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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531508W/2025-000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6-25
[ 发布日期 ] 2025-06-25

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日期:2025-06-25 来源: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1 (万州)应急罚〔2024〕综执支9-1 芜湖伟达大件起重运输有限公司 企业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和督促临聘驾驶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本次事故中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9.1.10 罚款人民币51万元。 202565
2 (万州)应急罚〔2024〕综执支9-2 季某发 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9.1.10 罚款人民币3.7392万元。 202565
3 (万州)应急罚〔2024〕综执支9-3 李某江 作为现场负责人管理缺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9.1.10 罚款人民币2.0895万元。 202565
4 (万州)应急罚〔2025〕综执支1-1 重庆若恒劳务有限公司 企业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明确作业人员岗位职责,未按制度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在本次事故中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9.1.10 罚款人民币51万元。 202569
5 (万州)应急罚〔2025〕综执支1-2 叶某友 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未健全本项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督促实施本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9.1.10 罚款人民币4.1968万元。 202569
6 (万州)应急罚〔2025〕综执支1-3 易某飞 作为项目安全员,未按制度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9.1.10 暂停安全生产有关资格六个月,罚款人民币1.7025万元。 202569

备注:已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信用中国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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