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4月28日-5月9日)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024年4月18日-4月26日)
序号 |
当事人 |
行政处罚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万州区甘宁茉西莎汉堡炸鸡店 |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4〕189号 |
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1、警告; |
2024/4/18 |
2 |
万州区龙驹镇刘仕贵酒厂 |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4〕187号 |
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
《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1.没收违法所得566.00元; 2.罚款7500.00元 |
2024/4/19 |
3 |
万州区高峰如意食品经营部 |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4〕188号 |
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1.没收被本局扣押生产日期为“2023年07月18日”的“卫龙®”经典香辣风味 亲嘴烧,数量:10条、生产日期为“2023年07月18日”的“卫龙®”川香麻辣风味 亲嘴烧,数量:5条; 2.罚款5000元。 |
2024/4/19 |
4 |
万州区静园路傅孝梅酒水经营部 |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4〕190号 |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2.罚款5000.00元 |
2024/4/19 |
5 |
王希 |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4〕193号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
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违法行为:警告; 对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 |
2024/4/25 |
6 |
肖启勇 |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4〕196号 |
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
对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1.没收违法所得107.80元;2.罚款5000.00元。 对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警告。 |
2024/4/25 |
7 |
万州区石梅青生活超市 |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4〕197号 |
经营超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1、没收超过保质期3袋浪味仙创意花式薯卷(意式番茄味); 2、罚款5000元。 |
2024/4/26 |
8 |
赖作明 |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4〕204号 |
经营超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对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涉案产品“中国劲酒520ml”2瓶、“中国劲酒125ml”2瓶;2.罚款5000.00元; |
2024/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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