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万州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万州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区级卫生健康单位,各中心卫生院、镇乡(民族乡)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三峡医专各附属医院:
为做好2023年万州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工作,根据市级《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要求和万州区筛查对象的实际情况,我委研究制订了《万州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万州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
实施方案(2023年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民政部等10部委关于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重庆市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要求,做好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工作,提升广大妇女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为全区35-64岁非财政供养城乡妇女(含外来常住人口)提供“两癌”免费检查,逐步提高“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逐步降低“两癌”死亡率,改善城乡妇女健康状况。完善妇女“两癌”防治工作机制,探索适宜服务模式,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
(二)具体目标
1.不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范围和人数,2023年完成宫颈癌免费检查19500人,乳腺癌免费检查16000人(项目执行单位任务数分配详见附件4)。
2.逐步提高“两癌”筛查覆盖率,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以上,乳腺癌筛查率逐年提高。
3.逐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妇女“两癌”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知晓率达80%以上。
4.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70%以上,宫颈癌阴道镜结果符合率达80%以上,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5.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两癌”检查人员的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区内35-64岁非财政供养城乡妇女(含外来常住人口)。要优先保障农村地区妇女和城镇贫困妇女享受检查服务。2021或2022年进行过免费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者不纳入筛查范围。子宫全切术后的妇女不再参与宫颈癌筛查,子宫次全切术后的妇女仍可以筛查。
(二)项目执行单位。全区38个镇乡(中心)卫生院和14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部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三)实施时间。2023年1月1日至9月30日为“两癌”初筛检查时段,要求项目执行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初筛任务数;10月30日之前完成该组织机构的异常/可疑阳性转诊任务;11月30日之前完成该组织机构的所有个案清理并结案;12月15日之前将该组织机构的阳性个案资料上交至区“两癌”检查管理办公室。考核任务数完成以“重庆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两癌子系统”已录入的结案数据为准。
(四)补助标准。参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渝卫发〔2023〕9号)文件,宫颈癌检查项目人均补助49元/例,乳腺癌检查项目补助标准为79.6元/例;按照现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现行医院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23年万州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表(附件5)。
三、工作职责
(一)区卫生健康委
成立万州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组建万州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技术专家小组(附件2),负责辖区“两癌”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协调与管理、项目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考核验收等工作。
(二)区“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管理办公室
区“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院,成立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管理小组(附件3)。负责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督导、开展健康教育、异常/可疑个案随访、信息收集、信息统计与分析、撰写报告和经费核算等工作;协助区卫生健康委做好质量控制、人员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对检查出的可疑/阳性病例提供相应的便捷医疗服务,并将诊断结论及时反馈至初筛医疗卫生机构。
(三)项目执行单位
1.宫颈癌检查项目
