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持续推动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

万州区持续推动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万州区大力推进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在全区范围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举措
(一)完善制度机制
一是出台《重庆市万州区推行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万委执法协调〔2021〕5号),在全区范围内推进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二是建立涉企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数据报送机制,每月汇总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针对企业开展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数据(特别是交通、环保、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税务等领域)并报送区委办;三是出台《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万州委法办〔2023〕3号),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出台包容审慎监管具体措施。四是出台《万州区涉企包容审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万州区涉企包容审慎监管信息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机制。
(二)严格落实包容审慎
一是出台包容审慎监管具体措施,推进对涉企轻微行政违法行为施行“首违慎罚”和“轻微不罚”,严格执行免罚清单。全区共有城市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税务等8个行政执法领域建立了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二是慎用行政强制措施,采用非强制手段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以来对60起案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三是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5号),落实各行业、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权力,对于企业的一般违法行为,应当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从轻处罚,企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优化监管方式
一是积极推行智慧监管。创新运用大数据监管等模式,积极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防监管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做到无感执法、无感监管。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依托“重庆阳光餐饮”平台和重庆市智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开展非现场行政执法,实现智慧监管。区人力社保局依托“1+3”数字平台,抓好非现场执法监管。区文化旅游委通过微信小程序“文旅安全日志管理系统”达到非现场检查目的。区生态环境局根据企业环保管理情况,优先使用视频用水用电监控、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实施监管。
二是加强信用监管。积极发挥信用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加大信用服务力度,提升市场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区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失信行为记录缩短公示期限、豁免公示等制度,市场主体仅受到警告行政处罚的,其信息不予公示;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行政处罚的,其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三个月即可停止公示。区人力社保局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开展企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根据企业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实现对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差异化监管。
(四)强化助企服务
一是严格控制检查频次。深入推进跨部门联合行政执法检查,累计匹配筛选确定联合执法检查计划132次,涉及企业86家,减轻迎检负担。扩大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部门覆盖率,21个成员单位完成29项联合检查计划,累计检查市场主体174户,减少企业受检频次。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执法过程中,加强对企业进行宣传引导,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区卫生健康委创新推出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包,2023年以来,2023年共发放普法宣传包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共计10800份,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30份。区住房城乡建委建立行政处罚提醒教育、回访指导的工作机制,全过程、全链条对执法环节进行跟踪问效,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开展普法宣传30余次,到20余家企业调研助企纾困。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山城有信”平台开展政策法治宣传、行政指导。
三是实施延期收缴罚款。切实缓解执行矛盾,对处以罚款的企业,因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实施延期收缴罚款。区文化旅游委、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共对13家申请延期缴纳罚款企业,实施延期收缴罚款。
四是助力企业信用修复。指导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降低受处罚企业的负面影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共协助94家企业实施信用修复,有效避免企业因“失信”行为在市场活动中陷入被动局面。
二、工作成效
一是指导督促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林业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19个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涉企包容审慎监管具体制度;
二是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对于符合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在给予行政处罚时该减则减,该轻则轻,该免则免。今年以来,相关区级行政执法部门报送针对企业采取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等柔性执法工作方式共计51620余件次。
三是开展2023年行政处罚案卷季度抽查及年度集中评查,全年共对31个行政执法单位共56卷适用普通程序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印发案卷评查通报3期。通过案卷评查,对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提高执法单位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是深入企业实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暗访,今年以来共开展135次监督暗访,向企业“面对面”收集行政执法过程中推行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情况,经企业反馈,暂未发现“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情况;
五是运用数据化、智能化手段,在农民工工资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领域,推进非现场、非接触、无感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区市场监管局利用“阳光食品APP”开展晨检9万余人次、日管控5万多次、周排查8000多次、月调度2000次。区人力社保局依托“渝薪无忧”数字平台共处置预警信息173条。区文化旅游委利用文旅安全日志管理系统门店端注册门店98家。区生态环境局对34家安装在线监控企业利用在线监控检查,在重点时段10余次利用无人机开展非现场检查和巡查,共实施非现场执法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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