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诈骗”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诈骗”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级医疗机构,各中心卫生院、镇乡(民族乡)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规范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养老诈骗”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领域,摸清安全底数
(一)辖区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全区“养老诈骗”安全隐患排查要按照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指标、不漏一个问题的原则,充分发挥镇乡街道、村(社区)、网格员的探头作用及群众举报的前哨作用,对辖区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为老年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进行地毯式、起底式、拉网式大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医疗服务机构。针对房屋、消防、食品安全等问题,对辖区内管理薄弱、服务人员不足、消防验收未达标的医疗服务机构安全情况再摸排,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三)以养老服务名义收住老年人的医疗机构。要全面清查辖区医疗机构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以养老服务名义收住老年人的情况,督促其按经营范围开展相关服务。
(四)利用住房开展诊疗活动行为。要压实属地责任,组织相关力量逐栋逐户上门排查,掌握具体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二、综合研判风险,推进分类处置
各单位要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原则,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分门别类整治纠改,确保“养老诈骗”安全隐患清零见底。发现辖区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为老年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的,要区分性质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要督促指导机构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逐一整改、逐级整改、逐项整改,对无法完成整改且存在重大风险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停业整顿。对以养老服务名义收住老年人的医疗机构,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引导其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发现利用住房开展诊疗活动行为的,公安、民政、住房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联合处置,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关停。
三、严格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情况,定期带队检查工作,对辖区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为老年人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开展巡访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养老诈骗”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进行警示约谈;对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坚决予以警示曝光、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要及时报告;对工作不力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损失的,要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启动责任认定、处罚和追责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有关部门单位要合理分工,在突出抓好“养老诈骗”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统筹抓好防汛抗旱、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房屋安全、疫情安全等其他方面的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全面排查、精确发现、坚决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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