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信息简报】万州区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

万州区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
万州区于2019年11月制定了《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等均已制定了本部门的三项制度,并对外公示。
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各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均严格执行其部级、市级制定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人及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格按制度规定向当事人出具《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主动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救济渠道等;严格按规定向当事人送达执法文书,确保当事人知晓执法事由、执法依据等。各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的完整案卷电子版中,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中能明确看出由2人以上执法,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送达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明执法人员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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