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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神疾病

日期:2021-08-20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语音播报

关于精神疾病

一、什么是精神疾病?

精神类疾病并不是人们所说的精神病,而是由于各种生物、心理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思维、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临床表现的疾病。

二、精神疾病的分类

对于精神病分类,各国的标准不同,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精神病的分类逐渐系统化,目前我国对精神疾病分类如下:

精神类疾病通常分为轻性精神疾病和重性精神病两大类。

轻性精神疾病有神经衰弱、焦虑症、抑郁性神经症、强迫症、恐怖症、癔症、疑病症、失眠症、人格障碍、性心理变态、适应性障碍等

重性精神疾病有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情感性精神病心因性精神障碍等。

三、精神疾病的危害

(一)语言、思维障碍:患者通常具有语言交流问题,主要表现为对语言理解困难,不能进行正确的思考活动,导致患者不能理解他人所讲的意思,言语表达困难,不能完整地向他人表达自己的想法及传达自己的知识,无法进行有效的语言交流。

(二)动作、行为表现异常:患者可能会出现许多适应不良性行为。这些行为问题包括:对自己或他人产生严重的躯体威胁,如自伤或冲动攻击行为;自我孤立,不与外界交往,抓咬等行为;喜怒无常,尖叫,辱骂,生活不能自理,卫生较差。

(三)影响人际交往能力:精神病患者不论在家庭或在社会中,也不论是工作或娱乐,他们程度不同地丧失了与他人正常交往的能力。一种情况是由于长期住院,使患者的社会交往能力退化,不会与人交往。

(四)丧失工作学习能力:有的患者严重以致于不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学习,由于病症导致失业,辞职,丧失生存技能,不能满足自己和家人生活底线,贫困潦倒,受到社会遗弃和歧视。对患者造成很大心理负担。

(五)社会功能低下:患者长期患病及长期住院往往导致其社会功能丧失,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环境中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哪些行为是错误的,对自己所应承担的社会角色也不能完成。

万州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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