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局
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区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工作进度,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6〕90号)和《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万州商务发〔2017〕134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区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自有场地5000平方米以上,并进行整体装修改造,建设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包括办公区3000平方米左右,配置办公设备设施,引导电商及电商服务企业入驻,提供配套服务。
(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站点建设
依托村公共服务中心、邮政公司、供销社、农村淘宝、连锁超市、便民超市等现有服务网点,建设一批镇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和不少于224个村级电商服务点,提供代买、代卖、充值、缴费、便民取款、快递收发等服务。
(三)农村电商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自有场地3000平方米以上,并进行整体装修改造,建设区级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中心。
(四)农村电商公共物流企业
依托现有或新建物流配送企业,负责承担我区农村电商快递物流配送业务,整合各社会快递企业到农村的快递物品,实现城市快递物品1天内到农村,农村上行快递物品1天到城市。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是在我区完成工商注册并在我区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取得国家相关证照,企业财务制度健全,近3年无失信记录,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
(二)申报企业应为项目的实际投资主体。
(三)申报项目未获得国家、市、区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申报资料
(一)申请报告;
(二)《万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1);
(三)项目计划书,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资金来源、专项资金用途、使用效益预测等;
(四)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项目申报资料在2017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区商务局流通科。
四、其他
(一)申报单位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发生虚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新建项目实行“先建后补”,项目经验收合格、所需材料齐全后,按程序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三)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四)本资金必须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同时接受各级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五)具体支持范围、方式及标准、项目推进和资金申报、资金拨付等相关要求按《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创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建设要求参考商务部办公厅《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要求。
附件:万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
区商务局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万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扶
持项目申报表
填表单位(盖章): 日期:
一、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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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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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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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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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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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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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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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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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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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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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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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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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合计 人,其中:直接从事电子商务人员 人;信息技术人员 人;物流配送人员 人 | ||||||||||||
二、项目情况 | |||||||||||||
申请资金补助项目名称 |
项目起止时间 |
计划投资总额(万元) |
已投资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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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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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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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计年新增经济效益(万元) |
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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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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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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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创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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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 简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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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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