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万州监管分局《关于做好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万州监管分局
关于做好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万州财农发〔2025〕28 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区2025 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期目标
(一)中央险种
1.种植业:稻谷完全成本15.92万亩、小麦完全成本保险0.2万亩、玉米完全成本13.8万亩;油菜物化成本3万亩、马铃薯物化成本3万亩。
2.养殖业:能繁母猪生产成本保险5.5万头、育肥猪生产成本保险85万头。
3.公益林再植成本保险141.16万亩,商品林再植成本保险31.58万亩。
(二)市级险种
1.生产灾害险:柑橘成本保险6万亩。
2.生猪期货价格保险:30万头。
3.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3万亩。
(三)区级险种
1.生产灾害险:山羊1万只、家禽(蛋鸡、肉鸡)200万只、李子1万亩。
2.农产品收益保险:柑橘(柠檬)收益5万亩。
3.仔猪(无害化)试点:85万头。
二、相关保险政策
(一)保险额度、费率和单位保费
1.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金额为1100元/亩,费率4.5%,保费49.5元/亩。
2.马铃薯、油菜物化成本保险金额为600元/亩,费率5%,保费30元/亩。
3.能繁母猪生产成本保险金额为2000元/头,费率6%,保费120元/头。
4.育肥猪生产成本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费率6%,保费60元/头。
5.公益林再植成本保险为800元/亩,费率1.25‰,保费1元/亩。
6.商品林再植成本保险为800元/亩,费率3‰,保费2.4元/亩。
7.生猪期货价格保险金额为1600元/头,费率5%,保费80元/头。
8.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金额为640元/亩,费率4.0%,保费25.6元/亩。
9.柑橘成本保险金额为1000元/亩,费率2%,保费20元/亩。
10.山羊养殖保险的保险金额为500元/只,费率6%,保费30元/只。
11.家禽(蛋鸡、肉鸡)保险金额为20元/只,费率6%,保费1.2元/只。
12.李子保险金额为1200元/亩,费率5%,保费60元/亩。
13.柑橘(柠檬)种植综合收益保险金额为2400元/亩,费率6%,保费144元/亩。
14.仔猪(无害化)保险金额为250元/头,费率6%,保费15元/头。
(二)保费财政补助比例
1.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以及油菜、马铃薯物化成本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助45%,市级财政补助30%,区县财政补助10%,种植业主承担15%。
2.能繁母猪、育肥猪生产成本保费:中央财政补助50%,市级财政补助25%,区县财政补助5%,养殖业主承担20%。
3.公益林再植成本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助50%,市财政补助35%,区县财政补助15%。
4.商品林再植成本保险保费:中央财政补助30%,市财政补助30%,区县财政补助10%。业主承担30%。
5.生猪期货价格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助40%,万州德康公司、期货公司等主体承担30%,养殖业主承担30%。
6.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助50%,区县财政补助30%,种植业主承担20%。
7.柑橘成本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助50%,区县财政补助20%,业主承担30%。
8.山羊、家禽(蛋鸡、肉鸡)、李子、柑橘(柠檬)收益、仔猪(无害化)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助40%,区县财政补助30%,业主承担30%。
(三)脱贫户参保政策
脱贫户、监测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及以上险种,农产品收益保险除外),再补助总保费的5%,相应减少脱贫户承担保费总保费的5%。保险承办机构造册登记脱贫户保费补助情况,经区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由区财政在市级下达的市级保费补贴资金中列支,年终后与市财政局进行资金结算。
三、承保机构承办区域(险种)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万州分公司承保区域:长岭镇、白羊镇、太安镇、太龙镇、黄柏乡、长滩镇、龙驹镇、走马镇、新田镇、溪口乡、燕山乡、新乡镇、长坪乡、罗田镇、白土镇、恒合乡、普子乡、地宝乡、茨竹乡、梨树乡、百安坝街道、五桥街道、陈家坝街道。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承保区域:熊家镇、大周镇、小周镇、高梁镇、李河镇、分水镇、孙家镇、余家镇、后山镇、弹子镇、铁峰乡、钟鼓楼街道、沙河街道、天城街道。
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承保区域:龙沙镇、响水镇、武陵镇、瀼渡镇、柱山乡、高峰街道。
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支公司承保区域:甘宁镇、郭村镇、双河口街道、九池街道、龙都街道、太白街道。
5.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承保生猪期货价格保险。
四、强化保费补贴管理考核工作
