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万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2)牵头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
(3)研究拟订全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的制度、办法和监督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
(4)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并组织实施;对各单位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5)负责对有关单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受理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6)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网上办事平台的推广应用、运行监管工作,负责“智能大厅”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
(7)统筹指导协调全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分中心、镇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进行考核。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7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6.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04.6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经费拨款增加304.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76.7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1.03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0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04.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3.6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61.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6.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6.77万元,比2024年增加30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81万元,比2024年增加43.63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级行政及参公单位公用经费按规范后标准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10.96万元,比2024年增加26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区政务服务办项目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新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转。
本部门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0.59万元,比2024年增加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务;公务接待费2.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3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下属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促进远程异地评标交流学习,公务接待经费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9万元,比2024年增加1.2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下属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因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需要,公务车使用频率增加,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事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1.80万元,比上年增加18.74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在编人员变动、区级行政及参公单位公用经费按规范后标准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部门下属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2.6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42.6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9.16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10.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正兰 联系方式:023-5896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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