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MB1851982G/2024-0006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29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
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14号)要求,依法逐步把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简称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排污单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在“十四五”期间将工业噪声依法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本通知发布前已经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应于2025年前完成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相关工作。
目前我局已启动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2024年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建筑用石加工、铝冶炼、金属船舶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行业,计划完成以上行业约80余家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附件: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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