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应用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
超市应用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高行政审批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95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应用有关情况的通知》(万州府办〔2021〕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各镇乡街道、区级各部门,特别是在行政管理工作中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中介服务的单位,尽快入驻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用已纳入2021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区县政务服务效能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各镇乡街道、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应用,提升我区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人入驻和项目选取数量。
二、明确范围
凡使用国有资金且未达到招标限额,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事项(详见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首页中介服务分类),采购人应当入驻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网址https://zjcs.cqggzy.com/cq-zjcs-pub/home),并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网上中介超市入驻运用工作,有利于解决中介服务采购信息不透明、选取方式乱、行业垄断强、服务质量差等突出问题,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健康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各镇乡街道、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明确专人负责网上中介超市工作,督促本系统、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扎实推进采购人积极入驻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
(二)及时入驻网上中介超市。各镇乡街道、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督促本系统、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加快入驻重庆市中介超市,及时推动采购人在中介超市自主发布采购公告并选取中介机构,确保2021年12月10前应当入驻中介超市采购人实现“应进必进”的目标。
(三)中介机构选取。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凡使用国有资金且未达到招标限额,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由采购人进入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机构,不得以其它方式选取中介机构。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有序推进采购人入驻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和在超市项目选取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不重视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运用工作影响我区考核的,将进行通报和严肃处理。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联系人:刘袖宁,联系电话:5825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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