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
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我区创建“无证明城市”前期基础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在全区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切实解决证明材料过多过滥和“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突出问题,把该减的减下去,把该留的“瘦”下去。
(二)坚持依法清理。无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以企业和群众不用提交证明材料为导向,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过程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三)坚持便民利企。围绕办事更简、环节更少、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持续减证明、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优化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零跑腿”。
二、清理范围
本通知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面清理
按照“谁办理谁梳理”的原则,全面梳理证明事项,严格实行证明事项清单式管理。各镇乡街道、区级各部门全面梳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等各类事项中使用的证明,对其负责梳理的证明事项提出取消或者保留的清理意见,填写《XX单位要求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汇总表》(附件)报区司法局。
(二)明确替代方式
各镇乡街道、区级各部门开展全面清理后,对保留意见的证明事项提出可以采取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替代方式,完成附件填写报送。
数据共享是指申请人在办理行政事项时,原需到其他单位开具证明的,行政机关现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直接查询获取“证明内容”。
部门核验是指申请人在办理行政事项时,原需到其他单位开具证明的,现通过证明材料索要单位与证明材料出具单位之间主动核查该证明信息,无须申请人再提供相关证明。
告知承诺是指申请人在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三)组织审核论证
对各镇乡街道、区级各部门报送的证明事项,由区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逐项研究、逐项提出审核论证意见。区司法局将根据拟定的审核意见,形成我区《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具体科室和人员,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工作取得实效。相关表格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盖章扫描件(电子版同时报送)通过党政邮箱发送至区司法局1邮箱。
附件:XX单位要求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汇总表
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
2023年6月8日
附件
XX单位要求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汇总表
序号 |
证明材料涉及事项 |
证明材料名称 |
出具证明单位 |
设立依据 |
清理意见 |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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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 |
信息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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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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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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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请说明具体方式 | ||||||
保留 (无任何替代方式) |
请说明理由 |
填报单位(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备注:“清理意见”栏请在对应选项后打√,如可通过其他方式提供,请填写具体方式;如确需保留,请说明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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