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金〔2021〕51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财规〔2024〕3号)、万州区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万州财规〔2023〕1号)等文件规定,区级相关部门应认真做好保费补贴的筹集、审核、拨付、结算、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当年各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保费须当年结算,原则上12月10日后不得再出保单,以确保财政补贴保费资金及时兑付。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由区财政局统一与各承保机构结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乡、涉农街道要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区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核查等作用,建立健全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引导。镇乡、涉农街道、相关区级部门和承保机构要注重宣传方式和效果,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农民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强农业保险基本政策、原则和内涵等方面的宣传,尽可能地消除政策盲点和认识误区,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理解度、接受度和满意度,努力营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良好氛围。同时,各承保机构需协助、配合镇乡(街道)做好2025年农业保险防灾减灾和宣传活动工作。
(三)完善公开公示制度。镇乡、涉农街道和承保机构要按规定在显著位置,或通过互联网、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切实保障广大投保农户知情权,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四)规范承保管理。各承保机构要规范承保经营行为,对保险面积按规定进行查勘验收。核查保险面积时,应对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土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进行核查;对确实无法提供经营权证书或租赁合同的保险面积,由镇乡(街道)或相关组织出具投保证明材料,并对保险面积对应土地权属相关人员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清单造册,用于辅助核查保险面积的真实性。保险合同应由被保险人签字或盖章,并由所在镇(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印章,确保保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要严格执行承保公示、“见费出单”和单证发放到户制度;严禁以各种方式欺骗、误导或者强制农户投保,严禁违规代垫保费、抵扣补贴、抵扣赔款,若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责。
(五)规范查勘定损。承保机构要加强出险接报案管理,加快查勘定损速度,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在充分听取专家和被保险人意见的基础上,会同被保险人核定保险标的受损情况;查勘报告应内容真实、项目完整,由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认可的代表)和查勘人员签字确认,并将查勘定损结果予以公示。按照报损金额或面积(数量),建立分级分类查勘制度,对较大或重大种植业保险赔案,应在现场查勘的基础上,按照受灾损失程度,分类进行登记,采取科学有效的抽样方法核定损失;对养殖业保险赔案应逐一核查出险标的。
(六)规范理赔管理。
承保机构要严格按照当年保险实施方案明确的保险内容、保险责任确定各险种合同条款,并进行理赔,严禁随意更改赔付标准,严禁拖赔、惜赔、乱赔、无理拒赔,严禁均摊或者变相均摊赔款。严格执行理赔公开制、限时结案制和责任追究制,在规范操作基础上,通过优化流程、建立理赔绿色通道等多种有效途径,积极探索GIS信息系统应用、无人机查勘等多种新技术手段,提高理赔的时效性和精确度。加快理赔款支付进度,承保机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农业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期限有约定的,承保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承保机构原则上应当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直接将保险赔款支付给投保农户。坚决杜绝截留、侵占、挪用农业保险赔款行为发生。
(七)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相关责任单位适时通过绩效评价、督查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依法严肃查处虚构保险标的、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编造虚假赔案和扩大保险事故损失范围虚增赔款金额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虚报投保面积(数量)或虚假理赔,将按照承保机构签订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承诺书严肃处理。承担相关险种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事业中心在各承保机构申请补助资金结算前,对承保单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方式可采取电话抽查、备案对比或实地调查相结合,做好抽查核实的相关记录并建档归卷。承保机构出具保单后10个工作日内将保单明细报送相关区级事业中心,逾期未报送的不再纳入财政补贴范畴。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查促改,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矛盾问题,确保农业保险政策落到实处。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与责任镇乡、涉农街道或区级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涉及承保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1.万州区2025年度农业保险计划表
