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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915106P/2022-006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未成年人(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1-29
[ 发布日期 ] 2022-12-06

万州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版)

日期:2022-12-06 来源:万州区卫生健康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妇女联合会

关于印发《万州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妇幼保健院,各中心卫生院、镇乡(民族乡)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工作的通知》(渝卫办发2022﹞18)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现将《万州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妇女联合会

                                     20221129


万州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2022年版)


我区为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区县,为确保该项目工作顺利实施,按照国家《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重庆市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规范(2022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为我区6-24月龄儿童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以下简称营养包),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我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

(二)具体目标

1.营养包发放率达到92%以上,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到72%以上。

2.区、乡、村相关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3.提高我区儿童看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和对营养包的知晓率,看护人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82%以上。

4.6-24月龄儿童贫血患病率在基线调查基础上下降20% ,生长迟缓率、低体重率在基线调查基础上下降5%

二、项目范围和对象

(一)项目范围:全区38个镇乡和14个街道均开展项目工作。其中龙沙镇、龙驹镇、白羊镇、走马镇、恒合土家族为项目监测镇乡。

(二)项目对象:我区常住6-24月龄婴幼儿。

三、项目内容

(一)免费发放营养包

项目实施期间,为6-24月龄的婴幼儿每天免费提供1包营养包6月龄的婴儿即纳入发放对象,满24月龄的幼儿即停止发放

(二)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

对各级卫生和妇联相关人员进行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健康教育方法及营养包发放管理等培训,提高其项目管理水平和咨询指导能力。

(三)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和健康教育活动

级印发宣传海报、手册和折页,制作宣传品、电视宣传片等,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开展社会宣传,扩大项目影响,动员社会各界对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状况给予关注和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妇联系统通过面对面宣传、制作板报、书写标语等方式,向受益儿童看护人和育龄妇女传播儿童营养和科学喂养知识、营养包作用和服用方法,提高看护人对营养包的知晓率和科学喂养知识水平。

  1. 开展咨询指导

向儿童看护人传播儿童营养相关知识,讲解营养包的作用和服用方法,介绍辅食添加时间、原则、种类等科学喂养知识,提高看护人营养包的知晓率和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告知看护人12月龄内辅食添加的重要性,以及辅食添加种类包括乳类、谷类、蔬菜水果类、肉类、蛋类等,强调正确添加辅食可有效降低婴幼儿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

(五)开展监测与评估

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营养包质量监测工作,每年开展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评估调查。监测内容包括营养包服用情况、儿童营养状况改变情况和儿童看护人喂养知识及行为改变情况,其中儿童血红蛋白检测和身长测量分别在6月龄、18月龄和24月龄,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开展。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妇联、区妇幼保健院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附件1下设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区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评价人员培训和信息统计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成立由儿童保健、儿科临床、健康教育、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社会政策等领域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小组(附件2),负责为项目培训、健康教育、制定营养包招标采购要求和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指导。

各项目单位参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1. 职责分工

1.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的日常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效果评估等工作

2.妇联系统配合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社会宣传工作,与区卫生系统共同开展面向家长和看护人的健康教育指导服务,共同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管理办公室(区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专家开展项目培训、督导评价和技术指导,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与报送,负责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社会宣传,扩大项目影响,动员社会各界对区婴幼儿营养状况给予关注和支持。每半年向区项目领导小组市项目管理办公室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4.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乡村两级妇女干部和村保健人员开展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健康教育方法及营养包发放管理等培训,指导村卫生室科学规范开展发放和看护人喂养咨询指导,并对村卫生室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信息的收集与报送。

(三)营养包发放管理

区妇幼保健院收到营养包后,及时发放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单位接收营养包后结合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等工作及时发放营养包,尽量缩短发放周期和储存时间(尽量保证发放货品是生产日期之后半年内的)。接收和下发均应当核对和登记数量,检查有效期和包装情况,做好验收登记工作。储存点应当达到食品储存基本要求,按规定使用空调和温湿度仪。

五、项目技术管理

营养包的发放、管理、流程等技术管理内容不变,继续按照《万州区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1 版)》附件42021技术方案执行。

六、项目信息管理

区项目办将根据市级要求制定区级项目信息管理方案(2022版),信息报送方式、报送种类与报送时限严格按照信息管理方案进行上报。各项目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本辖区项目统计表电子版上报区项目办。区项目办汇总相关数据,经区卫生健康确认同意后,于每季度次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统计表报市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实施中期,向市级上报本地区营养包发放及项目培训、健康教育、社会宣传和督导等工作总结每半年向市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项目进展报告。

七、经费管理和保障

(一)区项目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区级项目经费管理方案(2022年版)。实行项目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用于营养包发放、随访、信息上报、健教宣传、培训督导、营养包存储运输、基线/评估调查、项目相关活动等,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严格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财务检查。

八、项目绩效监控与评价

(一)区委加强营养包质量监测,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管理、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质量监测与评价。区项目办按照上级下发的督导评估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级项目质量评估方案和项目质量评价标准(2022年版),每年对乡镇的监督做到全覆盖,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同时加强对监测镇乡年度监测评估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二)定期开展项目绩效指标(附件3自查评估,绩效指标包括营养包发放率、营养包有效服用率、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


附件:1.万州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领导小组

2.万州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技术指导组

3.万州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绩效指标







附件1

万州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领导小组


长:崔吉文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副组长:祝红梅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沈文治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员:谢朝霞区卫生健康委妇幼科科长

区妇联家庭与儿童工作部部长

丁红烨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副科长

张中馨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工作人员

项目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院,由沈文治同志任主任,陈素琴、李朝煜、沈霞为成员,负责项目日常事务。
















附件2

万州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技术指导组


长:沈文治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莫运波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副主任医师

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医师

陈红兵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儿科副主任医师

罗佳美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儿保科副主任医师

万州区妇幼保健院儿保科主治医师

技术指导组主要负责该项目的业务培训、技术咨询、健康教育等的技术支持。













附件3

万州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绩效指标


序号

指标

指标定义

计算公式

1

营养包发放率(92%

项目地区统计时限内实际领取营养包的6-24月龄婴幼儿数量占该地区应领取营养包的6-24月龄婴幼儿数量比例

项目地区统计时限内实际领取营养包的6-24月龄婴幼儿数量/该地区应领取营养包的6-24月龄婴幼儿数量*100%

2

营养包有效服用率(72%

调查前一周食用营养包数量4袋的6-24月龄婴幼儿数量占被调查领取营养包6-24月龄婴幼儿总数的比例

调查前一周食用营养包数量4袋的6-24月龄婴幼儿数量/被调查领取营养包6-24月龄婴幼儿总数*100%

3

看护人接受咨询指导率((即家长核心知识知晓率)(82%

调查项目地区家长核心知识,家长给予正确回答的题目数之和占每张调查问卷题目总数的比例

该地区该统计时间内接受过《家长核心知识调查问卷》的家长中给予正确回答的题目数之和/(该地区该统计时间内接受过《家长核心知识调查问卷》的人数*每张《家长核心知识调查问卷》题目数)*100

注:16-24月龄婴幼儿有1位或1位以上看护人接受喂养咨询指导,统计实际接受喂养咨询指导的看护人数量时,均按1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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