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MB1851982G/2022-003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06
[ 发布日期 ]
2022-12-06
2022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12.6)

2022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12.6) | |||||
序号 | 任务类型 | 工作内容 | 完成情况 | 存在问题 | 下一步工作 |
1 | 应对气候变化 | 建立区县碳排放强度测算体系,完成2021年区县碳排放强度测算。 | 正与区统计局对接,获取折标后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消费量数据。待以上数据收集完成后,即可完成我区2021年碳排放强度测算。 | 据区统计局反馈,全市2021年煤炭、石油和天然气消费数据市统计局仍在测算中,尚未反馈我区最终结果。因此,我区2021年碳排放强度测算不能按《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县碳排放强度测算的通知》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 | 与市局总量处对接,统计相关数据未出来前,不予扣分。同时经了解,其他区县也存在此类情况,下一步将加强与市局和统计部门的沟通,尽快完成数据收集。 |
2 | 应对气候变化 | 开展2021年度全国和重庆碳市场碳排放报告、核查及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 启动2021年度全国碳市场碳排放履约,指导国能万州电厂、索特(自备电厂)等2家国家碳市场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和西南水泥、湘渝盐化、华歌生物等3家国家碳市场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在全国碳排放数据交易系统报送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三方核查机构对上述5家企业开展了现场碳排放核查;指导长安跨越、供热公司、三峰环保等8家重庆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在重庆碳排放数据交易系统报送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 | 持续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对我区纳入碳市场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涉及碳市场名录确定、碳排放报告报送、碳排放数据核查、碳排放配额发放、清缴履约和培训等相关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督促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按时完成2021年碳排放履约。 | |
3 | 应对气候变化 | 完成2021年度区县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 我区2021年度区县温室气体清单已完成正式文本初稿编制,并书面征求了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统计局、区林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意见,以上单位均反馈无修改意见。 | 市局尚未明确专家评审是采取市局集中统一评审还是各区县自行评审方式,清单初稿尚未进行专家评审。 | 经了解,其他区县也存在此类情况,下一步将加强与市局总量处的沟通,确定清单初稿评审方式,尽快完成评审。 |
4 | 总量减排 | 推动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目前2022年总量减排计划征求意见稿已出,累计减排量分别为:氮氧化物533.1吨、挥发性有机物160.6吨、化学需氧量908.78吨、氨氮34.86吨。 | 已完成沱口污水处理厂的扩容项目建设(化学需氧量减排量710.35吨、氨氮减排量54.69吨)、1930台老旧机动车淘汰(减排量由市级统一核算)和宁兰食品锅炉“煤改清”项目(氮氧化物减排量4吨)。 | 根据对已完成的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减排量的初步测算,预计我区能够完成今年的任务减排量。但因市里的考核细则规定,减排量排位越靠后,扣分值相应越高。故可能存在即使完成当年任务减排量,但考核仍会被扣分的情况。 | 进一步挖掘减排潜力。水污染物排减领域要推进污水处理厂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增加收水量,提高污染物削减量;大气污染物减排领域继续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源头替代、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
5 | 环境管理 | 开展排污许可“双百”检查工作。5 月底前, 完成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7 月底前,完成6个典型行业持证排污单位2021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审核数量不少于全部排污许可证的 10%;10月底前,完成23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审核数量不少于全部排污许可证的三分之一。 |
已按时完成今年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任务,共计完成2021年执行报告年报提交率审核291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68家,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177家。 | 持续开展排污许可“双百”检查工作,2023 年底前实现持证排污单位质量审核全覆盖。 | |
6 | 环境管理 | 加强生态环境统计能力建设,防范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高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报送时效性。 | 按时完成2021年排放源统计年报、2022年统计季报填报审核工作。 | 加强生态环境统计能力建设,强化对环境统计入统企业的指导帮扶,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报送时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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