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关于万州区瀼渡河(甘宁段)水生态修复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万州区瀼渡河(甘宁段)水生态修复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建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报送的《重庆市万州区瀼渡河(甘宁段)水生态修复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项目代码:2019-500101-77-01-094032)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资料,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介于目前该项目已实施,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决定补办行政许可手续。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在万州区长江左岸一级支流瀼渡河流域实施重庆市万州区瀼渡河(甘宁段)水生态修复项目。项目主要由生态护岸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滨水生态修复工程、甘宁镇污水厂水质提升工程、河道截污工程及河道清淤工程等六部分组成,总治理河道长12.64km,工程总投资4942.35万元。同意该工程及工程所处河段河道防洪标准均采用10年一遇洪水。
二、基本同意《重庆市万州区瀼渡河(甘宁段)水生态修复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拟建的工程涉河建设方案和洪水影响分析与评价结论。拟建工程涉河部分主要有生态护岸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滨水生态修复工程和河道清淤工程。
(一)生态护岸工程
拟建生态护岸工程分为瀼渡河甘宁上游段和瀼渡河甘宁下游段两部分,护岸总长度为8445m。
1.瀼渡河甘宁上游段:该段(桩号K0+000~K5+200)新建护岸长7005.00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3604.00m,右岸新建护岸3401.00m。采用格宾挡墙护岸和坡式生态护岸两种护岸型式,其中两岸新建格宾挡墙护岸1080.00m,两岸新建坡式生态护岸5925.00m。格宾挡墙护岸采用方块钢丝笼叠加型式,挡墙顶宽 1.00m,挡墙背面设置土工布反滤。坡式护岸坡脚采用格宾石笼护脚,高1.00~3.00m;坡脚至堤岸顶采用生态植草透水砖护至护岸顶高程,联锁式植草砖厚0.15m,植草砖下设10cm厚粗砂垫层和300g/m2无纺土工布反滤排水;坡顶采用C25砼压顶,尺寸0.30m×0.40m(宽×高),每隔10.00m设置一道2cm 厚分缝,用沥青杉板塞缝。
2.瀼渡河甘宁下游段:该段新建护岸长1440.00m,其中,瀼渡河干流(桩号M1+200~M1+700)500.00m,支沟马跃溪沟(桩号N0+000~N0+400)940.00m。干流护岸段主要为瀼渡河左岸巴国部落核心景区段,护岸采用松木桩+植被护岸型式,通过整理现状自然边坡后设置松木桩固脚,松木桩桩径0.20m,桩长5.00m,密排布置,松木桩埋入土体3.50m,外露1.50m,松木桩固脚至护岸顶部采用植物护坡。支沟马跃溪沟生态护岸采用自然景石+植被护岸型式,顺坡放置10cm厚C20混凝土垫层,堆砌0.60-1.20m高当地自然山石,靠河道一侧栽植具净化功能水生植物,形成自然生态驳岸。卵石入水护岸底层为素土夯实,在8cm 厚1:3水泥砂浆上散置景观石;靠河道一侧回填20cm厚亚黏土,种植土厚度>30cm,种植适应性好的水生植物。
(二)水生态修复工程
该工程主要在瀼渡河甘宁上游段实施,主要包含沉水植物修复及挺水、浮叶植物修复。沉水植物修复选择在水深2.50m 以内、水体透明度较高、近岸底质适合、流速较小地区设置恢复区,布局总面积16452.00m2。挺水、浮叶植物修复选择在近岸底质适合、流速较小地区设置修复区,其中挺水植物修复水深在0.50m 以内,布局总面积3071.00m2;浮叶植物修复水深在1.50m 以内,选择睡莲为修复物种,布局总面积1161.00m2。
(三)滨水生态修复工程
该工程主要在瀼渡河甘宁下游段实施,工程位于青龙闸坝至仙女洞附近(桩号M6+970~M0+250),总面积约350.00亩,涉及三个生态修复区和一个生态湿地区。
1.山体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修复面积约3公顷,并设1.50m宽人行步道用于生态维护。
2.生态湿地工程:利用现状低洼区域,打造生态净化湿地约32亩,沿水边设1.20m-1.80m宽生态步道。
3.现状林提升改造工程:保留现状林地约3.2公顷,沿主河道种植水杉林,马跃溪南侧种植红叶碧桃,核心区中部种植碧桃、栾树、三角梅等,梳理现状部分杂树,优化树种结构。
4.生产便道工程:便道全长5.71km,起点为青龙闸坝下游约380.00m处,沿瀼渡河左岸布置,终点为巴国洞天廊桥桥头处,设计车速15km/h,路基宽5.00m,路面宽4.0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四)河道清淤工程
对部分河段实施清淤,清淤河段长1.00km,清淤深度控制在现状河床以下0.50~1.00m,清淤总量1.40万m3。
重庆市万州区瀼渡河(甘宁段)水生态修复项目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详见附件。
三、有关工作要求
1.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注重工程与原河道护岸堤防、道路等现状构筑物的有效衔接,合理制定施工时间及工期,确保建设和运行期间工程和河道行洪安全。
2.涉河部分工程应将工程放线记录和施工方案报送我局备案,施工中不得超越许可的工程控制坐标。
3.施工期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并妥善处理好工程项目涉及的第三方水事合法权益。
4.你单位应高度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并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工程完工后要全面清理施工遗留物,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保障河道行洪畅通。
5.该工程涉及其他部门的有关手续,由你单位按规定办理。
6.工程完工后,你单位应向我局报送该工程的涉河事项复核以及河道管理划界报告,经我局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展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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