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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657477Q/2024-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18
[ 发布日期 ] 2024-01-18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万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1-18 来源:万州区农业农村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万州区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2023年补贴兑付工作,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2023年万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2023年万州区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79号)精神,确保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三)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挤占、挪用、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购,直接补贴到户,一般农户流转给种粮大户的耕地面积,在申报补贴时要如数扣除。种粮大户首次发放按2023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执行。

(二)补贴依据。原则上以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进行统计。

(三)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以及上年补贴结余资金测算确定。

(四)补贴程序。根据全区核定耕地补贴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区农业农村委负责补贴数据比对,区财政局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三、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公示、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全区于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代理银行收到区财政局拨付文件后要及时办理资金拨付业务,不得截留、滞留或挪作他用。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在区政府领导下,各镇乡、街道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形成强大合力,推动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区级制定的补贴方案组织实施,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补贴政策;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据实登记造册;督促村(居)委会对补贴对象的面积进行张榜公示;对各村(居)上报清册汇总审核并形成数据库;汇总表由各镇街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后保存;督促村(居)委会对本辖区的农户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进行核实,并对农户申报的一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

村委会:督促村民小组长召开群众会议,将农业补贴政策宣传、落实到户;负责对各村民小组上报的一般农户清册进行真实性核实汇总,按规定时间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并上报镇乡街道。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按市级补贴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拟定补贴实施方案;负责对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对各镇乡街道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对。设立补贴投诉电话,完成补贴信息资料的整理,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项目完成绩效报告。

区财政局:协助区农业农村委结合本区实际,拟定补贴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补贴资金及时到位情况;负责与金融代理机构对接;协助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处理。

金融代理机构:按照区财政局对补贴资金的批文,及时将补贴资金划转到兑付代理金融机构。代理银行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补贴农户帐上。

(二)强化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农民关注度高,各镇乡街道要加强政策培训,通过发放资料、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政策的知晓率,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的积极性。

(三)做好相关工作。镇乡街道要全面落实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切实担起审核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档案管理为做好2023年一般农户耕地补贴面积核实工作,为明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打好基础,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万州区2024年一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电子件报送区农技与机械中心。

(四)落实督查机制。区农业农村委做好补贴工作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总结分析补贴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取、套取、贪污、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行为。

(五)落实信访办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六)做好绩效评估。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重庆市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和绩效报告。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程丹韵,电话:58155759;

区财政局联系人:何先成,电话:58371986。

   

附件:1.2023年xx 镇乡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

           2. 2024年xx镇乡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


附件1

2023年xx 镇乡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政府公章)                   单位:户、亩

村、居

补贴户数

补贴面积

补贴金额

备注

合 计

负责人:            审核人 :             制表人:

附件2:

2024年XX镇乡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

填报单位:

村、居

补贴户数(户)

补贴面积(亩,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

合计

填表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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