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办理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办理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复函
万州卫函〔2024〕48号
尊敬的赵柳英、黄金朝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领养子女家庭扶助政策的建议》(第85号建议)已收悉,对我们改进本职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我委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3年11月11日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渝人口发〔2013〕27号)(以下简称“通知”)以来,我区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计生利益导向有关政策。“通知”中有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政策规定如下:
(一)对象确认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二)扶助标准
1.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2.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三)具体解释
1.夫妻曾经生育子女的认定,以生育活婴为准。未生育子女的夫妻不纳入农村奖励扶助范围。
2.夫妻中女方怀孕后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离家前男方已生育一个子女或出走后收养一个子女的,不纳入农村奖励扶助范围。
3.独生子女死亡后,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符合农村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可纳入扶助范围。
4.再婚夫妻,再婚后未生育和收养子女,一方符合农村奖励扶助条件,且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生育子女方还未享受奖励扶助的,未生育方可纳入;再婚前生育子女方已享受奖励扶助的,未生育方不纳入。未生育方享受奖励扶助后,同生育方离婚的不再继续享受。未生育方纳入奖励扶助后,生育方死亡,未生育方可继续享受,但未生育方再登记结婚的不继续享受。
5.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为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个人申报及变更退出时间。符合条件的对象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申请(夫妻户籍地不一致的在本人户籍地申报)。
二、针对您提出的建议
关于您提出“农村未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农村计生奖扶政策”的建议。“通知”明确规定:未生育子女的夫妻不纳入农村奖励扶助范围,区级政府层面无法出台与上级规定矛盾的相关政策。因此,这一类人群暂时无法纳入农村奖励扶助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
我委将尽力向上级部门呼吁,使这一类农村家庭能够享受农村计生奖扶政策,为他们老年养老解决一些困难。
此复函已经范嘉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函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万州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关于农村领养子女家庭扶助政策的建议
罗田代表小组 领衔代表:赵柳英
附议代表:黄金朝
一、建议背景
2004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出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9号),自此开始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文件中明确:奖励扶助对象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
2013年,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渝人口发〔2013〕27号),文件中明确:未生育子女的夫妻不纳入农村奖励扶助范围。
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引导更多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了农村的低生育水平。同时,也一定程度缓解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让受益农户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村专干,在工作中会遇到一些农村夫妇因多种原因导致双方均未生育,后领养了一个子女。他们之中,也不乏生活困难,需要享受国家相关政策。这类人群虽然现在只有一个子女,但因为自己未曾生育过子女,按照计生奖扶的政策,他们不符合申请条件,无法享受国家的农村计生奖扶政策。而因为他们领养了子女,更不符合申请农村特困家庭的条件。这类人群,就处于了一个“三不管”地带。
这类人群现在大部分都已进入老年,由于只有一个捡养的孩子,养老照护比较困难,希望能够享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爱。
有人说:如果他们能生,说不定不止生一个。但我想说:万一他们只想生一个呢?我们对没有发生的事做太多的假设都是不公平的,恳请各级领导考虑从他们现在的实际情况出发,本身不能生育就是他们的一大遗憾,政策是否能给他们点温暖。
二、工作建议
希望区级相关部门能够到农村基层来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帮助向上级部门呼吁,使这一类农村家庭能够享受农村计生奖扶政策,为他们老年养老解决一些困难,让他们也能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政策温暖,为盼!
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万州区罗田镇阳坪村委会
邮政编码:40403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