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万州区整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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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万州区委、区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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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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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万州区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进一步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意识。万州区委、区政府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万州区区委、区政府组织通过中心组、常务会和专题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5次,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有关单位要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起到促进作用。 (二)配合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22年以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交办问题4件,已全部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闭环整改,现已完成整改3件,剩余1件将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2024年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提质建设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项目;因地制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遏制开发建设项目人为造成水土流失。全区上下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2024年,完成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7%;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共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22个,已完成20个;完成建设重庆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3.49万亩;因地制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全年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平方公里,共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715.51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100个,协助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10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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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万州区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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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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