2.万州区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预期目标表
3.万州区2025年各险种保险实施方案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万州监管分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
万州区2025年度农业保险计划表 单位:万元、万亩、万头、万只 |
编号 |
险种 |
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计划 |
单位保额(元) |
费率 |
单位保费(元) |
保费比例(%) |
备注 | |||||
合计 |
其中:农户自交 |
其中:农户自交 |
其中:财政补贴 |
其他 |
||||||||
比例 |
中央 |
市级 |
区级 |
|||||||||
比例 |
比例 |
比例 |
比例 |
|||||||||
一、中央险种 |
||||||||||||
1 |
稻谷完全成本 |
15.92 |
1100 |
4.5% |
49.5 |
7.425 |
15% |
45% |
30% |
10% |
||
2 |
小麦完全成本 |
0.2 |
1100 |
4.5% |
49.5 |
7.425 |
15% |
45% |
30% |
10% |
||
3 |
玉米完全成本 |
13.8 |
1100 |
4.5% |
49.5 |
7.425 |
15% |
45% |
30% |
10% |
||
4 |
油菜物化成本 |
3 |
600 |
5% |
30 |
4.5 |
15% |
45% |
30% |
10% |
||
5 |
马铃薯物化成本 |
3 |
600 |
5% |
30 |
4.5 |
15% |
45% |
30% |
10% |
||
6 |
能繁母猪生产成本 |
5.5 |
2000 |
6% |
120 |
24 |
20% |
50% |
25% |
5% |
||
7 |
育肥猪生产成本 |
85 |
1000 |
6% |
60 |
12 |
20% |
50% |
25% |
5% |
||
8 |
公益林再植成本 |
141.16 |
800 |
1.25‰ |
1 |
50% |
35% |
15% |
||||
9 |
商品林再植成本 |
31.58 |
800 |
3‰ |
2.4 |
0.72 |
30% |
30% |
30% |
10% |
||
二、市级险种 |
||||||||||||
10 |
生猪期货价格 |
30 |
1600 |
5% |
80 |
24 |
30% |
40% |
30% |
|||
11 |
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 |
3 |
640 |
4.0% |
25.6 |
5.12 |
20% |
50% |
30% |
|||
12 |
柑橘成本 |
6 |
1000 |
2% |
20 |
6 |
30% |
50% |
20% |
|||
三、区级优势特色险种 |
||||||||||||
13 |
山羊 |
1 |
500 |
6% |
30 |
9 |
30% |
40% |
30% |
|||
14 |
家禽 |
200 |
20 |
6% |
1.2 |
0.36 |
30% |
40% |
30% |
|||
15 |
李子 |
1 |
1200 |
5% |
60 |
18 |
30% |
40% |
30% |
|||
16 |
柑橘(柠檬)种植综合收益保险 |
5 |
2400 |
6% |
144 |
43.2 |
30% |
40% |
30% |
暂缓实施 | ||
17 |
仔猪(无害化) |
85 |
250 |
6% |
15 |
4.5 |
30% |
40% |
30% |
附件2:
万州区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计划分配表
承保机构 | 保险品种 | 稻谷(完全成本) | 小麦(完全成本) | 玉米(完全成本) | 油菜 | 马铃薯 | 能繁母猪 | 育肥生猪 | 柑橘种植成本灾害 | 生猪期货价格(控制性指标)(暂缓执行) | 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 | 山羊 | 家禽 | 渔业 | 李子 | 柑橘(柠檬)种植综合收益(暂缓执行) | 仔猪(无害化) | 公益林 | 商品林 | |||||||||||||||||||
镇乡街道 | 总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2025年计划 | 保费 | |
合计 | 12579.33 | 15.92 | 788.04 | 0.20 | 9.90 | 13.80 | 683.10 | 3.00 | 90.00 | 3.00 | 90.00 | 5.50 | 659.54 | 85.00 | 5100.04 | 6.00 | 120.00 | 30.00 | 2400.00 | 3.00 | 76.80 | 1.00 | 30.00 | 200.00 | 240.00 | 0.1000 | 20.0000 | 1.00 | 60.00 | 5.00 | 720.00 | 85.00 | 1274.96 | 141.16 | 141.16 | 31.58 | 75.80 | |
人保财险 | 长岭镇 | 0.21 | 10.40 | 0.31 | 15.35 | 0.05 | 1.50 | 0.14 | 4.20 | 0.00 | 4.40 | 264.00 | 0.40 | 8.00 | 0.14 | 3.58 | 0.01 | 0.30 | 0.00 | 0.00 | 0.0025 | 0.5000 | 0.126 | 7.56 | 4.00 | 60.00 | 3.13 | 3.13 | 0.00 | 0.00 | ||||||||
