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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531508W/2024-00123
[ 发文字号 ] 万州应急〔2024〕4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23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优化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流程的通知

日期:2024-04-29 来源: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优化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流程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我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流程,确保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各个环节流转顺畅,提高工作效率,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成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际,现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接线、办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梳理规范,请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遵照执行。

一、接线环节

由指挥中心统一负责“12350”接线,接到涉及我局危化、矿山、工贸等直管行业的举报线索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时,能当场受理的,应当场告知举报人,并在接线后制作《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受理单》,按照程序送举报奖励工作分管领导和举报内容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审签。不能当场告知是否受理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无法联系举报人的除外。

二、办理环节

(一)案件分转。指挥中心统一接线后,经分管领导审签完毕,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转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核查处理。

(二)案件办理。矿山、危化、工贸、综合执法支队需安排1名专人负责处理举报投诉案件,根据举报线索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完成案件的调查核实、立案办理、执法处理、奖励发放、案件结案等流程。

(三)案件办结。承办科室及直属单位应当自举报受理之日起60日内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中进行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回告举报人。情况复杂的,经报请分管局领导同意,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需要延长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办理时间的,还需报请上级部门同意。

三、注意事项

(一)加强信息保密。请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使用、传递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严禁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一旦查实严肃处理。宣传报道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时,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二)严格办理时限。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纳入全市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对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举报线索查办闭环的”“未兑现群众举报奖励的”等情况予以考核扣分,请局机关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案件办结。

(三)积极开展工作。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数据将纳入市委办公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区县问题管控力综合评价细则》中,进行每季度排名考核,请局机关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鼓励企业内部举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同时要将多渠道收到的举报信息,及时、完整、规范地补充录入“安全生产举报系统”。

本流程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通知中的有关流程,如另有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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