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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农业农村委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2026年)

日期:2026-07-15 来源:区农业农村委
语音播报

万州区农业农村委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2026年)

序号

补贴名称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依据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发放时间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电话

主管部门

1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万州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24〕158号)

一月一次

每月初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
023-58543293
投诉举报:
023-58569700(业务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委

2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更新补贴资金按规定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列支。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6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6﹞53号

无固定发放频次(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为准)

无固定发放频次(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为准)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统称机主)凭《确认表》、机主身份证照、机具身份信息图片(铭牌或其他能证明机具身份信息的资料)、人机合影(机具需主要部件完整)到报废机具回收拆解企业或回收网点所在乡镇(街道)进行报废补贴申请,签署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录入补贴申请信息。需以购置同种类新设备为前提的,还需提供购机发票并录入新设备生产厂家及出厂编号等信息。(注:年度内,个人申请报废补贴机具总和不得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报废补贴机具总和不得超过30台)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
023-58543293
投诉举报:
023-58569700(业务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委

3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村社集体机动地种粮的,补贴给种地农户。耕地承包方为整体消亡户的,应及时销户,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及全区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万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26〕38号)

一年一次

6月20日前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
023-58155759
投诉举报:
023-58569700(业务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委

4

种粮大户补贴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一是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 亩(含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二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三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四是种粮大户单户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

根据市级下达的种粮大户补贴资金总额及按程序核定且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按不低于最低标准确定。当年兑付的种粮大户补贴,以上一年按程序核定的实际种粮面积计算。2023年、2024年、2025年种植粮食作物的大户,补贴标准分别每亩不低于70元、45元、20元,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万州区2024-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方案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24〕86号)

一年一次

6月30日前

申报指南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
023-58155759
投诉举报:
023-58569700(业务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5

脱贫人口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打卡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的脱贫人员(监测对象)

每人每月368元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实施《2026年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项目》的通知(万州农委函〔2026〕7号)

每月

每月10日前

无需申报,按上月上岗人员发放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023-58256633
投诉举报:
023-58569700(业务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委

6

雨露计划职教补贴

万州区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

每生每学年3000元(分秋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万州农委发〔2026〕25号)

分春、秋季学期,每学年2次。

春季学期7月底,秋季11月底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万州区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期1500元。
二、补助条件
1.脱贫家庭及监测对象家庭。脱贫家庭应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登记在册;监测对象家庭是指已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登记在册且未消除风险(含申报期内消除风险的家庭)。
2.子女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含实习)。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不含半工半读的成人教育)。
三、补助方式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户。

补贴发放(春季)

政策咨询:023-58256633
投诉举报:
023-58569700(业务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委

7

万州区2026年粮油作物提质增效项目

本项目支持三类种植模式:中稻规模化种植,中稻-再生稻规模化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规模种植上述单一模式20亩及以上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种粮主体(撂荒地种植主体面积门槛可放宽至20亩以下)。

需达到目标单产,净作水稻等作物奖补不高于100元/亩、蓄留再生稻奖补不高于110元/亩、豆-玉带状复合种植模式奖补不高于200元/亩。补助面积不包括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单个经营主体年度内享受本项目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6〕59号)

一次性补贴

无固定时间

按照“先申报后实施”的原则,种植主体向所属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申报,由产业服务中心填写《万州区2026年粮油作物提质增效项目申报汇总表》报农技推广中心。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
023-58155753
投诉举报:
023-58569700(业务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委

8

万州区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资金

种植户

对按照《万州区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方案》规范种植的实施主体,面上给予不高于200元/亩的补助;区级示范片300亩(由区级统筹分配,打造高产示范片)给予400元/亩的补助。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万州区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任务》的通知(万州农委发〔2026〕11号)

一次性补贴

无固定时间

按照“先申报后实施”的原则,种植主体填报对按照《万州区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申报表》并交所属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即完成申报。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
023-58155753
投诉举报:
023-58569700(业务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委

9

万州区2026年扩种油菜项目资金

种植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安排,统筹分配油菜扩种区域和实施主体,优先覆盖撂荒地复耕复种、稻油轮作区域。按140元/亩的标准进行扩种奖补,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行“镇乡(街道)统筹实施制”。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6〕72号)

一次性补贴

无固定时间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行“镇乡(街道)统筹实施制”

补贴发放

政策咨询:
023-58155753
投诉举报:
023-58569700(业务主管部门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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