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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576431P/2026-00049
[ 发文字号 ] 万州村镇〔2026〕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4-09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 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6-04-21 来源: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6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

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万州村镇20267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下达我区2026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第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63号)要求,现下达我区2026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97户(C15户、D46户、无房户36户)。

二、改造时限

各镇乡街道要强化工作调度,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确保2026430日前全部开工,20261130日前全部竣工验收,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同步录入信息。

、改造方式及标准

(一)改造方式

C级危房改造必须修缮加固,D级危房改造原则上拆除重建。少数经鉴定为D级危房且为木质穿斗结构的房屋,可采取修缮加固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选址受限无法新建房屋的农村D级(无房户)危房改造户,可采取购买或置换同村(社)闲置安全农房的方式保障住房安全。

(二)改造标准

1.D级危房拆除重建、无房户新建住房应符合《重庆市万州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在不突破《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建设规模的前提下,原则上建筑面积1人户不小于40平方米、不大于60平方米,2人及以上户不小于20平方米/人、不大于40平方米/人。

2.修缮加固的住房应满足以下要求:危险点构件全部更换或维修;房屋安全隐患全部排除,达到住房安全要求。

3.新建住房应满足以下要求:选址安全,无切坡或边坡已治理;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具备卫生厕所,做到人畜分离;建筑面积符合政策要求;房屋达到住房安全要求。

附件:2026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49

(联系人:黎琼;联系电话:5852038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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