白羊镇 | 0.76 | 37.62 | 0.34 | 16.83 | 0.25 | 7.50 | 0.09 | 2.70 | 0.30 | 36.00 | 2.50 | 150.00 | 0.09 | 2.30 | 0.03 | 0.90 | 0.00 | 0.00 | 0.0065 | 1.3000 | 0.014 | 0.84 | 3.00 | 45.00 | 2.42 | 2.42 | 0.00 | 0.00 | ||||||||||
太安镇 | 0.49 | 24.26 | 0.26 | 12.87 | 0.19 | 5.70 | 0.05 | 1.50 | 0.20 | 24.00 | 1.27 | 76.24 | 0.05 | 1.28 | 0.01 | 0.30 | 0.00 | 0.00 | 0.0089 | 1.7800 | 2.00 | 30.00 | 2.29 | 2.29 | 0.00 | 0.00 | ||||||||||||
太龙镇 | 0.13 | 6.44 | 0.16 | 7.92 | 0.01 | 0.30 | 0.07 | 2.10 | 0.04 | 4.80 | 0.65 | 39.21 | 0.10 | 2.00 | 0.07 | 1.79 | 0.03 | 0.9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0.05 | 3.00 | 0.65 | 9.80 | 1.82 | 1.82 | 0.00 | 0.00 | ||||||||
黄柏乡 | 0.02 | 0.99 | 0.09 | 4.46 | 0.01 | 0.30 | 0.03 | 0.90 | 0.06 | 6.60 | 1.00 | 60.00 | 0.03 | 0.77 | 0.01 | 0.3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1.20 | 18.00 | 0.89 | 0.89 | 0.00 | 0.00 | ||||||||||||
长滩镇 | 0.16 | 7.92 | 0.14 | 6.93 | 0.03 | 0.90 | 0.04 | 1.20 | 0.16 | 19.20 | 2.00 | 120.00 | 0.40 | 8.00 | 0.04 | 1.02 | 0.07 | 2.10 | 0.00 | 0.00 | 0.0189 | 3.7700 | 0.01 | 0.60 | 3.00 | 45.00 | 8.47 | 8.47 | 0.00 | 0.00 | ||||||||
龙驹镇 | 0.73 | 36.14 | 0.70 | 34.65 | 0.33 | 9.90 | 0.32 | 9.60 | 0.25 | 30.00 | 3.15 | 188.96 | 0.10 | 2.00 | 0.32 | 8.19 | 0.03 | 0.90 | 30.00 | 36.00 | 0.0000 | 0.0000 | 0.04 | 2.40 | 2.00 | 30.00 | 16.99 | 16.99 | 11.61 | 27.86 | ||||||||
走马镇 | 0.72 | 35.64 | 1.04 | 51.48 | 0.14 | 4.20 | 0.20 | 6.00 | 0.27 | 32.40 | 4.40 | 264.00 | 0.20 | 5.12 | 0.01 | 0.3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0.035 | 2.10 | 4.00 | 60.00 | 7.82 | 7.82 | 0.00 | 0.00 | ||||||||||
新田镇 | 0.58 | 28.71 | 0.06 | 2.97 | 0.03 | 0.90 | 0.15 | 4.50 | 0.16 | 19.20 | 2.18 | 130.80 | 0.60 | 12.00 | 0.15 | 3.84 | 0.03 | 0.90 | 2.00 | 2.40 | 0.0010 | 0.2000 | 2.18 | 32.70 | 10.96 | 10.96 | 4.39 | 10.52 | ||||||||||
溪口乡 | 0.13 | 6.44 | 0.09 | 4.46 | 0.01 | 0.30 | 0.03 | 0.90 | 0.06 | 7.20 | 2.09 | 125.40 | 0.50 | 10.00 | 0.03 | 0.77 | 0.01 | 0.3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0.07 | 4.20 | 2.09 | 31.35 | 2.47 | 2.47 | 0.00 | 0.00 | ||||||||
燕山乡 | 0.04 | 1.98 | 0.05 | 2.48 | 0.01 | 0.30 | 0.05 | 1.50 | 0.03 | 3.84 | 0.56 | 33.65 | 0.20 | 4.00 | 0.05 | 1.28 | 0.02 | 0.6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0.56 | 8.41 | 3.24 | 3.24 | 0.00 | 0.00 | ||||||||||
新乡镇 | 0.18 | 8.91 | 0.14 | 6.93 | 0.01 | 0.30 | 0.06 | 1.80 | 0.04 | 4.80 | 1.00 | 60.00 | 0.10 | 2.00 | 0.06 | 1.54 | 0.02 | 0.6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1.00 | 15.00 | 1.92 | 1.92 | 0.00 | 0.00 | ||||||||||
长坪乡 | 0.06 | 2.97 | 0.10 | 4.95 | 0.01 | 0.30 | 0.02 | 0.60 | 0.06 | 7.20 | 1.50 | 90.00 | 0.20 | 4.00 | 0.02 | 0.51 | 0.04 | 1.2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1.50 | 22.50 | 2.45 | 2.45 | 1.29 | 3.10 | ||||||||||
