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万州区岩口自来水厂取水准予 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万州区岩口自来水厂取水准予
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万州区郭村柏林水库电站: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万州区岩口自来水厂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柏林水库文〔2022〕1号)及相关资料(项目代码:50010120220519717)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第四十八条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60 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令修订)第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经审查,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同意你单位在龙沙镇岩口社区1组的太平水库取用地表水作为万州区岩口自来水厂源水,计划年取水量8.5万m3。
二、工程取水用途为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用水,用水指标:城镇居民100L/人·d、农村居民60L/人·d。
三、你单位应拟定具体办法,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退水水质。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取水口安装计量设施,节约水资源。
五、工程完工后及时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再核发取水许可证。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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