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住房城乡建委)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管理秩序。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经费计划、管理和使用。会同财政部门筹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编制年度收支计划。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牵头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监督执行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按规定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4.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贯彻实施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指导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负责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管理。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负责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5.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编制和发布地方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
6.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按规定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7.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工作。编制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负责人民防空疏散地域(基地)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通信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人民防空警报建设、管理和警报试鸣及发放工作。负责人民防空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及其他设施设备的开发利用、维护管理、安全生产和平战转换。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练。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组建和训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战时职责按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动。
8.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拟订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区级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
9.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提升工作。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
10.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拟订城市轨道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监督协调。监督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物业开发,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
11.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牵头拟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负责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镇乡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2.指导村镇建设。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
13.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4.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5.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贯彻实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6.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7.将万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万州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区住房城乡建委。划转后,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区住房城乡建委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18.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开展相关领域国际国内交流合作。
19.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万州区住建委内设科室14个,主要有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安全信访科)、行政审批科、计划财务科、房地产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住房保障管理科、质量安全管理科、勘察设计管理科、人民防空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挂排水管理科牌子)、重点建设办公室、村镇建设管理科和建设工程消防科。下设3个非独立事业单位:万州区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万州区城建档案馆和万州区城建综合开发管理站。有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9个。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0个,主要包括行政及参公单位2个: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万州区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支队;直属事业单位8个:万州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万州区城建工程管理处、万州区建设职工岗位培训中心、万州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万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站、万州区房屋管理中心、万州区房屋征收中心、万州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2672.17万元,支出总计42672.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916.88万元、减少59.59%,这由于本部门在2020年度的财政拨款收入为42618.58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36549.82万元。主要由于疫情等因素,导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安居工程、海绵城市、区级城建项目等工程项目推迟延后未支付。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173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443.27万元,减少47.2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2020年度的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减少,比2019年决算数减少36549.82万元,主要由于疫情等因素,导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安居工程、海绵城市、区级城建项目等工程项目推迟延后,资金被财政收回。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730.13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53.5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88.45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180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643.22万元,减少58.38%,主要原因是疫情等因素,导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安居工程、海绵城市、区级城建项目等工程项目推迟延后,资金被财政收回。其中:基本支出10242.96万元,占24.50%;项目支出31566.63万元,占75.50%。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6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98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小城镇建设结余资金87.11万元,住管中心上年度基本支出结转结余3.86万元使用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618.5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8781.78万元,减少57.97%。这由于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1550.89万元,支出为21551.89万元,较去年分别减少了28550.86万元和28549.8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在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等领域的资金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79.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87.41万元,减少30.58%。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本年度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支出收入大幅减少。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140.95万元,减少59.87%。其中城乡社区支出较去年减少14850.11万元;国防支出较去年减少1946.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较去年减少1781.03万元;农林水支出较去年增加40.72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较去年减少135.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去年减少22.3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去年减少22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去年减少7415.6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较去年减少3853.35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本年度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支出收入大幅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6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98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小城镇建设结余资金87.11万元,委系统直属单位住管中心上年度基本支出结转结余3.86万元使用完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占0.01%,年初预算数为0,此资金为财政追加预算,下达给直属单位房管中心解决棕榈长滩环湖物业遗留问题资金。
(2)国防支出14万元,占0.07%,和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用于人防宣传进高校进社区资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81.94万元,占8.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0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一是委属各单位新增人员,二是年中预算追加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预算及死亡抚恤金,导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472.9万元,占2.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下属单位人员变动大,我委综合执法支队划转4人至规资局,划转10人至城管支队,相应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资金预算也追减至规资局和城管支队。
(5)节能环保支出4534.74万元,占22.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5.43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追加了建委机关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排水管网易堵易涝点整治及排查项目,追加了建设中心万州区老城区雨污河流式管网改造项目。
(6)城乡社区支出12092.67万元,占59.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8.12万元,增长14.3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年休假财政补助资金预算、2019年目标考核奖(部分超额绩效)资金预算、沙龙公园停车场项目建设资金预算、万州小城镇及重点镇乡(特色小镇)建设项目资金预算、2020年农村建设工匠培训市级补助资金预算、2020年设计下乡补助资金预算等。
