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龙泉村二组石灰岩矿(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 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龙泉村二组石灰岩矿(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
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万州区胤代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龙泉村二组石灰岩矿(改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019-500101-10-03-097690)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龙泉村二组,为改扩建项目。工程占地面积14.70hm2(原采矿区在现采矿区范围内,临时占地面积2.13hm2),建设内容包括第一开采阶段防治区1.06hm2、第二开采阶段防治区6.71hm2、第三开采阶段及闭矿期防治区6.93hm2等。本项目挖填方总量341.54万m3,其中挖方334.71万m3(其中表土剥离6.83万m3),填方6.83万m3(其中表土回填6.83万m3),弃方17.06万m3,弃方运至矿区采坑回填。项目建设期为2020年6月~2031年12月,总工期138个月。该项目已动工,为补办许可手续。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采用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32年。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4.70hm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3%。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657.2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365.7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91.4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34.53万元,监测措施费64.57万元,临时措施费41.78万元,独立费用25.02万元,基本预备费7.9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76000.00元)。
原采矿区已按占地面积计征的水土保持补偿费29800.00元(万州水务许可〔2018〕156号)本次应予扣除,本次计征金额176000.00元。
四、工作要求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渝税公告2020年12号)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防止在施工期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三)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
(四)若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五)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相关网站和项目部公开,并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六)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七)请你单位切实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附件: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龙泉村二组石灰岩矿(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2021年9月14日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印发
附件:
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龙泉村二组石灰岩矿(改扩建)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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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镇龙泉村二组石灰岩矿 (改扩建)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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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省区 |
重庆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区/县 |
万州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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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生产规模为75万吨/年 |
总投资 |
8000万元 |
土建投资 |
35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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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时间 |
2020年6月 |
完工时间 |
2031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3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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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占地(hm2) |
14.7 |
临时占地(hm2) |
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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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利用方 |
弃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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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1 |
6.83 |
310.82 |
17.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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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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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貌类型 |
浅丘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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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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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范围(hm2) |
14.7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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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土壤流失 预测总量(t) |
6009.02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5151.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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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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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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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防护率 |
92% |
林草覆盖率 |
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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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表土防护率 |
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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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措施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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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开采阶 段防治区 |
主体设计:截水沟2062m、排水沟230m、M7.5浆砌块石挡土墙763m3; 方案新增:覆土整地0.83hm2。 |
主体设计:刺槐637株、爬山虎1274株 |
主体设计:车辆冲洗站1座 方案新增:彩条布3895m2,临时排水沟365m,沉砂池2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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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开采阶段 防治区 |
主体设计:截水沟650m、排水沟395m、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36万m3、覆土整地3.77hm2。 |
主体设计:刺槐2606株、爬山虎6230株、小叶女贞3590株。 |
方案新增:彩条布10579m2,临时排水沟457m,沉砂池5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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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开采阶段及闭矿期防治区 |
主体设计:截水沟5422m、排水沟1131m、M7.5浆砌块石挡土墙3092m3;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47万m3、覆土整地4.44hm2。 |
主体设计:刺槐6049株、爬山虎21030株、小叶女贞9990株。 |
方案新增:彩条布23040m2,临时排水沟951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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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343.12 方案新增:134.53 |
主体设计:22.15 方案新增:0.00 |
主体设计:0.50 方案新增:41.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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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657.25(新增291.48) |
独立费用(万元) |
25.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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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费(万元) |
0.00 |
监测费(万元) |
64.57 |
补偿费(元) |
176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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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汇洲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万州区胤代建材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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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邓华珍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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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天鹿大道588号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新乡龙泉村二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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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401320 |
邮政编码 |
404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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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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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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