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MB1915106P/2023-002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关于确定市级儿童保健标准化门诊名单的通知

关于确定市级儿童保健标准化门诊名单的通知
区级卫生健康单位,各中心卫生院、镇乡(民族乡)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服务质量,促进辖区儿童保健工作提档升级,按照我委《关于开展儿童保健标准化门诊建设的通知》安排,各单位对照《重庆市儿童保健标准化门诊建设标准(2022年试行版)》积极创建。我委经单位自评、组织区级专家书面初评及现场评审等综合考量,现确定分水镇中心卫生院等21家基层医疗机构为“重庆市A级儿童保健门诊”。
一、乡镇卫生院(11家)
分水镇中心卫生院、武陵镇中心卫生院
龙沙镇中心卫生院、熊家镇中心卫生院
甘宁镇中心卫生院、高梁镇中心卫生院
余家镇中心卫生院、恒合土家族乡卫生院
走马镇中心卫生院、新田镇中心卫生院
太龙镇中心卫生院
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家)
龙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百安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高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家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双河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太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牌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笋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沙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钟鼓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请以上单位继续深化内涵建设,促进专科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辖区儿童保健服务工作提质量、上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对A级儿童保健标准化门诊实行不定期抽查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标准化门诊评级。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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