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多措并举推进重大行政决策 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区多措并举推进重大行政决策
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区严格遵守《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2021年以来,我区严格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万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时,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并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报告程序。如《万州区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 千里林带”建设方案(2021—2030)》《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8件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在提请区政府集体决策时均同步向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进行汇报,如《重庆市万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是充分体现公众参与。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期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加书面征求特定行业协会或部分企业意见等形式确保公众参与,尤其是涉及特定群体权利义务的,我区通过线上线下多举措听取特定对象意见。如《划定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在制定期间,书面征求了重庆三峡水利供电有限公司等特定企业的意见;《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在制定期间,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万州区周家坝街道办事处、分水镇、白羊镇等镇乡街道群众代表25人意见;《重庆市万州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在制定期间,组织召开两次座谈会,并书面征求了中国人民银行万州中心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等十余家单位意见;《重庆市万州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在制定期间,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重庆渝凌传媒、聚成传媒、三峡传媒集团等广告企业意见;《万州区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 千里林带”建设方案(2021—2030)》在制定期间,就建设规划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分别听取燕山乡、长坪乡等14个镇乡街道常住居民及工作人员的意见,还听取了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专家的意见建议。
三是严格开展风险评估。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同时,制定了《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工作决策规则(试行)》等制度规范,专章专节明确了风险评估有关工作要求,对可能存在财务承受能力、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安全、资源配置能力等风险的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将风险评估结论作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并根据风险评估结论调整决策内容或采取防范、降低风险的措施。如,《重庆市万州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万州区烈士纪念设施评定和保护管理办法》《万州区推动知识产权服务现代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庆市万州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均按要求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评估为低风险后才予以提请集体审议。
四是积极开展科学论证。在重大行政决策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同时出台了《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工作决策规则(试行)》等相关制度规范,专章专节明确了专家论证有关程序规则和具体要求,决策承办单位选择专家、专业机构应坚持专业性、代表性和中立性。如《重庆市万州区文化旅游体育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制定期间组织市旅游规划研究院及相关行业专家进行了论证,对重点项目进行了梳理充实;《万州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制定期间邀请市规划院、深圳交通中心四川分院、市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多名专家进行了审查论证;《推动知识产权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在制定期间邀请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专家参与论证研究;《深入开展质量强区建设 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制定期间邀请律师、行业专家参与论证研究,;《渝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制定期间邀请5名行业专家进行了充分论证研究。通过各领域专家积极参与论证,保障了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从制定到实施的科学化。
五是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进行讨论。2021年以来,我区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的所有事项,均按照要求报送合法性审查后才提交集体审议,无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而提交集体审议的情况。
六是落实集体讨论决定。2021年以来,我区所有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事项均进行了集体讨论会议,集体讨论率达到100%,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同时,主要负责人均是在最后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未出现拟通过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如《万州区长江重庆段“两岸青山 千里林带”建设方案(2021—2030)》于2021年8月26日经重庆市万州区第五届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万州区文化旅游体育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于2022年8月12日经重庆市万州区第六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七是落实后评估制度。我区出台了《重庆市万州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制度,明确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的具体程序、工作规则、评估范围、评估报告等具体内容。如《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系2022年度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委托了第三方机构对《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开展了严密的后评估,形成了后评估报告并予以公开。经评估,认为该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
万州区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全区人民群众创造法治阳光的土壤,人民群众对历年的重大行政决策均表示出较高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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