(7)农林水支出40.72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追加下达2020年第一批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用于杨柳河学堂湾河堤抢险工程;二是区财政追加下达2020年第十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预算,用于脱贫攻坚大排查危房鉴定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1366.14万元,占6.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00.14万元,减少81.2%,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大幅追加棚户区改造资金预算、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预算、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89.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6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7.09万元,减少10.31%,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住建综合执法支队划转14人至规资局和城管支队;二是目标考核基数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公用经费212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7.08万元,下降10.8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大幅减少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等费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邮电费、物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0万元。本年收入2155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50.86万元,下降56.99%,本年支出2155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50.86万元,下降56.9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部门在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项目支出上获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942.1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9525.92万元。在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获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806.1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6702.96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8.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77万元,下降42.5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12万元,下降32.5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一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3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市内因公出行、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24万元,下降33.3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19万元,下降29.9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14.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其他区外单位调研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53万元,下降62.1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93万元,下降40.9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加强了公务接待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强化了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2辆;国内公务接待171批次154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8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1.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09万元,下降17.0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规范了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经费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从而使得全年实际支出大幅下降。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规范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经费的内部管理和控制,降低了费用支出;另外也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本部门今年尽量减少了会议次数。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4万元,下降55.23%,主要原因是2020年较上年增加了危房鉴定培训和绿色建筑节能专项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8辆、应急保障用车2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07.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97.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07.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3%。主要用于采购日常办公用品设备,审计咨询服务,工程控制管理咨询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涉及资金31566.6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较好执行了项目管理和控制,做到专项经费专项使用,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部门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总得分为92.5分。
区住建委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
投入(5分) |
预算配置(5分) |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2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 |
3 |
2.5 |
|||
"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过程(25分) |
预算执行(10分) |
预算调整率 |
预算调整率=0,计2分;0-10%(含),计1.5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
2 |
0 |
多个项目为追加预算,预算调整率大于30% |
支付进度 |
每出现一个专项未按进度完成资金支付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2 |
疫情原因导致进度缓慢 | ||
指标或资金收回 |
无指标或资金被收回的,3分;有指标或资金被收回的,不得分。(净结余被收回得2分) |
3 |
0 |
疫情原因,指标、资金有结余等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
预算管理(10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0.5分; |
1.5 |
1.5 |
||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0.5分; | ||||||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0.5分。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2 |
2 |
|||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 ||||||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 ||||||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
2.5 |
2.5 |
|||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 ||||||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 | ||||||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 | ||||||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2分; |
2 |
2 |
|||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
公务卡 刷卡率 |
公务卡刷卡率达50%以上的,得2分。 |
2 |
1 |
|||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
资产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
2 |
2 |
||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
①资产保存完整; |
2 |
2 |
|||
②资产配置合理; | ||||||
③资产处置规范; | ||||||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 ||||||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1 |
|||
产出(50分) |
职责履行 (50分) |
承接市级考核工作 |
1.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及城市提升行动有序推进(4.9分);2.脱贫攻坚成效(10分);3.环境质量(5分);4.“双亮”活动(2分)5.招商投资促进工作成效(2分);6.营商环境(1分);8.经济发展主要检测指标完成率(2分);9.固定资产投资额(1分);10.财税工作(4分);11.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1分);12.政府运行情况(1分);13.全年落实河长制工作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管理达标率(1分);13.三峡后续项目建设完成率及水库规范管理达标率(1分);14.城乡容貌综合管理水平(2分);15.国家农业公园建设完成率(1分);16.人民防空工作稳步推进;(2分);17.高质量完成农村旧房整治提升计划3000户(1分);18.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1分);19.抓好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等业务(3.5分);20.其他保障工作到位(3.5分)。 |
5 |
4.9 |
装配式建筑自查和新型城镇化及增速扣0.1分。 |
区委、区政府下达工作 |
30 |
30 |
||||
基本职能工作 |
5 |
5 |
||||
重点专项工作 |
5 |
5 |
||||
基础保障工作 |
5 |
5 |
||||
效果(20分) |
履职效益(20分) |
经济效益 |
1.完成《万州区“双两百”城市建设年度工作方案》编制;2.统筹推进央企战略合作项目、城市提升重点项目实施;3.建成汽车南站人行地下通道等一批民生工程;4.完成32.6万户农户住房排查鉴定、945户建卡贫困户等3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3000户旧房功能整治提升;5.完成建筑业注册地总产值222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62亿元;6.有序推进和平广场等人防工程利用,充分发挥公共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经济效益;7.实施11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14个污水处理厂技改,新建镇乡污水管网72公里;8.完成棚户区改造900户,新配租公廉租房280套。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5 |
|
社会效益 |
1.加强勘察设计质量、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检测等执法检查,全年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完成老旧城区易堵易涝点整治,保障暴雨期间城市安全运行;3.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启动全区防空袭方案修订筹备;4.推进万州区“1903”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严格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和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建成防空地下室6万平方米;5.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纵深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6.房地产业发展平稳有序,成功举办万州城市推介会和2020年春、秋季网上房交会;7.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助推复工复产。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5 |
|||
生态效益 |
按照践行“一心六型”“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两化路径落地落实的要求,加速实施污水治理,城乡污水处理率85%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污泥无害化处理率100%。 |
5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含)以上计5分;85%(含)-95%,计3分;75%(含)-85%,计1分;低于75%计0分。 |
5 |
5 |
|||
总分 |
计分 |
100 |
92.5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0年实施项目未被市财政局抽取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骆云飞,联系电话:023-582257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