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万州发改办〔2022〕2号
机关各科室: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试行)》已经委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日
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机关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机关管理制度(试行)。
一、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党组书记主持或委托党组成员主持,党组成员参加,邀请纪检组负责人列席,并根据议题确定列席人员。主要是学习重要文件、布置重要工作、按党组议事规则需要由党组研究决定的相关事项等。办公室负责收集议题、会务安排、督办会议决定和会议记录。
(二)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至少一次,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人事科负责会务准备,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接受监督,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职工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党组成员主持,并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人员。主要是学习重要文件、布置重点工作、通报相关决定事项。由相关科室负责承办会务。
二、公文处理
(一)收文办理。公文由办公室负责签收、登记、编号、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收文流程: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阅批→相关科室办理,其中,征求意见稿由科室研提修改意见→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阅批。办公室负责收文督查督办。
(二)发文办理。发文流程:科室拟文→科室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相关科室会签(视工作关联性确定)→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核或签发→主要领导签发(上行重要公文,包含:重要项目审核、审批、核准及下达重大投资计划文件)→办公室登记、印制、用印。主办科室必须安排本科室人员负责跟踪处理;区级部门联合发文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查后送分管领导签发;因特殊情况需要其他领导代签公文时须领导本人协商一致。所有公文必须在委内印制,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印制时需要报办公室同意;文印设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三)联办事项。下达投资计划文件由各业务科室办文,送投资科会签,用“万州发改投”文号。综合性计划、报告、政研、课题类文件,送综合科会签。行政审批文件经办公室发文登记后,送行政审批中心印制、用印。利用外资投资的项目,由财政金融市场科主办,项目相关的科室协办。
三、印章管理
党组、行政、法定代表人等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财务印章按规定管理。机关党委印章由人事科保管。本委所发公文须送委领导同意并签名后方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必须经其本人签字或同意后方能加盖印鉴。所有签章件办公室须留底存查。其它单位与本委会签且以相应单位名义行文时,须经主办科室负责人核稿、委领导签字后方能加盖印章。特殊情况须请示委领导同意后方能加盖印章,按有关规定完善手续。
四、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主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和国家有关重要文件、决议、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的重大决定。
(二)学习方式。集中学习:委党组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自主学习:职工根据全委统一安排和工作需要,自行安排时间做好学习强国、重庆干部网络学院以及其他学习。
(三)组织安排。党组、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布置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指导各党支部、各科室及干部职工开展年、季、月度理论学习,并把学习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干部职工要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人事科对学习情况要适时跟踪、指导和督促。
五、政务督查
(一)督查范围。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事项;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其它重大事项。
(二)职责分工。办公室负责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相关科室必须主动配合。涉及两个以上科室的督查事项,主办科室牵头承办。所有督办事项都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办结。
六、公务出差
公务出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分管领导到市内、外公务出差须报主要领导批准;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到市内、外公务出差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出差人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经审批同意后,按照非固定性经费支出分级审批制度报销费用。差旅费、住宿费报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市、区有关纪律规定,实行事前审批、对口接待原则。所有接待务求节俭,庄重得体,并严控用餐标准、陪餐人数等。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时,必须取得合法票据并须附公务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方案。
八、公车管理
(一)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相关证照档案的保存和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公务车在单位停放制度,每天下班后公务车应停放在委机关指定地点。公务车辆实行专职驾驶,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及有关交通管理规定,做到安全驾驶。
(二)公务出行保障。原则上城市建成区内不安排公务用车,如遇重要、紧急、特殊公务出行时,可统筹使用公务用车。
(三)公务用车派车流程。公务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确需派公务用车,由涉及科室提出用车申请,在公车管理平台填报用车人、用车事由、用车时间、地点、用车人数等信息,办公室负责用车调度和审核。
(四)公务用车保养和维修。全面落实定点加油制度。车辆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在协议单位定点保养和维修。公务用车产生的保养和维护费用等严格实行事前审批、事后报销制度。
九、信访管理
党组书记、主任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齐抓共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来访要热情细致,秉公办事,不得拖延推诿。所有来信来访都要记录在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如遇突发集访,委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委领导必须到达现场,靠前指挥。受委领导指派(特殊情况下办公室安排)的其他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十、请销假管理
(一)适用情形。因公出差需离开万州辖区范围;工作日因私离开工作岗位;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因私离开万州辖区范围,外出时间半天以上的。
(二)请假程序。因公出差,应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并按审批权限审批。因私离岗请假,应填写《干部职工请假条》,并按审批权限审批后交人事科存档备案。因公、因私出国(境),应按层级履行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三)审批权限。主要领导外出,按照区委相关文件报备;党组成员外出请假的,由主要领导审批;各科室、委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外出请假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副科长及以下工作人员请假,按时限长短分层级报审备案。
十一、保密管理
所有职工自觉学习和遵守《保密法》,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签定保密承诺书。所有涉密文件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保管、登记、编号,严格按规定范围传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严禁带出办公区域。涉密文件不得私自复印、摘抄,严禁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交往中谈论秘密,严禁通过网络渠道传播。涉密文件清理和销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负责,严禁私自出售或处理。发现失泄密问题,应立即报告,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十二、值班管理
一般工作日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值班值守,重要时间节点及法定节假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保障值班电话时刻通畅,随时有人接听;要严格执行紧急信息报告制度,凡是发生涉及单位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要紧急情况,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敏感事件,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值班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通过互联网、微信、QQ等渠道传播涉稳、涉密、涉敏感信息,严禁将工作掌握情况向工作无关人员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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