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文化和 旅游假日市场相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文化和
旅游假日市场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文化旅游体育经营单位:
2022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将至,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市文化旅游委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假日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全区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高标准落实文旅领域疫情防控处置各项措施,科学精准做好文旅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途径传播。一是加强对旅游活动的管理。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熔断”机制;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要加强通风消毒,对入住人员查验健康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对所有入园游客进行扫码测温,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二是加强对文化场所的管理。文化经营场所和公共文化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入场所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三是加强对聚集性活动的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减少大型演出、展览、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四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坚决防止带病上岗,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科学防范意识和能力,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检查核验,规范佩戴口罩,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
二、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文旅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密切配合文旅、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监督,指导上述单位制定实施游客流量管控方案,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积极会同消防、文旅、应急等相关部门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消防、疏散通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加强对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特别是对重新开放的A级旅游景区,务必严格检查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彻底排查所有风险隐患。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重视导游安全教育,规范旅游包车行为,确保供应商和旅游包车符合安全标准,严防通过旅游包车发生游客群死群伤事故。
三、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筹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可根据辖区文商旅等资源禀赋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商家制定针对性消费促进政策,引导居民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科学安排出行计划,活跃本地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计划,深入推进“百城百区”文化和旅游消费助企惠民行动,创新消费活动举办方式,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适应本地消费者需求,鼓励博物馆游、民俗游等文化体验游,开发本地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及具有地域特色的创意旅游产品,发展线上消费、定制消费、智能消费等新消费方式。城区有关街道辖区内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节假日开展主题活动,打造夜间消费热门目的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传播优秀民间文化艺术,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线上服务,在线上资源提供、服务流程优化、需求反馈等方面加大力度,丰富供给模式。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力度,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发展。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完善引导体系,优化设置游览线路,配合有关景区切实做好景区周边道路的交通劝导、人员疏散等服务。
四、切实强化市场监管检查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辖区文旅市场监管检查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对辖区内各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加派执法人员,节日期间通过明察暗访等多形式,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非法一日游”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无证上岗、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区文化旅游委将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暗访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问题。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等旅游经营者不得将私设“景点”作为旅游产品予以销售或推荐。区文化旅游委、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联合有关重点景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重点经营场所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督导检查,深入排查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保持政务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并配合做好相关举报、投诉的首接首处,妥善处理辖区内文旅经营单位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矛盾,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切实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通过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以及电视、广播、报纸、提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引导游客特别是自驾游和自由行旅客进入辖区后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安全措施,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各地类似事故的惨痛教训和经验,郑重提醒游客不要前往辖区内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和违规经营的私设“景点”,必要时联合派出所、交巡警等有关单位进行交通临时管制。
六、做实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
(一)做好应急处置。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文旅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与宣传、公安、文旅、应急、交通、卫健、气象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做好节日期间文旅领域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综合研判,准确掌握文旅市场运行、群众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市场监管、执法检查等情况,做好重点乡村旅游监测点、有关重点江村、山村节日期间游客接待数据统计、分析,配合农业、文旅等有关部门做好假日旅游市场信息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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