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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69N/2021-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21
[ 发布日期 ] 2022-04-21

行政复议服务指南

日期:2022-04-21 来源:万州区司法局
语音播报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二、哪些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不作为的;

9)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的法定职责的;

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申请行政复议,应具备哪些条件?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没有受理同一申请,人民法院也没有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四、万州区行政复议机构及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咨询电话

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

(万州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

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161

023-58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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