罗田镇 | 0.53 | 26.24 | 0.64 | 31.68 | 0.05 | 1.50 | 0.03 | 0.90 | 0.24 | 28.80 | 2.50 | 150.00 | 0.03 | 0.77 | 0.03 | 0.9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3.50 | 52.50 | 3.01 | 3.01 | 0.00 | 0.00 | ||||||||||||
白土镇 | 0.48 | 23.76 | 0.33 | 16.34 | 0.10 | 3.00 | 0.05 | 1.50 | 0.10 | 11.40 | 2.12 | 127.20 | 0.05 | 1.28 | 0.02 | 0.6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0.095 | 5.70 | 2.12 | 31.80 | 4.03 | 4.03 | 0.00 | 0.00 | ||||||||||
恒合乡 | 0.40 | 19.80 | 0.28 | 13.86 | 0.10 | 3.00 | 0.20 | 6.00 | 0.06 | 6.67 | 1.59 | 95.17 | 0.20 | 5.12 | 0.01 | 0.30 | 5.00 | 6.00 | 0.0000 | 0.0000 | 1.59 | 23.79 | 2.86 | 2.86 | 0.00 | 0.00 | ||||||||||||
普子乡 | 0.17 | 8.42 | 0.24 | 11.88 | 0.01 | 0.30 | 0.01 | 0.30 | 0.02 | 2.40 | 0.15 | 9.00 | 0.01 | 0.26 | 0.03 | 0.90 | 0.00 | 0.00 | 0.0002 | 0.0400 | 0.15 | 2.25 | 6.42 | 6.42 | 0.00 | 0.00 | ||||||||||||
地宝乡 | 0.02 | 0.99 | 0.07 | 3.47 | 0.04 | 1.20 | 0.01 | 0.30 | 0.04 | 5.23 | 1.00 | 60.00 | 0.01 | 0.26 | 0.01 | 0.3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0.0062 | 0.37 | 1.03 | 15.40 | 3.49 | 3.49 | 1.17 | 2.80 | ||||||||||
茨竹乡 | 0.11 | 5.45 | 0.46 | 22.77 | 0.01 | 0.30 | 0.09 | 2.70 | 0.04 | 4.20 | 0.30 | 18.00 | 0.09 | 2.30 | 0.01 | 0.3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0.02 | 1.20 | 0.30 | 4.50 | 2.83 | 2.83 | 0.00 | 0.00 | ||||||||||
梨树乡 | 0.04 | 1.98 | 0.05 | 2.48 | 0.03 | 0.90 | 0.11 | 3.30 | 0.02 | 2.40 | 0.10 | 6.00 | 0.11 | 2.82 | 0.01 | 0.3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0.0238 | 1.43 | 0.10 | 1.50 | 3.59 | 3.59 | 0.00 | 0.00 | ||||||||||
百安坝街道 | 0.01 | 0.50 | 0.02 | 0.9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6 | 7.20 | 0.09 | 5.4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0.09 | 1.35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五桥街道 | 0.03 | 1.49 | 0.06 | 2.9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5 | 6.00 | 0.80 | 48.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0.01 | 0.60 | 0.86 | 12.90 | 0.00 | 0.00 | 0.00 | 0.00 | ||||||||||
陈家坝街道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2 | 2.40 | 0.08 | 4.8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0.08 | 1.2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小计 | 4663.33 | 6.00 | 297.00 | 0.00 | 0.00 | 5.63 | 278.69 | 1.42 | 42.60 | 1.75 | 52.50 | 2.27 | 271.94 | 35.43 | 2125.84 | 2.60 | 52.00 | 6.50 | 520.00 | 1.75 | 44.80 | 0.44 | 13.20 | 37.00 | 44.40 | 0.0380 | 7.5900 | 0.50 | 30.00 | 5.00 | 720.00 | 37.00 | 554.96 | 91.12 | 91.12 | 18.45 | 44.29 | |
太平洋财险 | 熊家镇 | 0.32 | 15.84 | 0.50 | 24.75 | 0.03 | 0.90 | 0.05 | 1.50 | 0.10 | 12.00 | 2.00 | 120.00 | 0.05 | 1.28 | 0.01 | 0.30 | 0.00 | 0.00 | 0.0015 | 0.3000 | 2.00 | 30.00 | 4.05 | 4.05 | 0.00 | 0.00 | |||||||||||
大周镇 | 0.10 | 4.95 | 0.04 | 1.98 | 0.01 | 0.30 | 0.00 | 0.00 | 0.03 | 3.60 | 0.53 | 31.80 | 0.50 | 10.00 | 0.00 | 0.00 | 0.01 | 0.30 | 1.00 | 1.20 | 0.0000 | 0.0000 | 1.00 | 15.00 | 0.74 | 0.74 | 0.00 | 0.00 | ||||||||||
