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重庆行动]2022年万州区非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方案
一、监测目标
掌握我区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的底数及分类分布情况,了解放射工作单位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现状和职业健康监护等情况,监测并分析放射性危害因素接触水平,明确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权益,切实降低放射性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覆盖全区所有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
(一)问卷调查
区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所有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开展基本情况和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调查,组织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填报《辖区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汇总表》、《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和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调查表》(见附录1、附录2),电子版调查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调查表一式两份由填报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交至区疾控中心,其中一份由区疾控中心统一上交至市疾控中心。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放射工作人员年个人剂量当量≥20mSv的,应按照有关法规及标准要求对该放射工作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调查。
(二)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
选定重庆市万州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监测对象为所有行包检测仪,监测指标为工作场所的辐射水平。检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标准,检测条件合理,检测点尽可能全面,原始记录清晰并给出检测示意图。
对初检不合格的工作场所,放射工作单位应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联系区疾控中心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放射工作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在整改合格前不得投入使用。
区疾控中心负责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
1.区卫生健康委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本辖区项目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及有关单位开展项目工作。
制定监测工作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
2.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
协助万州区疾控中心开展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督促调查单位配合完成监测工作。
3.区疾控中心
作为监测项目承担机构,协助编制本辖区项目工作方案,负责项目的实施、质量控制及自查评估;开展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和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调查、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及结果填报,确保监测质量;通过“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完成网络填报;撰写本辖区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年度报告。
(二)经费使用要求
区卫生健康委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有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质量控制、数据信息收集、核心数据验证复核、报告撰写、现场验证复核及开展检测所需仪器设备购置和维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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