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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万州区龙驹镇赶场防洪护岸整治工程 初步设计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1-11-05 来源:万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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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万州区龙驹镇赶场防洪护岸整治工程

初步设计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长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批万州区龙驹镇赶场防洪护岸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长江水务〔2021116号;项目代码:2102-500101-04-01-136344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万州区龙驹镇赶场防洪护岸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万州发改审农〔2021〕65号)要求,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位置及建设任务

本工程位于万州区龙驹镇赶场社区磨刀溪河段,工程建设内容主要由新建堤防护岸工程及附属建筑物、河道疏浚工程组成。工程建设任务是以场镇防洪为主,兼水土保持、美化环境,提升场镇居民生活质量等综合任务。

二、防洪标准及建筑物级别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和《重庆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渝府发〔2012〕32号)的规定,同意本工程河段河道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堤防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均为5级。

三、工程总布置和护岸顶高程

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同意左、右护岸堤线布置、护岸型式,左岸结合已成堤防,采用镇脚挡墙+六棱块护坡+防浪墙;右岸上段采用仰斜式挡墙+防浪墙,下段采用镇脚挡墙+六棱块护坡+防浪墙。护岸顶高程与已成堤防堤顶上下游平顺连接。

四、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原则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主要建筑物结构设计。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道总长3580.00m,新建护岸长576.90m(左岸长228.50m,右岸长348.40m);新建穿堤建筑物、下河梯道等附属建筑物;在治理河段内,对行洪有影响的河段进行疏浚

1.新建堤防护岸工程

新建堤防护岸总长576.90m,左岸长228.50m,右岸长348.40m。

堤左0+000.0m~堤左0+204.1m、堤右0+121.6m~堤右0+292.4m段采用镇脚挡墙+六棱块护坡+防浪墙型式,坡比1:1.5,堤顶设宽1.50~2.00m(含防浪墙0.30m)堤顶道路,采用“L”形C20钢筋混凝土防浪墙,高1.50m—2.00m(高出堤顶1.20-1.70m)。镇脚采用C15埋石砼,顶宽1.50m,镇脚高4.50~9.00m,镇脚外采用大块石压脚,镇脚顶以上至设计洪水位之间采用六棱块+植草护坡。堤左0+204.1m~堤左0+228.5m,贴原挡墙新建挡墙护脚防冲。堤右0+000.0m~堤右0+121.6m段采用仰斜式挡墙+防浪墙型式,坡比1:1.5,顶宽1.50m,顶部设0.30m宽C20钢筋混凝土防浪墙,挡墙采用C20埋石混凝土,高3.00m--7.20m,墙外采用大块石压脚。挡0+000.0m~挡0+056.0m段新建砼贴坡挡墙+防浪墙护岸,挡墙采用C20砼重力式挡墙型式,顶宽0.50m,内侧紧贴已成挡墙,外坡比1:0.1,墙顶设直立式防浪墙,厚0.30m,高1.70m。

2.附属建筑物

工程河段布置下河梯步1处,堤顶连接梯步2处,集水井1座,穿堤排水涵洞4处。

左岸设堤顶连接梯步2处,梯道宽2.00m;右岸设下河梯步1处,梯道宽1.00m。梯步采用C20砼浇筑,梯步宽0.30m,高0.20m。堤左0+158.0处后侧新建集水井1座,采用C20钢筋砼浇筑,净空3.00m×4.00m,深3.00m,底板及壁厚0.40m。布置穿堤排水涵4处,左岸设置DN600涵管2处,右岸设置DN800涵管1处及净空1.50×1.50m箱涵1处。

3.河道疏浚

本工程河道疏浚总长3580.00m。主要对河床内的推移质、有影响行洪的地段进行疏浚,两岸岸边固脚,疏浚约0.6万m3

五、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原则同意工程施工总布置方案和施工工序、方法等;建设工期为6个月。

六、工程投资

经初步审查,本工程静态总投资1065.7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696.4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66.41万元,独立费投资171.34万元,基本预备费投资46.71万元,工程建设补偿及移民征地投资66.37万元,水土保持投资13.5万元,环境保护投资5万元。本工程投资概算以区发展改革委概算批复为准。

七、工作要求

1.请你司按照许可的建设规模和内容,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结合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施工图设计,合理衔接项目区内、外现状构筑物。

2.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主体工程动工前,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备案手续。

3.拟建工程疏浚河道的砂石资源如需利用,应报我局批准同意。

4.认真组织实施本项目,做好占地补偿、防洪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5.本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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