区内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区妇幼保健院均为初筛机构,负责组织、登记、知情告知、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取样、信息录入、随访等工作;负责对该管辖区域的项目宣传动员、组织管理、异常/可疑个案随访、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对所有初筛异常/可疑者进行免费阴道镜检查及宫颈病理组织学检查。
2.乳腺癌检查项目
区内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乳腺癌参检对象的宣传动员、组织管理、知情告知、“乳腺癌筛查个案表”的基本情况填写、录入及随访,协助乳腺癌初筛机构进行初筛登记等工作;负责对该管辖区域的项目宣传动员、组织管理、异常/可疑个案随访、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上海医院、重庆三峡医专附属人民医院、重庆三峡医专附属中医院共5家医疗保健机构分别负责对应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乳腺癌初筛工作,主要负责初筛登记(见附件6)、临床视诊触诊、彩超检查、规范填写异常/可疑(0类、3类、4类、5类)转诊单等工作,各初筛机构在筛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此表以电子版方式上报到区“两癌”检查管理办公室。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对所有初筛异常/可疑者进行免费彩超4类和5类复查、乳腺X线检查、病理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635号)要求开展服务。
(一)加强机构能力建设,符合检查技术要求
承担宫颈癌初筛检查的机构须配备妇科检查床和阴道分泌物的检测设备,检查环境适宜,检查医生必须是参加过该项目技术培训的妇科医生。开展阴道镜检查的机构须配备阴道镜及相关物品并由经市级培训过的妇科医生检查。
为保障乳腺癌检查项目质量,乳腺癌检查工作由区级医疗保健机构及相关专科医生承担。开展乳腺癌初筛的机构须有乳腺临床医生进行临床检查,同时配备7.5MHz以上高频线阵探头的超声检查仪器,每个筛查个案须存图3—5张以备查阅。开展乳腺钼靶检查的机构须具备钼靶机;开展组织病理学检测的机构须配备组织病理检测相关设备。
(二)准确把握目标人群,严禁超范围检查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准确把握目标人群,仔细核实参检人员身份信息,保证参检人员身份、年龄不超项目规定范围、严禁财政供养人员参与免费筛查、严禁冒用死亡人员身份信息参与免费筛查。严格执行一个服务对象在一个检查周期内只检查一次的规定,避免重复检查。
(三)扩大项目影响,提高项目知晓率
各项目执行单位与当地政府、妇联、社区等联合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微信、电视、广播、网络、健康讲座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公示“两癌”免费检查流程,普及两癌预防保健知识,同时挖掘项目中的典型案例,依托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增强妇女是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提高项目知晓度和参检满意度。
(四)强化培训督导,提高管理及技术水平
为提高“两癌”检查技术水平,区级管理部门采取理论与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项目工作人员开展理论及技术操作培训。各初筛机构从事“两癌”检查项目相关人员,均需参加区级统一举办的理论培训会;2021年或2022年未进行宫颈细胞学取材技术培训的宫颈癌初筛单位,或虽参加培训但已更换妇科医生的单位,在2023年项目启动前派本单位妇科医生到区妇幼保健院宫颈疾病中心进行现场操作培训,培训结束后方可参与该单位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取样工作。
培训内容包括妇科检查时环境、物品及消毒准备;宫颈癌筛查相关专业知识、宫颈脱落细胞检查取样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方法;阴道镜检查的诊断标准和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乳腺癌筛查相关专业知识;乳腺彩超检查操作方法;钼靶X线检查技术,信息管理等。
(五)严格执行检查流程,保证检查质量
各项目单位在进行筛查前做好“查重”工作和人证(人脸和身份证)核实,工作严禁超范围筛查,重复筛查者和全子宫切除者不得上交初筛标本及进入免费转诊流程。
1.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要求填写分泌物检查报告单并存放于个案中。
检查地点:执行项目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
(2)宫颈脱落细胞取样
检查地点:执行项目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取样标本送达地点:区妇幼保健院妇女群体保健科。
(3)脱落细胞检查
采用TBS描述性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要求每人打印两份报告单,一份交个案本人,一份由初筛机构存放于个案资料中。
检查地点: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
(4)阴道镜检查
对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结果可疑者或妇科检查发现肉眼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要求每人打印两份报告单,一份交个案本人,一份由初筛机构存放于个案资料中。
检查地点:区妇幼保健院。
(5)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要求每人打印两份报告单,一份交个案本人,一份由初筛机构存放于个案资料中。
检查地点:区妇幼保健院。
(6)实施项目的初筛机构获得检查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参检对象,督促异常(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并在3个月内对其再次进行追访,督促宫颈癌及癌前病变者及时进行治疗,将追访结果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填写在个案登记表内。
2.乳腺癌检查
(1)乳腺临床检查和乳腺彩色超声初筛检查
