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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关于龙溪河支路延伸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1-03-25 来源:万州区水利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龙溪河支路延伸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万州三峡平湖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龙溪河支路延伸道工程(项目代码:2019-500101-48-01-100602)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万州区周家坝街道和天城镇为城市支路,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20hm2道路全长612.90m,其中K0+000-K0+206.255段宽24.00m; K0+206.255-K0+612.9段宽16.00m, 起点接塘坊家园路,在K0+206.255处接龙四路,终点接黑龙江路。本工程挖方4.17万m3,填方2.38万m3,,余方1.89万m3 余方由建设单位运至万开棉花地一浦里公路隧道连接道二期工程回填利用。项目建设期为20213月到20222,总工期12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20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6%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25.62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95.75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9.87万元(其中:分区措施费10.62万元,独立费用15.97万元,基本预备费1.6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6828元)。

四、工作要求

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渝税公告2020年12号)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防止在施工期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三)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

(四)若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五)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相关网站和项目部公开,并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六)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2021年3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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