小周镇 | 0.00 | 0.00 | 0.08 | 3.96 | 0.01 | 0.30 | 0.03 | 0.90 | 0.04 | 4.80 | 2.00 | 120.00 | 0.50 | 10.00 | 0.03 | 0.77 | 0.01 | 0.3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2.00 | 30.00 | 1.06 | 1.06 | 0.00 | 0.00 | ||||||||||
高梁镇 | 0.54 | 26.73 | 0.30 | 14.85 | 0.05 | 1.50 | 0.03 | 0.90 | 0.15 | 18.00 | 3.00 | 180.00 | 0.03 | 0.77 | 0.06 | 1.80 | 0.00 | 0.00 | 0.0015 | 0.3000 | 2.00 | 30.00 | 1.08 | 1.08 | 0.00 | 0.00 | ||||||||||||
李河镇 | 0.52 | 25.74 | 0.49 | 24.26 | 0.01 | 0.30 | 0.04 | 1.20 | 0.10 | 12.00 | 2.00 | 120.00 | 0.04 | 1.02 | 0.05 | 1.5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2.00 | 30.00 | 2.20 | 2.20 | 2.71 | 6.50 | ||||||||||||
分水镇 | 1.48 | 73.26 | 1.11 | 54.95 | 0.45 | 13.50 | 0.16 | 4.80 | 0.10 | 12.00 | 2.00 | 120.00 | 0.16 | 4.10 | 0.11 | 3.30 | 5.00 | 6.00 | 0.0020 | 0.4000 | 0.10 | 6.00 | 1.10 | 16.50 | 9.19 | 9.19 | 0.72 | 1.74 | ||||||||||
孙家镇 | 0.28 | 13.86 | 0.17 | 8.42 | 0.04 | 1.20 | 0.06 | 1.80 | 0.15 | 18.00 | 3.00 | 180.00 | 0.06 | 1.54 | 0.03 | 0.90 | 2.00 | 2.40 | 0.0037 | 0.7300 | 0.05 | 3.00 | 3.00 | 45.00 | 1.45 | 1.45 | 0.00 | 0.00 | ||||||||||
余家镇 | 1.13 | 55.94 | 0.87 | 43.07 | 0.10 | 3.00 | 0.35 | 10.50 | 0.03 | 3.60 | 1.07 | 64.20 | 0.20 | 4.00 | 0.35 | 8.96 | 0.01 | 0.30 | 14.00 | 16.80 | 0.0002 | 0.0300 | 1.00 | 15.00 | 2.96 | 2.96 | 6.34 | 15.22 | ||||||||||
后山镇 | 0.60 | 29.70 | 0.69 | 34.16 | 0.19 | 5.70 | 0.04 | 1.20 | 0.10 | 12.00 | 2.00 | 120.00 | 0.04 | 1.02 | 0.03 | 0.90 | 6.00 | 7.20 | 0.0000 | 0.0000 | 0.05 | 3.00 | 2.00 | 30.00 | 2.08 | 2.08 | 0.00 | 0.00 | ||||||||||
弹子镇 | 0.45 | 22.28 | 0.31 | 15.35 | 0.09 | 2.70 | 0.11 | 3.30 | 0.02 | 2.40 | 0.20 | 12.00 | 0.10 | 2.00 | 0.11 | 2.82 | 0.02 | 0.60 | 20.00 | 24.00 | 0.0044 | 0.8800 | 0.20 | 3.00 | 3.94 | 3.94 | 0.00 | 0.00 | ||||||||||
铁峰乡 | 0.05 | 2.48 | 0.04 | 1.98 | 0.01 | 0.30 | 0.02 | 0.6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2 | 0.5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0.00 | 0.00 | 2.66 | 2.66 | 3.27 | 7.84 | ||||||||||||
钟鼓楼街道 | 0.06 | 2.97 | 0.15 | 7.43 | 0.00 | 0.00 | 0.03 | 0.90 | 0.07 | 8.40 | 1.00 | 60.00 | 0.03 | 0.77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10 | 0.1900 | 1.00 | 15.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沙河街道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1 | 1.20 | 0.20 | 12.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0.20 | 3.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天城街道 | 0.13 | 6.44 | 0.25 | 12.38 | 0.00 | 0.00 | 0.04 | 1.20 | 0.10 | 12.00 | 1.00 | 60.00 | 0.04 | 1.02 | 0.03 | 0.9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1.00 | 15.00 | 1.08 | 1.08 | 0.00 | 0.00 | ||||||||||||
小计 | 2378.76 | 5.66 | 280.17 | 0.00 | 0.00 | 5.00 | 247.50 | 0.99 | 29.70 | 0.96 | 28.80 | 1.00 | 120.00 | 20.00 | 1200.00 | 1.30 | 26.00 | 9.91 | 792.80 | 0.96 | 24.58 | 0.37 | 11.10 | 20.00 | 57.60 | 0.0142 | 2.8300 | 0.20 | 12.00 | 0.00 | 0.00 | 18.50 | 277.50 | 32.51 | 32.51 | 13.04 | 31.30 | |