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初筛机构要求配有7.5MHz以上高频线阵探头的超声检查仪器,超声报告采用乳腺超声检查BI-RADS分类评估报告系统。彩超报告单要求每人打印两份,一份交个案本人,一份由初筛机构存放于个案资料中,并留存3—5张彩超图像以备查阅。首诊医生对检查结果应现场告知受检对象,对异常(可疑)结果的病例开具转诊单并告知转诊流程。
(2)乳腺彩色超声复查
全区初筛机构乳腺超声检查BI-RADS分类为4、5类者,先转诊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乳腺超声复查,复查结果仍然为4、5类者再行病理检查。彩超报告单要求每人打印两份,一份交个案本人,一份由初筛机构存放于个案资料中,并留存3—5张彩超图像以备查阅。
复查地点:区妇幼保健院。
(3)乳腺X线检查(钼靶检查)
对初筛机构乳腺彩色超声检查BI-RADS分类0类及3类者进行乳腺X线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检查,对乳腺X线检查0类、3类者应当由副高及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病理检查等其他进一步检查。X线检查报告单要求每人打印两份,一份交个案本人,一份由初筛机构存放于个案资料中。
检查地点:区妇幼保健院。
(4)乳腺组织病理检查
区妇幼保健院乳腺彩超复查后BI-RADS分类为4类和5类、X线检查BI-RADS分类为4类和5类患者直接进行组织病理活检。要求每人打印两份报告单,一份交个案本人,一份由初筛机构存放于个案资料中。
检查地点:区妇幼保健院。
(5)实施项目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获得检查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对象,督促异常(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并在3个月内对其再次进行追访,督促彩超0类、3类者转诊乳腺X线检查(钼靶检查),督促彩超/钼靶4类、5类者尽快进行组织病理检查,督促宫颈癌及癌前病变者及时进行治疗,将追访结果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填写在个案登记表内。
(六)做好信息录入,及时准确上报并存档
1.信息录入
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检查均需将参检者的个案信息及时录入“重庆市妇幼信息资源平台—两癌子系统”。各检查机构获得初筛(超声/液基)报告结果无异常时,应在7天内录入相关个案信息并结案;异常/可疑阳性病例应在转诊结束后尽快录入相关个案信息并结案。完成任务数以录入系统结案例数为准,要求半年结案例数需超过任务数的一半,12月20日前完成当年全部个案结案。区卫生健康委将定期通报任务完成进度,对完成任务不力的机构,要求限期整改。
需要填写备注的个案有:异常/可疑阳性失访个案需备注失访情况;按临床医嘱进行下一步检查或定期复查的个案需备注医嘱情况或临床检查结果;阳性个案需备注治疗情况,如治疗方式,手术方式。
2.信息上报
(1)完成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统计表。各初筛机构在次年1月5日前网络直报上年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统计表。报表前对自动生成的报表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与个案录入信息一致。报表完成后导出打印并存档。
(2)及时将异常/可疑阳性个案的追访结果录入“两癌”检查系统,完善网络直报系统《重庆市延续宫颈癌检查项目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重庆市乳腺癌检查项目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的填写,在次年2月10日前上报,报表完成后导出打印并存档。
(3)12月上旬上报《万州区妇女“两癌”检查异常/可疑阳性区外确诊报账登记表》纸质件,收集报告单复印件/扫描件上交区“两癌”项目管理办公室。
(4)次年1月10日前将完整的阳性个案纸质件上交区“两癌”检查管理办公室存档,阴性个案纸质件本单位存档。
(5)乳腺癌检查初筛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在筛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乳腺癌免费初筛(异常/可疑)登记表以电子版方式上报到区“两癌”检查管理办公室。
3.资料存档
阳性个案永久保存在区“两癌”检查管理办公室,阴性个案在本单位留存3年。异常/可疑阳性个案填写完整无空项。
完整的宫颈癌检查个案应包含:阴道分泌物化验单、细胞学检测报告单、阴道镜报告单、病理检查报告单(后两项为转诊个案必须包含)。
完整的乳腺癌个案应包含:乳腺彩超报告单、乳腺钼靶X线报告单、病理检查报告单(后两项为转诊个案必须包含)、乳癌术后出院记录。
必须备注的个案内容有:宫颈癌高级别病变、宫颈原位癌、宫颈癌、乳腺癌前病变、乳腺癌患者治疗情况应备注在个案中。
五、项目督导与考核
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万州区两癌筛查流程”(附件7)落实项目方案,严禁各项目单位利用“两癌”项目进行搭车开检查和超前治疗。项目领导小组及区“两癌”检查管理办公室根据《万州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质控方案》要求,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环节监管与质量评估,定期组织技术专家到现场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工作责任落实、目标任务落实、技术质量有保障。
区“两癌”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定项目考核标准,将项目工作开展情况、项目指标达标情况、随访管理质量等纳入基本公共卫生年终考核,并上报区卫生健康委。
