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办理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5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办理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55号建议的复函
万州卫函〔2024〕52号
尊敬的何军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织密织牢群众健康防护网底的建议》(第355号)收悉,对我们改进本职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运行保障机制”的建议
2021年3月27日,我委联合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爱卫办印发《关于推进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通知》(万州卫〔2021〕41号),明确各镇乡、街道要积极支持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给予必要人力、物资、经费支持。
2020年6月1日,我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补助资金拨付管理的通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乡镇、街道服务人数、服务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时拨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和一般诊疗费补助。
2012年8月22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村卫生室(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村卫生室(所)乡村医生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标准落实专项补助,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调整。
二、关于“细化职能职责,强化工作考核”的建议
一是明确职能职责。根据《关于推进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通知》(万州卫〔2021〕41号)精神,公共卫生委员会应充分发挥(村)居民的自治组织优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定期协商解决辖区内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专业机构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爱国卫生运动、居民健康管理、对卫生健康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其他卫生健康工作等。
二是建立考核机制。我委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21号),委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等工作;对辖区内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村卫生室(所)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支付的依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村卫生室督导考核机制,对村卫生室开展季度督导、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经费挂钩。
三、关于“提升人员工作能力”的建议
2022年11月25日,我委印发《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培训的通知》,明确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导的公共卫生委员会培训机制。自公共卫生委员会成立以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同镇乡(街道),利用政府召开全体村干部会议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卫例会,定期组织辖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和志愿者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其服务能力。全区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培训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公共卫生委员会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委员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扎牢扎紧人民群众健康防护网底。
此复函已经范嘉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填写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上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万州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
关于加强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织密织牢群众健康防护网底的建议
武陵代表小组 何军
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共卫生委员会)是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发挥事关健康中国战略重庆行动万州实践、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是落实国家公共卫生工作要求,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推手。
当前,万州区按照区卫健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委、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推进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通知(万州卫〔2021〕41号)》文件精神,已在各村(居)建立了公共卫生委员会,搭建了组织架构,明确了工作职责,但实际工作成效不显著。其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保障不足。绝大多数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身兼多职,日常工作本已繁重,加上无经费保障,导致工作时间不够,动力不足,工作易流于形式。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多数公共卫生委员会拟定了职责,但组成成员间具体责任不明确,不能形成工作合力;缺乏有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日常工作难以落到实处。三是工作能力有待提升。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素质、工作能力参差不齐,存在对公共卫生工作理解、执行出现偏差的现象,进而影响群众对公共卫生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对此,我建议:
一、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运行保障机制。建议制定工作
经费保障等支持性政策,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村(社区)符合条件的相关资金,解决人员、经费、阵地等问题,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细化职能职责,强化工作考核。建议进一步具体明确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的职能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流程、考核标准,加强成效考核。
三、提升人员工作能力。建议定期组织面向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特别是非卫生专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骨干)的专题培训、日常培训,帮助其掌握基层公共卫生领域政策规定、应急处置技能、健康科普等知识,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万州区武陵镇卫生院
邮编:4040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