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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2025年)

日期:2025-04-27 来源:区水利局
语音播报
万州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2025年)
序号 补贴名称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依据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发放时间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电话 主管部门
1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个人)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和
三峡工程的农村移民
每人每年600元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6〕97号) 一年一次 每年3月底前 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安置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搬迁安置人口。在扶持期内,市对各区县(自治县、市)2006年6月30日前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数(含在建工程未搬迁农村移民)一次核定,不再调整。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纳入扶持范围。
政策咨询:
023-5856073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科)
投诉举报:
023-58569026(机关纪委)
023-58123486(办公室)
区水利局
2 三峡水库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集体)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和
三峡工程的农村移民
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领取每人每年600元直补资金的农村移民,不再享受摊薄资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6〕97号) 一年一次 每年3月底前 在充分尊重移民群众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一个尽量、两个可以、“动态管理、一年一核定”的原则
政策咨询:
023-5856073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科)
投诉举报:
023-58569026(机关纪委)
023-58123486(办公室)
区水利局
3 三峡工程城镇移民特殊救济 户籍在万州的生活困难的三峡淹没农转非移民、城镇淹没搬迁居民移民、城镇迁建新址占地移民、淹没企业(单位)失业职工移民的家庭 每户每年不超过2000元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工程重庆库区万州区解决移民遗留问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09〕11号 一年一次 每年12月底前 1.移民家庭因子女当年考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入学特别困难的;2.移民家庭当年因伤残或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
3.移民家庭当年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

政策咨询:
023-5856073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科)
投诉举报:
023-58569026(机关纪委)
023-58123486(办公室)
区水利局
4 三峡水库及大中型水库淹没耕园地摊薄资金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和
三峡工程的农村移民
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领取每人每年600元直补资金的农村移民,不再享受摊薄资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6〕97号) 一年一次 每年3月底前 在充分尊重移民群众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一个尽量、两个可以、“动态管理、一年一核定”的原则
政策咨询:
023-5856073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科)
投诉举报:
023-58569026(机关纪委)
023-58123486(办公室)
区水利局
5 三峡城镇移民困难补助 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市内安置的已签订完善搬迁安置销号合同,户籍在万州的生活困难的淹没农转非移民、城镇淹没搬迁居民移民、城镇迁建新址占地移民和淹没企业失业职工移民。 根据符合困难补助条件的家庭移民人数和困难程度,给予适当困难补助,原则上每人每年补助400元,每户每年补助不超过2000元。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工程重庆库区万州区解决移民遗留问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09〕11号 一年一次 每年12月底前 城镇移民家庭申请困难补助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由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受理。户籍与固定居住地不一致的,以户籍所在地为主申请办理,办理时需固定居住地所在社区(村)、镇乡(街道)两级签署意见
政策咨询:
023-5856073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科)
投诉举报:
023-58569026(机关纪委)
023-58123486(办公室))
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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