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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办理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8-30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办理区政协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复函

万州卫函〔202483


农工党区委会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关心!提出的《关于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救助基金的建议》(第237号提案)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母婴安全是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启动实施,高龄高危妊娠和危重孕产妇比例明显增加,为保障孕产妇安全,我区已建立多重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全区孕产妇特别是低收入困难家庭孕产妇救助问题

一、医疗救助方面

一是加强了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从2024年起,孕产妇产前检查费补助限额提高至300元,住院顺产分娩定额补助提高至600元。剖宫产及并发症按照居民医保住院政策报销,报销额度低于600元的按600元补足。二是健全了医疗救助制度。低保、特困人员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疾病住院救助比例为80%,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疾病住院救助比例为70%;其他救助对象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疾病住院救助比例为70%,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疾病住院救助比例为60%。每人每年救助封顶线为6000元。三是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救助对象患特殊疾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住院费用或门诊治疗费用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比例给予救助。其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按70%的比例救助,对其他救助对象按60%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0万元。救助对象患特殊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一次性住院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3万元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特殊疾病的救助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6万元。

二、民政救助方面

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根据家庭情况实施分类救助:1﹒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10000元;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超过1万元的,按超过部分的20%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10000元;3﹒城乡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在2万元(含)至3万元(含)范围内的,给予2000元救助;超过3万元的,在给予2000元救助基础上,另按超过部分的15%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10000元;4﹒其他家庭,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超过10的,按超过部分的10%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15000元。5. 因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申请2000元以内的临时救助。6. 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可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数,人均申请相当于13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临时救助。

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规定: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设立的,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制度安排,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各地在基本制度框架内不得新设制度。经与区财政局协商,建议在当前多重救治制度保障的情况下,暂不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救助基金。

再次感谢您们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关心,希望您们继续加强对我们工作的指导和帮助今后我们会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支持及相关资金。

此复函已经范嘉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反馈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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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救助基金的建议

   

孕产妇死亡率是国际上用于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卫生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2021年以来,我区无孕产妇死亡发生,母婴安全管理工作多次在川渝省市级工作会上进行经验交流,但随着新生育政策的实施和人民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高龄、高危孕产妇比例不断增加,我区高危孕产妇数占比由2020年的64.80%增长至202375.81%,其中,2021年至2023年全区危重孕产妇分别为35人、37人、14人。孕期合并症、并发症风险也不断增大。在对危重孕产妇,特别是低收入困难家庭孕产妇救治的过程中发现,因难以承担救治费用,甚至有想放弃治疗的情况发生,母婴安全面临严峻挑战。2023年一位甲亢性心脏病、甲亢所致精神障碍、妊娠合并肺动脉高压、心衰的危重孕妇,因经济困难,拒绝转诊市级医院救治,为保障产妇安全,医院垫付费用,邀请市级专家会诊协助救治,才转危为安。据不完全统计:我区2020-2023年救治9名贫困及危重孕产妇,约19.20万元医疗救治费用至今均为医疗机构垫支。为保障危重孕产妇安全分娩,出现危重症时得到及时救治,最大限度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建议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救助专项基金

一是建议救助对象为在万州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抢救的本人或丈夫为万州籍的危重孕产妇。

二是建议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全区危重孕产妇救助专项资金池,每年根据上年度专项使用金额注入资金池,保持专项救助资金的可持续性。

三是在建立完善的专项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及申请救助流程同时,加强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提高公众对政府危重孕产妇救助政策的知晓度。

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重要支撑。希望全社会对危重孕产妇救助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为广大孕产妇撑起生命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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