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关于举办万州区第七届运动会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
关于举办万州区第七届运动会的通知
万七运会发〔2026〕2号
各镇乡(民族乡)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及《体育强国建设纲要》《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部署要求,纵深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面展现我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与全民健身蓬勃风貌,经研究同意,决定举办万州区第七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区七运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区体育局)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总工会
三、项目设置
(一)群众组:田径、篮球、足球、游泳、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棋牌(桥牌、围棋、象棋)共8个项目。
(二)青少年组:田径、游泳、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棋类(围棋、国际象棋、象棋)、艺术体操、武术(套路、散打)、跳绳共11个项目。
四、竞赛日期
2026年4月-6月,具体竞赛日程另行通知。
五、参加单位
青少年组: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群 众 组:各镇乡、街道、各行业系统及单位、在万高校等共 70个代表团(见附件 3)。
六、报名联系人
区体育学校:谭老师,18108317577
报名系统:陈老师,13436010682
七运会代表队联络员微信群二维码如下:

附件:1.万州区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2.万州区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3.万州区第七届运动会(群众组)代表团名单
重庆市万州区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代章)
2026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万州区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名誉主任:卢 红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
主 任:李 庆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主 任:刘小辉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蒋艺义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凤政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罗 强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执行副主任:高子清 区政府副区长
委 员:李 松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向其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 毅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牟东云 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李沿江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谭 鑫 区委网信办主任
邓鸿雁 区教委主任
魏 卡 区经济信息委主任
李学敏 区公安局副局长
杨 宇 区公安局副局长
傅文祥 区财政局局长
雷传亮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张 明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邵太清 区文化旅游委主任(区体育局局长)
范 嘉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李小峰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谭连军 区信访办主任
刘 欢 区大数据发展局局长
王 莉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维平 三峡融媒体中心党委书记、三峡文旅传媒集团董事长
李 剑 万州气象局局长
谭 斌 区消防救援局局长
丁时成 牌楼街道党工委书记
各代表团团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旅游委,由邵太清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文化旅游委郭代伯、边伟,区教委许宁,区总工会宋安全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万州区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参加单位
群众组以各镇乡、街道、各行业系统及单位、在万高校为单位组团参加。青少年组以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为单位组团参加。
二、组别设置
设群众组和青少年组。
三、竞赛项目
(一)群众组
田径、篮球、足球、游泳、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棋牌(桥牌、围棋、象棋)共8个项目。
(二)青少年组
田径、游泳、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棋类(围棋、国际象棋、象棋)、艺术体操、武术(套路、散打)、跳绳共11个项目。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6年4-6月在万州区举行。
五、运动员资格
(一)群众组
参加万州区第七届运动会的运动员须持有万州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在万州工作、学习、服役,年满18周岁的公民。
1.各镇乡、街道、系统代表团的运动员必须是该单位正式工作人员,2025年10月1日以前聘用的临时人员,需出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万最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流水单据(临时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与相关公司合同)。
2.中央、重庆市驻万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可参加对应系统代表团各项目的比赛。
3.大型企业若自愿单独组团参赛,需报区七运会组委会审核同意。持区外身份证的运动员报名参赛,需在万州工作一年以上(即2025年4月1日以前在万州工作至今),并出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最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流水单据。
4.在万高校学生代表该院校参加比赛应出具学籍证明。
5.各镇乡、街道代表团持该辖区内身份证的运动员可代表该镇乡、街道参赛。持该辖区外身份证的运动员必须有该镇乡、街道一年以上流动人口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6.持有万州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能出具在万以下有效材料的均可代表个人参赛。
⑴一年以上流动人口居住证;
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最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流水单据;
⑶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
(二)青少年组
1.年满18周岁的运动员不得参加青少年组的比赛。
2.具有万州区户籍(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适龄青少年儿童,且有代表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3.外地户籍在万州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应出具万州区教委的学籍证明。
4.万州区户籍适龄青少年,可以个人名义参加青少年组的各项比赛(需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出具证明)。
5.参赛运动员的代表资格出现争议时,由争议双方提供合规依据并按万州区第七届运动会运动员资格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至正式报名截止日期仍未协商解决的,该运动员不得代表争议的双方参赛,但可以个人名义参赛。
六、参加办法
(一)各参加单位须有3个项目或12名运动员报名参赛,方可组成代表团参加开、闭幕式,否则只能组队参加单项比赛。
(二)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加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参赛项目的报名规定,并经区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比赛,并按项目要求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各代表团应设置正、副团长、联络员、工作人员、医疗人员等。
七、竞赛办法
(一)各比赛项目采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二)各项竞赛均按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参赛单位不足3个的竞赛项目或者上场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队的竞赛小项不设项。
