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 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
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万州村镇〔2026〕7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现就下达我区2026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6〕3号)要求,现下达我区2026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97户(C级15户、D级46户、无房户36户)。
二、改造时限
各镇乡街道要强化工作调度,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确保2026年4月30日前全部开工,2026年11月30日前全部竣工验收,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同步录入信息。
三、改造方式及标准
(一)改造方式
C级危房改造必须修缮加固,D级危房改造原则上拆除重建。少数经鉴定为D级危房且为木质穿斗结构的房屋,可采取修缮加固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选址受限无法新建房屋的农村D级(无房户)危房改造户,可采取购买或置换同村(社)闲置安全农房的方式保障住房安全。
(二)改造标准
1.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住房应符合《重庆市万州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在不突破《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规模的前提下,原则上建筑面积1人户不小于40平方米、不大于60平方米,2人及以上户不小于20平方米/人、不大于40平方米/人。
2.修缮加固的住房应满足以下要求:危险点构件全部更换或维修;房屋安全隐患全部排除,达到住房安全要求。
3.新建住房应满足以下要求:选址安全,无切坡或边坡已治理;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具备卫生厕所,做到人畜分离;建筑面积符合政策要求;房屋达到住房安全要求。
附件:2026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
(联系人:黎琼;联系电话:5852038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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