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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9-1499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0-18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区住建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18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万州区城乡建委为万州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全区规划编制、规划管理、测绘管理,实施城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市场监督及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万州区城乡建委内设科室13个,主要有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安全信访科)、行政审批科、计划财务科和城市规划管理科等。下设3个非独立事业单位:万州区规划管理处、万州区城建档案馆和万州区城建综合开发管理站。有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8个。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9个,主要包括行政及参公单位2个: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万州区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支队;直属事业单位7个:万州区城建工程管理处、万州区建设职工岗位培训中心、万州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万州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万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站、万州区规划设计院、万州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整合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责、区民防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房屋管理职责,组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保留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将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转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本单位减少万州区规划管理处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划转直属事业单位2个:万州区节水办、万州区招标办;新增了区房屋管理中心、区房屋征收中心、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等3个二级预算单位。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政府新会计制度建帐、财务核算及资产核算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6,548.72万元,支出总计66,548.7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273.48万元、下降34.6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2018年度的财政拨款收入为37603.42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5834.36万元;经营收入为3,691.28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057.43万元;其他收入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151.8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25183.56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8287.85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当年收入合计41,294.7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7,043.68万元,下降39.5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2018年度的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幅度较大,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5,834.3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03.42万元,占91.06%;经营收入3,691.28万元,占8.94%。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0.4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183.56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当年支出合计61,40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56.76万元,下降11.6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本部门在社会保障和就业的经费支出为812.77万元,较上年减少674.29 万元;在城乡社区支出经费为44092.54万元,较上年减少837.59 万元;在住房保障支出经费为3777.87万元,较上年减少7,371.4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6.28万元,占14.49%;项目支出49,500.46万元,占80.61%;经营支出3,007.64万元,占4.90%。此外,结余分配683.64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46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95.75万元,下降85.4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总量有所减少,项目建设推进较快、资金拨付及时、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效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603.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34.36万元,下降40.72%。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预算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34.89万元,增长252.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预算,农村危房改造,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补助资金预算,特色小镇(街区)及小城镇建设等项目资金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182.56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8,326.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8,056.49万元,下降12.14%。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657.76万元,增长446.7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支出的财政资金较大,并且项目建设推进较快,资金拨付及时,比如追加安排特色小镇(街区)及小城镇建设项目支出约5860多万。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59.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065.71万元,下降85.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总量有所减少,项目建设推进较快、资金拨付及时、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效率。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2.77万元,占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0.00万元,增长71.9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结算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5.05万元,占0.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22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医疗经费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600.00万元,占1.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节能环保资金预算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41,014.45万元,占70.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929.77万元,增长351.47%,主要原因是追加小城镇建设资金预算、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预算。

  (5)农林水支出11,886.14万元,占20.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86.14万元,年初无预算金额,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三峡后续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3,777.87万元,占6.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67.63万元,增长519.08%,主要原因是追加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5.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16.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9.21万元,下降26.23%,主要原因是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的退休人员经费划转由社保代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30.28万元、津贴补贴323.58万元、奖金196.31万元、 绩效工资1425.2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484.15万元等。公用经费3,70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3.30万元,增长33.6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差旅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等费用增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72.96万元、印刷费333.98万元、咨询费96.23万元、水电费93.89万元、差旅费628.73万元、工会经费407.31万元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5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5.99万元,增长3.70%,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本部门在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获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长较大为2014.91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376.51万元。本年支出11,95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5.99万元,增长3.7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城市公共设施的项目支出为2014.91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376.51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3.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4万元(因财政体制改革,导致2018年预算公开中“三公”经费的年初预算数与2018年决算公开中“三公”经费公开的预算数不一致),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44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为92.0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48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6.2万元,主要是用于经组织部门批准,派人与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开展项目磋商谈判,到英国学习财政管理先进经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6.2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年初预算数,年中因工作需要追加支出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有因公出国,费用为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0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市内因公出行、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万元(因财政体制改革,导致2018年预算公开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与2018年决算公开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公开预算数不一致),增加1.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量增多,因公出差次数、人数增加,费用增加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48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量增多,因公出差次数、人数增加,费用增加 。

