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MB1851982G/2025-000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万州区开展督促辖区各排污登记单位及时办理排污登记延续工作

万州区开展督促辖区各排污登记单位
及时办理排污登记延续工作
根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万州区部分排污单位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将于2025年届满。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各排污登记单位应自行查看排污登记有效期,及时进行排污登记延续,确保排污登记信息有效。同时各排污登记单位应当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为此,我局于3月10日通过党政网发布了《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督促辖区各排污登记单位及时办理排污登记延续的通知》,并在“看万州”上发布了办理排污登记延续事项流程。请各排污登记单位在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届满前及时完成排污登记延续工作,不再生产经营的应及时注销排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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