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1年6月17日-6月25日)

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021年6月17日-6月25日)
序号 |
当事人 |
行政处罚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重庆市亨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241号 |
以不合格冒充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1.罚款740元; |
2021/6/17 |
2 |
万州区百安坝街道老裴记食品店 |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242号 |
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1.没收已超过保质期的“爆浆大麻花”8袋; |
2021/6/17 |
3 |
万州区福兴百货店 |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243号 |
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1.没收已超过保质期的“达利园”软纯山型吐司面包2袋; |
2021/6/17 |
4 |
万州区钟鼓楼冯玲食品店 |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240号 |
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
1.没收被本局扣押且尚在扣押期限内的马卡龙红丝绒冰淇淋味蛋糕1盒和果不离生榨椰子冻2盒; |
2021/6/17 |
5 |
万州区静园路彭淑婷餐饮经营店 |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247号 |
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
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
2021/6/18 |
6 |
重庆客鲜拥食品超市经营部 |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245号 |
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1.没违法所得26.66元; |
2021/6/18 |
7 |
重庆市昌欣德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244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 |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2021/6/18 |
8 |
万州区黄柏乡金山村卫生室 |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246号 |
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修订)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1.没收本局扣押的过期医用棉签33支、失效一次性使用输液器1支; |
2021/6/18 |
9 |
重庆万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248号 |
违反《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 |
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
2021/6/21 |
10 |
谭秀付 |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249号 |
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1.没收违法所得16元; |
2021/6/22 |
11 |
万州区太安镇凤凰岭酒楼 |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250号 |
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处罚款200元。 |
2021/6/22 |
12 |
重庆市源珍矿泉水有限公司 |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251号 |
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
1.没收违法所得0.5元; |
2021/6/22 |
13 |
重庆市科公气瓶检验有限公司 |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252号 |
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1.对当事人罚款16000元; |
2021/6/23 |
14 |
重庆市万州区浪香格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263号 |
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
1.没收违法所得1.53元; |
2021/6/23 |
15 |
重庆君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渝万州市监处字(2021)253号 |
销售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产品 |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1.没收不合格的φ42(Q195)高频直缝焊管检样余料6支(根)、4#(Q195)角钢检样余料6支(根); |
2021/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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