  公务接待费25.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其他区外单位调研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8万元(因财政体制改革,导致2018年预算公开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与2018年决算公开中“公务接待费”的公开预算数不一致),下降27.5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3万元,下降11.36%,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接待内部管理和控制。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3辆(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中车辆数合计27辆,数量相差4辆,主要原因为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4辆应急保障用车为业务用车而未纳入公务车保有量计算);国内公务接待144批次1,9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8.7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0.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83万元,下降9.4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中车辆数合计27辆,数量相差4辆,主要原因为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4辆应急保障用车为业务用车而未纳入公务车保有量计算),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2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97.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89.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6.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9.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主要用于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如电脑、打印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约45080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较好执行了项目管理和控制,做到专项经费专项使用,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本部门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全年预算数45080万元,执行数为450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的产出和效果是本部门较好执行了项目管理和控制,做到专项经费专项使用,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社会、生态效益明显,较好的履行了本部门承担的城乡建设等职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是对效益影响评价不够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是以后在效益影响方面,将制定更多细致量化的指标,以便更加客观的对项目效益进行评价,从而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和公众的满意度。如2018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1998.66万元,执行数1998.6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是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较好执行了项目管理和控制,做到专项经费专项使用,圆满的完成了市住建委下达我区的棚户区改造任务503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多,存在的各种问题复杂,化解难度大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帮助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加强服务,改进项目管理措施,统筹协调,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把真正改善民生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好、做实。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李祥58966689

主管部门

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三峡平湖公司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998.66

总量

1998.66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998.66

其中:财政资金

1998.66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完成市住建委下达我区的棚户区改造任务500户,专项让资金发挥效益,把真正改善民生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做好、做实。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会同平湖公司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克服各方压力,化解拆迁安置各种问题,最终完成503户,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分)

全年完成值(分)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绩效目标合理(5分)

5

5

100.00%

资金到位(5分)

5

5

100.00%

项目资金执行(5分)

5

5

100.00%

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10分)

10

10

100.00%

项目质量可控性  (10分)

10

10

100.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10分)

10

10

100.00%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10分)

10

10

100.00%

数量指标500户  (15分)

15

15

100.00%

实际完成率(10分)

10

10

100.00%

完成及时率(5分)

5

5

100.00%

社会效益(10分)

10

9

90%

棚户区改造拆迁矛盾多。下一步将采取多种方式化解矛盾。

社会公众满意度   (5分)

5

5

100.00%

小计

100

99

说明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以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有关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例:

一是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高铁站前区域、双河口移民安置区原计划总面积为8平方公里,因绿地集团开发小区及龙溪河湿地公园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进度无法满足市级要求,实际实施面积减少1.25平方公里,调减至6.75平方公里,经联系市住房城乡建委,我区试点面积已满足市级要求的不少于5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建设,完成了既定的绩效目标。

二是资金投入情况:高铁站前区域(天子湖公园及周边部分)海绵城市工程等13个建设项目,投资共计约78822万元。

三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已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面积共计6.75平方公里(其中:高铁站前区域1.56平方公里,双河口移民安置区5.19平方公里),对试点建设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公园广场、公共建筑、老旧小区、雨污管网、河道及湖泊等进行了改造,建成了23万平方米绿色屋顶、108万平方米透水铺装、2万平方米雨水花园和下凹式绿地、9万平方米生物滞留带和生态树池。质量指标。根据万州城市规划区自然特征和环境条件,综合采用“净、蓄、滞、渗、用、排”等措施,将约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完善生态格局、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加强水安全、保障水资源,建设“具有山地特色的立体海绵城市”,实现试点区域“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四是建设效果:社会效益。通过实施天子湖滨湖路、周家坝大转盘、周家坝立交、双河口老万忠路段、龙华街等易堵点整治,实施透水铺装、绿色屋顶、雨水花园等LID设施后,有效解决了试点区域的城市积水问题。在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过程中,对试点区域内的老旧小区、破损道路、公园广场进行了提档升级,城市综合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并打造建设了天子湖公园、龙宝滨河公园,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生态效益。消除了水体黑臭。通过对双河口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及河道清淤、水生态修复等河道综合整治后,龙宝河于2017年已消除黑臭,达到初见成效的治理目标。降低了面源污染。试点区域范围内,尤其是双河口移民安置区下垫面多为硬质铺装,绿化面积较小,初期雨水地表径流污染严重。通过实施透水铺装、绿色屋顶、雨水花园等LID设施,有效地解决了试点区域的径流问题,降低了试点区域面源污染。保障了水质安全。以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为契机,通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解决了雨水混流、雨污混接和错接等问题;通过开展畜禽养殖场整治活动,消除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通过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及绿色防控技术,降低了沿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通过上述措施,大大缓解了龙宝河三峡库区回水区富营养化问题,对保障库区水质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18年实施项目未被市财政局抽取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牟兴春 023-5822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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