平安财险 | 龙沙镇 | 0.82 | 40.59 | 0.10 | 4.95 | 0.67 | 33.17 | 0.10 | 3.00 | 0.06 | 1.80 | 0.40 | 48.00 | 5.00 | 300.00 | 0.60 | 12.00 | 0.06 | 1.54 | 0.05 | 1.50 | 20.00 | 24.00 | 0.0095 | 1.9000 | 0.10 | 6.00 | 5.00 | 75.00 | 2.56 | 2.56 | 0.00 | 0.00 | |||||
响水镇 | 0.43 | 21.29 | 0.43 | 21.29 | 0.04 | 1.20 | 0.03 | 0.90 | 0.03 | 3.60 | 5.00 | 300.00 | 0.03 | 0.77 | 0.02 | 0.60 | 31.00 | 37.20 | 0.0087 | 1.7300 | 0.10 | 6.00 | 3.00 | 45.00 | 2.54 | 2.54 | 0.00 | 0.00 | ||||||||||
武陵镇 | 0.43 | 21.29 | 0.38 | 18.81 | 0.05 | 1.50 | 0.03 | 0.90 | 0.35 | 42.00 | 5.00 | 300.00 | 0.20 | 4.00 | 0.03 | 0.77 | 0.01 | 0.30 | 8.00 | 9.60 | 0.0058 | 1.1500 | 5.00 | 75.00 | 2.81 | 2.81 | 0.00 | 0.00 | ||||||||||
瀼渡镇 | 0.13 | 6.44 | 0.35 | 17.33 | 0.06 | 1.80 | 0.01 | 0.30 | 0.10 | 12.00 | 1.56 | 93.60 | 0.30 | 6.00 | 0.01 | 0.26 | 0.03 | 0.90 | 6.00 | 7.20 | 0.0000 | 0.0000 | 0.49 | 7.35 | 0.57 | 0.57 | 0.00 | 0.00 | ||||||||||
柱山乡 | 0.60 | 29.70 | 0.00 | 0.00 | 0.05 | 1.50 | 0.04 | 1.20 | 0.30 | 36.00 | 3.00 | 180.00 | 0.04 | 1.02 | 0.02 | 0.60 | 0.00 | 0.00 | 0.0050 | 1.0000 | 5.00 | 75.00 | 2.80 | 2.80 | 0.00 | 0.00 | ||||||||||||
高峰街道 | 0.31 | 15.35 | 0.42 | 20.79 | 0.00 | 0.00 | 0.02 | 0.60 | 0.05 | 6.00 | 0.01 | 0.60 | 0.02 | 0.5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00 | 0.0000 | 0.01 | 0.15 | 0.62 | 0.62 | 0.00 | 0.00 | ||||||||||||
小计 | 1997.62 | 2.72 | 134.64 | 0.10 | 4.95 | 2.25 | 111.38 | 0.30 | 9.00 | 0.19 | 5.70 | 1.23 | 147.60 | 19.57 | 1174.20 | 1.10 | 22.00 | 7.89 | 631.20 | 0.19 | 4.86 | 0.13 | 3.90 | 93.00 | 78.00 | 0.0289 | 5.7800 | 0.20 | 12.00 | 0.00 | 0.00 | 18.50 | 277.50 | 11.90 | 11.90 | 0.00 | 0.00 | |
国寿财险 | 甘宁镇 | 0.67 | 33.17 | 0.10 | 4.95 | 0.40 | 19.80 | 0.20 | 6.00 | 0.04 | 1.20 | 0.40 | 48.00 | 3.50 | 210.00 | 0.80 | 16.00 | 0.04 | 1.02 | 0.01 | 0.30 | 15.00 | 18.00 | 0.0000 | 0.0000 | 0.03 | 1.80 | 3.00 | 45.00 | 2.90 | 2.90 | 0.09 | 0.21 | |||||
郭村镇 | 0.58 | 28.71 | 0.30 | 14.85 | 0.05 | 1.50 | 0.03 | 0.90 | 0.27 | 32.40 | 1.50 | 90.00 | 0.20 | 4.00 | 0.03 | 0.77 | 0.01 | 0.30 | 15.00 | 18.00 | 0.0000 | 0.0000 | 0.07 | 4.20 | 3.00 | 45.00 | 2.03 | 2.03 | 0.00 | 0.00 | ||||||||
双河口街道 | 0.02 | 0.99 | 0.04 | 1.9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1 | 1.20 | 0.50 | 30.00 | 0.00 | 0.00 | 0.01 | 0.30 | 5.00 | 6.00 | 0.0190 | 3.8000 | 0.20 | 3.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九池街道 | 0.21 | 10.40 | 0.08 | 3.96 | 0.04 | 1.20 | 0.03 | 0.90 | 0.30 | 36.00 | 3.50 | 210.00 | 0.03 | 0.77 | 0.01 | 0.30 | 5.00 | 6.00 | 0.0000 | 0.0000 | 4.00 | 60.00 | 0.69 | 0.69 | 0.00 | 0.00 | ||||||||||||
