置机制,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紧急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在条件具备时采取临时有效措施。
5、督促患者家属和监护人,做好患者社区康复,按医嘱服药;加强看护,及时发现患者异常行为,保持与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的联络。
附件1:陈家坝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附件2:陈家坝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
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万州区陈家坝街道办事处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定期会议制度
街道综合管理机制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集体研究、村(社区)关爱帮扶团队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负责召集,动态分析掌握工作推进情况,综合研判辖区患者风险,研究升降患者风险、管控等级,对紧急情况、特殊患者要强化预警预防,落实管控措施。研究解决患者管理、服药、治疗、康复等问题,协调推动落实政策措施,防范化解肇事肇祸风险。重要敏感时段或视情临时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服务管理工作中的突发、突出问题、重大问题。
(二)全面排查制度
按照属地主责的原则,街道每年春秋两季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村(社区)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排查,逐村逐户、人人见面,专项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街道综合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应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滚动排查。排查发现与信息交换相结合,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为辅的原则,建立健全疑似患者排查发现机制,及时全面拉网式发现并掌握本辖区疑似患者底数及情况,做到应排尽排、应列尽列、应管尽管。
(三)病情诊断和危险性评估制度
街道综合协调机制做好统筹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辖区所有患者的健康体检,每半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病情诊断和危险性评估,发现患者病情波动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患者风险等级依次分为红、橙、黄、绿四色风险等级,由村(社区)关爱帮扶团队提出,街道综合协调机制初步研判审核、复核认定,报区级部门符合认定和备案。
(四)信息交换制度
街道综合协调机制成员之间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信息交换,相互通报患者随访、诊断评估、肇事肇祸等情况,跟踪患者住院、服药、监护、病情等信息。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精防人员、社区民警、网格员之间应当实时共享共同关爱帮扶的患者信息。村(社区)关爱帮扶团队成员日常发现患者有失访、无监护、服药不规律等情况要立即报告组长及街道综合协调机制;患者离开居住地后,原关爱帮扶团队及时报告街道综合协调机制,由街道综合协调机制交换信息;如跨省流动,由区级部门书面函告同级居住地相关部门。
(五)联合随访制度
村(社区)关爱帮扶团队根据患者健康状况,按照分级分色管理要求定期开展随访,了解患者现实状况、病情变化、治疗服药、监管看护、在(失)控等情况,填写随访探视积分表,并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原则上由精防人员发起随访,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参与随访,患者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随访。社区民警应当参与红色、橙色、黄色高风险等级患者的随访,基层民政干部应当参与贫困患者的随访。对红色风险对象原则上要送医治疗,村(社区)关爱帮扶团队联合处置。对于未入院治疗的病情不稳定患者,要落实患者治疗服药、病情监控、行踪掌握,联系精神专科医生进行用药指导,定期监测患者病情变化和疗效评估,及时调整用药,督促监护人落实全天候监管看护责任。关爱帮扶团队每周组织一次联合随访,每半月开展一次诊断评估,根据患者危险性情况,必要时增加随访频次;对橙色风险患者每半月组织一次联合随访,每月开展一次诊断评估,督促监护人落实监管看护督促服药等监护责任,确保按医嘱规律服药,患者病情复发要及时报告并送医治疗;对黄色风险患者每月组织一次联合随访,每三个月开展一次诊断评估,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确保按医嘱规律服药,患者病情复发要及时报告并送医治疗;对绿色风险患者每三个月组织一次联合随访,每半年至少面访一次,每半年开展一次诊断评估。如在随访过程中发现患者符合红色、橙色、黄色高风险管控要求的,关爱帮扶团队要及时报告副召集人,迅速按要求升级服务管理。
在重大敏感节点期间,增加随访频次和力度。
(六)及时送医制度
对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病情不稳定患者,关爱帮扶团队应当协助监护人将其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监护人阻碍实施住院治疗的或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可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七)应急处置制度
患者或疑似患者有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危险的、伤害自身行为或危险的,事发地关爱帮扶团队要及时报警,尽力保障自身和其他群众的生命安全,上报综合管理机制有关领导。辖区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出警控制事态发展,即时调度指挥最小应急单元力量先期处置。综合管理机制协助有关单位共同开展现场处置、送医救治、善后处理、信息上报等工作。
(八)救治救助制度
定期开展患者救治救助政策宣传,帮助符合条件的患者及家属申请相关救助帮扶政策。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免费服用抗精神病药物,严格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有效推动监护责任落实。鼓励对无监护、弱监护及服药依从性差的患者推广使用长效药物,有效控制病情。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患者,要落实以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为辅的“双列管”措施。居住地负责患者的日常管理、现场处置、就近送医等工作,户籍地负责解决医保、救助及治疗费用等实际困难;在公共场所疾病复发或肇事肇祸的,发现地公安机关要先期处置,需要送医的就近送精神卫生医疗治疗,医疗机构不得拒收。发现地公安机关及时联系患者户籍地公安机关或者患者家属接回。患者家属拒绝接回或无法核对身份的,交由发现地民政部门开展救治救助工作。对流浪街头、身份信息不明的患者,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依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提供临时救助服务。
附件2
万州区陈家坝街道办事处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决定建立陈家坝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
1、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街道平安法治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残联、陈家坝司法所、陈家坝派出所、陈家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
2、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组长或副组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3、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沟通。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通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研究升降患者风险、管控等级,决定出入库;
2、研究制定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3、研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4、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工作、交换信息等;
5、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1、 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重要敏感时段或视情临时召开会议;
2、联席会议议题由各成员报办公室汇总后交会议审定;
3、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对各村居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
4、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要求;
5、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形成合力,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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