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建筑石料用砂岩矿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建筑石料用砂岩矿
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三峡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项目代码:500101202025240)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重庆市万州区龙沙镇黄金村,为新建类项目。矿区面积0.0294km2,矿山剥采总量为15万吨/年,开采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六段(T3xj6)建筑石料用砂岩,为小型矿山。项目总占地面积3.01hm2,由矿区、排土场、矿区道路和工业广场等部分组成。本项目挖填方总量42.59万m3,其中,土石方开挖量41.37万m3(表土剥离1.22万m3、一般土石方40.15万m3),土石方回填量1.22万m3(全部为表土),加工出售40.00万m3,产生余方0.15万m3,全部运往排土场堆放。项目建设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工期5个月。该项目已动工,为补办许可手续。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01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3%。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78.51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02.94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 75.57万元(其中:独立费用 10.95万元,基本预备费4.04万元,监测措施费 54.09万元,临时措施费 2.2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2140万元)。
四、工作要求
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防止在施工期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二)请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四)请你单位切实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养护和管理,以长期发挥作用。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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