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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日期:2024-06-05 来源: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语音播报

截至2024年65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万州区移交的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已按要求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D3CQ202405250006 万州区长滩镇天庆村竹青采矿场、长滩镇白岩村陈老三矿业、新田镇幸家村坤垚矿业,三家矿业公司开采石头后,没有处理好尾矿,导致水土流失,如遇到下雨天,土地会被淹没,农田无法正常耕种,且开采后没有恢复开采区域的绿植。 万州区 生态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水土流失问题部分属实。
(1)万州区竹青采矿场、万州区陈老三矿业有限公司均是关闭矿山,2023年万州长滩“7.4”特大洪灾导致万州区陈老三矿业有限公司矿山进场道路损毁,目前水土流失风险小,不会导致周边和下游农田无法正常耕种现象。
(2)坤垚矿业有限公司存在3个临时排土场,原堆填弃土较多、坡度较大,目前该区域存在一定水土流失风险,可能存在泥沙外溢、流入农田的情况。
2.关于恢复绿植问题部分属实。
(1)万州区竹青采矿场部分复绿区域在2023年万州长滩“7.4”特大洪灾时被大水冲毁,经过半年的自然恢复,效果不理想。已下发《责令履行修复义务的告知书》,督促该矿山企业在2024年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2)万州区陈老三矿业有限公司在2023年5月9日注销采矿许可证后,已督促该企业对原损毁区域开展了植树复绿工作,同时该矿山企业缴存了基金用于保障完成生态修复工作。2023年9月19日,对该公司下发《关于责令重庆市万州区陈老三矿业有限公司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通知》,督促该矿山企业在2024年完成生态修复工作。
3.坤垚矿业有限公司新田镇幸家村一组石灰岩矿在开采过程中对开采后不再利用的区域同步实施复绿工作,现序时推进中。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已督促矿山企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218.11万元,保障其采矿作业完成后的生态修复工作顺利完成。
部分属实 切实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落实复绿要求,确保含泥沙雨水不流入农田。 1.要求万州区竹青采矿场、陈老三矿业有限公司编制修复方案并按计划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目前方案正在编制中。
2.坤垚矿业有限公司经有关部门指导后已将部分弃土外运,采取放坡、排水等措施进行处理。下一步该矿山企业将增设排水沟、沉淀池,保证含泥沙雨水不流入农田。
3.将继续加强生态修复工作的指导,督促坤垚矿业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处理好尾矿,减少水土流失,切实履行修复义务,对不再使用的矿山区域进行植树复绿,改善矿区环境。
未办结
2 D3CQ202405250050 万州区太安镇光凤村的无名养猪场,不定时直排污水至无名河沟内,导致河流中水生物死亡、水质发臭以及下游(三元村)居民的饮用水源被污染,影响生活。 万州区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2024年5月27日,工作人员到该养殖场周边及所涉河沟核查,未发现污水外排。该养殖场附近河沟上游除因近期雨水冲刷略显浑浊外,河沟下游无污染痕迹,无异味,无水生物死亡。经水质监测,养殖场下游河沟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
2024年4月17日,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养殖污水经余水池渗透流入山体下方河沟,对水质造成影响,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立案查处,于5月2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2.白羊镇三元村部分居民饮用水源取水点位于养殖场上游,养殖污水未对饮用水源地造成污染。但当地部分群众有在养殖场下游河沟(猫洞沟)取水习惯,对生产、生活造成了部分影响。
部分属实 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不外排,不影响河流水质。 1.养殖场已通过水泵把余水池污水抽送到附近田地灌溉使用,余水池清理完毕,并加装防渗处理设施,猪饮用余水经多级沉淀后,由余水池中种植的水生植物消纳利用,目前余水处置正常运行。
2.责令该养殖场业主定期对周边环境进行消杀,改善养殖场内外环境卫生。
3.区农业农村委持续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太安镇政府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监管,区生态环境局强化执法监管,坚决杜绝养殖污水偷排漏排。
未办结
3 D3CQ202405250077 万州区牌楼街道太平社区学林上城小区后半段有条主公路,但公路已经无法使用,目前被堆放了很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导致小区居民出行不便。 万州区 土壤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举报件所指公路为金沙路,由于该路段已经废弃,无人管理,导致部分外来车辆和人员在此倾倒垃圾,主要是建筑垃圾和废旧家具,总量约有20立方。
部分属实 及时清除垃圾、加强常态管控,彻底整治该区域乱倾乱倒垃圾现象。 5月26日,牌楼街道已组织人员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5月27日完成清理。下一步,牌楼街道、太平社区、区城市管理局将加强巡查,防止反复。
未办结
4 X3CQ202405250038

1. 万州新田港仓储罐体2022年新建的一个3万立方米的仓储罐体,主要是解决粉煤灰的临时仓储和为万州周边国家重点工程建筑配送材料,完成了项目备案。万州江南沱口集装箱码头仓储罐体主要也是从事水泥、粉煤灰的仓储利用,2012年建成,完成了环评备案。是环境保护的设施之一,恳请支持与保护。
2. 个别企业将未销售完的粉煤灰(大约4万吨)偷偷运到万州新田镇天德村等几处,倾倒在山沟里,造成了严重的河流污染,至今尚未完全清除。
万州区 其他污染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投诉内容中新田港集装箱码头附近储罐设施、江南沱口集装箱码头仓储罐体2处储罐设施,经核查,其建设程序均存在违规。其中,新田港口物流有限公司港口作业区附近储罐设施仅在万州经开区经发局备案,未申报获批其他手续;南滨大道集装箱码头附近储罐设施于2017年取得《违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备案表》,未申报获批其他手续。2处储罐设施经核查均未占用港口码头岸线。
2.关于投诉反映的“对未销售完的粉煤灰(大约4万吨)偷偷运到万州新田镇天德村等几处,倾倒在山沟里,造成了严重的河流污染”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新田镇天德村天德隧道出口旁边露天堆放的粉煤灰场堆放量约7000方,是重庆挺恒商贸公司购买的国能万州电厂粉煤灰,堆体上采取防尘网和种植绿植进行抑尘,但装卸作业面未及时采取覆盖措施,区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2月10日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核查时有一定扬尘。核查还发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王氏琪阳商贸公司购买的约13000方国能万州电厂脱硫石膏堆放于新田镇鱼种站(新田镇西村油沙河旁),周围无饮用水源地,堆体周围有防流失措施,物料采用防尘网覆盖抑制扬尘,但有局部区域防尘网破损。万州区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9月对该公司炉渣未完全覆盖导致雨水冲刷后流入油沙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额度10万元,现场核查时有一定扬尘。
部分属实 1.指导新田港集装箱码头附近储罐设施、江南集装箱码头储罐设施相关企业依法依规补充完善有关审批手续,限期不能完成的做好解释沟通和政策宣传,及时拆除。
2.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规范处置违规堆放的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
1.区交通局已要求涉事限期整改,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对2处储罐设施未批先建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相关企业于2024年12月底前完善各类相关手续,若不能按时完善相关手续,将限期完成拆除。
2.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
3.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已于5月28日对堆体旁太平溪上下游、油沙河上下游水质取样进行比对监测,待监测报告出具后针对性开展整治。
4.督促涉事公司6月底完成清运工作,处置前落实防护措施。规范处置违规堆放的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
5.已约谈国能万州电厂、九龙万博公司等产废单位,督促其加强固废三方处置单位的监管,确保固废合法合规处置。
6.加强资产及闲置土地的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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