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万州府复〔2025〕39号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万州府复〔2025〕39号
申请人:马某某。
被申请人: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申请人马某某不服重庆市万州区交通运输委员会作出的万州交执罚〔2024〕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5年2月10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5年3月20日书面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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