(四)除部分项目规则允许并列名次以外,其他项目不并列名次。
八、录取名次、计牌计分办法
(一)足球、篮球项目录取前十二名,其他项目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奖杯)和证书,其余名次颁发证书。
具体计牌计分办法如下:
1.足球、篮球项目按所取得的奖牌×4统计奖牌,按52、44、40、36、32、28、24、20、16、12、8、4分统计代表团总分。
2.其他项目按13、11、10、9、8、7、6、5分统计代表团总分。
3.群众组按照镇乡、街道、系统、在万高校分别计分。
4.青少年组按照高中(职高)、初中、小学分别计分、记牌。
5.本届比赛公布:金牌榜、奖牌榜、总分榜。
(二)青少年组超、破纪录计分办法
破纪录加分直接计入单项成绩。破万州区最高纪录加计13分、金牌1枚。一名运动员在一个项目中多次超、破纪录的,只按最高一次计算。
(三)并列名次计分办法
比赛中如出现单项比赛名次并列,将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将全部空出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分,作为并列名次者名次分。如果第8名并列,则按照第8名的分值分别进行统计。奖牌并列,各按0.5枚计算。
九、代表团成绩
依据赛会竞赛日程公布各项目群众组、青少年组比赛成绩,同时赛会将统计各代表团竞赛总成绩。
十、区七运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其评选办法按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裁判员
各项目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二、报名和报到办法
(一)实行两次报名
1.第一次报名:各代表团在《万州区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正式印发后,进入http://www.wz7th.cn填报报项表(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报项表填写保存后经代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指定位置,同时应提供100字左右的代表团简介一份,逾期报项将不予受理。参加单位报项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无故退出的,将取消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2.第二次报名:参赛代表团按各单项竞赛规程的要求报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未经组委会同意,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取消该代表团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二)报到
各参赛队按各单项竞赛规程及补充通知规定的日期、地点准时到赛区报到。
十三、资格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由资格审查小组在《总则》的总体要求下负责管理和审定,并采取公示等程序接受各参赛单位监督。
(二)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本队该项目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参赛代表团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及其他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十四、赛事纪律
(一)负责对违反规定使用兴奋剂行为的处罚,按国家体育总局及市体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负责调查处理区七运会期间有关人员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赛风赛纪处罚规定另行下发)。
十五、代表团团旗和服装
(一)各代表团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3米。代表团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出现其他标志。代表团团旗在召开代表团联络员会议时送组委会审查,闭幕式后由各代表团领回。
(二)各代表团参加开、闭幕式时必须服装统一;竞赛服装必须符合各项目竞赛规则规定。
十六、经费及其他。代表团一切费用自理。
十七、仲裁委员会
各单项竞赛成立仲裁委员会,并按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八、赛事“熔断”机制
1.如赛前预判或赛事当天出现极端高温、极端低温、极端干旱、极端降水、强对流等天气,经赛事组委会研判,将启动“熔断”机制,决定延期赛事或取消赛事。
2.如遇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直接或间接与活动举办相关联的突发情形,经赛事组委会研判,将启动“熔断”机制,决定延期赛事或取消赛事。
十九、第七届区运会的项目设置、运动员资格、竞赛办法、计分办法等相关政策,在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将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政策的调整变化,以及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总工会对区运会总体发展改革的需求而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如进行调整,届时将会提前予以公布。
二十、本竞赛规程总则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3
万州区第七届运动会(群众组)代表团名单
|
参赛代表团 |
牵头单位 |
组成单位 |
|
第1代表团 |
区委组织部 |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研究室,区委改革办,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委巡察办,区委老干局,区委党校,区史志研究室,区档案馆,三峡融媒体中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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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代表团 |
万州经开区办公室 |
万州经开区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入园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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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代表团 |
区总工会 |
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办,区招商投资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工商联(区总商会),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区机关事务中心,国家统计局万州调查队,市质检院四分院等 |
|
第4代表团 |
区委政法委 |
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峡监狱等 |
|
第5代表团 |
区教委 |
区教委,区属学校 |
|
第6代表团 |
区公安局 |
区公安局,所属派出机构 |
|
第7代表团 |
区财政局 |
区财政局,万州区税务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万州金融监管分局、人行万州中心支行、万州银保监分局,重庆邮政管理局一分局,及各大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等单位。 |
|
第8代表团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万州海关,万州海事处,长航公安万州分局,万州航道处,市住房公积金万州分中心,有关央企驻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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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代表团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供销合作社,万州气象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 |
|
第10代表团 |
区商务委 |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万州烟草专卖局(万州烟草分公司) |
|
第11代表团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 |
|
第12代表团 |
区国资委 |
区国资委,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
|
第13代表团 |
重庆三峡学院 |
重庆三峡学院 |
|
第14代表团 |
重庆三峡医专 |
重庆三峡医专 |
|
第15代表团 |
重庆幼儿师专 |
重庆幼儿师专 |
|
第16代表团 |
重庆三峡职院 |
重庆三峡职院 |
|
第17代表团 |
重庆安全职院 |
重庆安全职院 |
|
第18代表团 |
重庆信息职院 |
重庆信息职院 |
|
第19—32代表团 |
各街道办事处 |
14个街道,辖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
|
第33—70代表团 |
各镇乡(民族乡)政府 |
38个镇乡(民族乡),辖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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