六、项目资金管理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关于修订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社﹝2022﹞174号)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万州区2023年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附件5)要求,落实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服务对象在“两癌项目”执行机构直接享受规定的免费服务内容,所需经费由该机构与区卫生健康委直接结算。区妇幼保健院定期向区卫生健康委报送各项目单位筛查完成情况。任务完成后,由区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项目管理和随访情况及报表、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分配。为了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保障工作质量,对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整理资料、信息录入管理、个案随访等工作的,给予基层机构管理员宫颈癌和乳腺癌个案各1.5元/例,区级机构管理员宫颈癌个案1.5元/例、乳腺癌个案1.0元/例的管理经费。上述经费补助作为对项目执行人员的一种激励,各项目机构要明确体现到个人工资里,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1.万州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领导小组
2.万州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技术专家小组
3.万州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管理小组
4.万州区2023年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5.万州区2023年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经费测算表
6.万州区乳腺癌免费初筛(异常/可疑)登记表
7.万州区2023年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流程图
附件1
万州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崔吉文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组长:刘传永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成 员:丁红烨 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副科长
沈文治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蔡和伶 区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张中馨 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工作人员
何 川 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管理科主任
吴琼华 区妇幼保健院妇女群体保健科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辖区“两癌”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协调与管理、项目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考核验收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区“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院,沈文治同志任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吴琼华为秘书。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实施项目的监督、管理、人员培训、信息统计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领导小组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2
万州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技术专家小组
组 长:刘传永 区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
副组长:蔡和伶 区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部主任医师
姜 川 区妇幼保健院超声科主任医师
成 员:毛世华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妇科主任医师
段 松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病理科主任医师
曾文兵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放射科主任医师
王方平 区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部副主任医师
彭晓琴 区妇幼保健院宫颈疾病中心副主任医师
张 庆 重庆三峡医专附属人民医院妇科副主任医师
游显红 区妇幼保健院乳甲外科主治医师
黄 尧 区妇幼保健院放射科主治医师
余 翔 区妇幼保健院病理科主治医师
附件3
万州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管理小组
组 长:沈文治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副组长:蔡和伶 区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部副部长
何 川 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管理科主任
成 员:吴琼华 区妇幼保健院妇女群体保健科副主任
吴 霞 区妇幼保健院健康体检科副主任
张桂兰 区妇幼保健院妇女群体保健科干事
凌 云 区妇幼保健院妇女群体保健科干事
附件4
万州区2023年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两癌检查项目执行单位 |
宫颈癌检查任务数 |
乳腺癌检查组织动员任务数 |
乳腺癌检查任务数 |
乳腺癌检查对接二级医疗保健机构 |
万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
— |
— |
1860 |
— |
万州区上海医院 |
— |
— |
1650 |
— |
重庆三峡医药高专附属人民医院 |
— |
— |
1770 |
— |
重庆三峡医药高专附属中医院 |
— |
— |
1730 |
— |
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
500 |
500 |
8990 |
万州区妇幼保健院 |
沙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70 |
340 |
— | |
五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90 |
360 |
— | |
陈家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00 |
330 |
— | |
双河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60 |
460 |
— | |
高笋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60 |
800 |
— | |
龙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00 |
500 |
— | |
钟鼓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30 |
860 |
— | |
武陵镇中心卫生院 |
365 |
300 |
— | |
甘宁镇中心卫生院 |
525 |
400 |
— | |
高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95 |
280 |
— | |
响水镇中心卫生院 |
285 |
200 |
— | |
郭村镇卫生院 |
280 |
180 |
— | |
熊家镇中心卫生院 |
430 |
350 |
— | |
新田镇中心卫生院 |
460 |
400 |
— | |
白羊镇中心卫生院 |
485 |
400 |
— | |
长岭镇卫生院 |
420 |
380 |
— | |
走马镇中心卫生院 |
420 |
380 |
— | |
白土镇中心卫生院 |
235 |
120 |
— | |
天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80 |
400 |
— | |
李河镇卫生院 |
320 |
180 |
— | |
孙家镇卫生院 |
100 |
80 |
— | |
弹子镇卫生院 |
250 |
180 |
— | |
太安镇卫生院 |
80 |
60 |
— | |
茨竹乡卫生院 |
70 |
60 |
— | |
罗田镇卫生院 |
320 |
300 |
— | |
梨树乡卫生院 |
90 |
50 |
— | |
地宝乡卫生院 |
70 |
60 |
— | |
恒合土家族乡卫生院 |
195 |
0 |
— | |
普子乡卫生院 |
110 |
80 |
— | |
周家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30 |
880 |
— |
万州区第一人民医院 |
分水镇中心卫生院 |
830 |
720 |
— | |
太龙镇中心卫生院 |
180 |
110 |
— | |
铁峰乡卫生院 |
130 |
80 |
— | |
黄柏乡卫生院 |
128 |
70 |
— | |
百安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70 |
740 |
— |
万州区上海医院 |
龙驹镇中心卫生院 |
490 |
400 |
— | |
燕山乡卫生院 |
125 |
80 |
— | |
新乡镇卫生院 |
125 |
50 |
— | |
长坪乡卫生院 |
110 |
80 |
— | |
溪口乡卫生院 |
112 |
80 |
— | |
长滩镇卫生院 |
260 |
220 |
— | |
太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30 |
810 |
— |
重庆三峡医药高专附属人民医院 |
龙沙镇中心卫生院 |
460 |
400 |
— | |
瀼渡镇卫生院 |
140 |
60 |
— | |
余家镇中心卫生院 |
435 |
350 |
— | |
后山镇卫生院 |
220 |
150 |
— | |
牌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30 |
700 |
— |
重庆三峡医药高专附属中医院 |
九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250 |
220 |
— | |
柱山乡卫生院 |
200 |
150 |
— | |
高梁镇中心卫生院 |
600 |
500 |
— | |
大周镇卫生院 |
130 |
80 |
— | |
小周镇卫生院 |
120 |
80 |
— | |
合计 |
19500 |
16000 |
16000 |
|
附件5
万州区2023年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内容及成本测算表
项目 |
服务内容 |
费用(元/人) |
宫颈癌检查 |
妇科检查+白带常规(8+3) |
11 |
宫颈细胞取材 |
6 | |
宫颈脱落细胞检测(TCT) |
9 | |
检查机构宣传、动员、组织 |
5.5 | |
检查机构人员资料整理、信息录入、随访(管理经费) |
1.5 | |
区级机构不限于项目宣传、培训、督导质控、信息管理、资料印制、防疫物资、办公用品等服务内容 |
2.5 | |
区级管理人员信息录入、审核管理、随访(管理经费) |
1.5 | |
阴道镜检查(按检查人数的5.854%比率测算) |
110 | |
阴道镜下活检术(按阴道镜检查人数的50%测算) |
30 | |
宫颈病理组织检查(按阴道镜检查人数的50%测算) |
160 | |
宫颈癌检查人均补助经费(49元) | ||
乳腺癌检查 |
乳腺手诊 |
3.5 |
乳腺彩超 |
40 | |
检查机构组织、宣传、动员、信息收集 |
15 | |
检查机构人员资料整理、信息录入、随访(管理经费) |
1.5 | |
区级机构不限于项目宣传、培训、督导质控、信息管理、资料印制、防疫物资、办公用品等服务内容 |
1 | |
区级管理人员信息录入、审核管理、随访(管理经费) |
1 | |
乳腺X线检查(按检查人数的8%比率测算) |
80 | |
组织病理学检查与取样(按检查人数的3.2%比率测算) |
250 | |
组织病理学检查(按检查人数的3.2%比率测算) |
100 | |
乳腺癌检查人均补助经费(79.6元) |
附件6
万州区乳腺癌免费初筛(异常/可疑)登记表
项目单位:初筛单位: | |||||||||
检查时间 |
姓名 |
年龄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手诊情况 |
彩超分类 |
备注 | ||
正常 |
异常 |
左乳 |
右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1.一侧乳房手术切除后不分类,填写缺失。 2.初筛机构在筛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此表以电子版方式上报到“两癌”检查管理办公室。 |
附件7
万州区2023年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流程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