龙都街道 | 0.06 | 2.97 | 0.05 | 2.4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1 | 1.20 | 0.50 | 30.00 | 0.00 | 0.00 | 0.01 | 0.30 | 5.00 | 6.00 | 0.0000 | 0.0000 | 0.30 | 4.5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太白街道 | 0.00 | 0.00 | 0.05 | 2.4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1 | 1.20 | 0.50 | 30.00 | 0.00 | 0.00 | 0.01 | 0.30 | 5.00 | 6.00 | 0.0000 | 0.0000 | 0.50 | 7.5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小计 | 1119.61 | 1.54 | 76.23 | 0.10 | 4.95 | 0.92 | 45.54 | 0.29 | 8.70 | 0.10 | 3.00 | 1.00 | 120.00 | 10.00 | 600.00 | 1.00 | 20.00 | 5.70 | 456.00 | 0.10 | 2.56 | 0.06 | 1.80 | 50.00 | 60.00 | 0.0190 | 3.8000 | 0.10 | 6.00 | 0.00 | 0.00 | 11.00 | 165.00 | 5.63 | 5.63 | 0.09 | 0.21 | |
生猪期货 | 2400.00 | |||||||||||||||||||||||||||||||||||||
中华联合 | 渔业 | 20.00 |
附件3-1:
万州区2025年稻谷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种植户可作为稻谷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对象:
(一)稻谷种植的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和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含)的种植大户;
(二)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本村(组)种植户集体投保。
三、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稻谷可作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稻谷”),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稻谷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一)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二)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三)生长正常;
(四)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全区稻谷完全成本保险计划实施15.92万亩。
四、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和野生动物损毁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稻谷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5%(含)以上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五、保险期限及投保截止时间
稻谷种植保险期间从各季秧苗在田间移栽成活返青后开始(直播稻从种植齐苗后开始,每年5月份),至保险稻谷开始收割时止(每年9月份),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单载明为准,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投保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六、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费
结合我区稻谷种植完全物化成本,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全区范围内确定稻谷种植保险的保险金额为1100元/亩,费率为4.5%,保费49.5元/亩。
七、保费补贴比例
稻谷完全成本保险保费由中央财政补助45%,市财政补助30%,区县财政补助10%,种植业主承担15%。
对脱贫户、监测户在市级财政承担保费比例的基础上,再补助总保费的5%。
八、承保、理赔流程
(一)承保流程
1.符合投保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在稻谷移栽后以业主和村小组或村委会为单位投保。镇乡、涉农街道及协保员配合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宣传发动、审核、登记、造册、统计汇总,收缴由参保农户负担的保费。
2.镇乡、涉农街道负责参保作物面积及投保信息真实性审定,并配合保险经办机构收取各村(组)资料及农户负担的保费。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收取保费后打印保险单,并交付至镇乡、涉农街道,由镇乡、涉农街道将保险单下发至各村(组)或种植大户。
(二)理赔流程
1.报案。保险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时以业主或镇乡、涉农街道、村(组)向指定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内容为作物种类、受灾时间、受灾户数、受灾地方、受灾面积及预计损失程度等。
2.一般案件由保险公司组成理赔查勘服务小组进行现场查勘、定损,确定损失面积和损失程度做好记录,并及时取得被保险人代表签字认可,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进行理赔计算并支付赔款。
3.保险作物发生大面积灾害或重大疑难案件时应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承保保险公司会同所在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级以上农业技术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协调查勘定损情况。
4.保险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保险公司应在该种作物收获期过后60天内通过“一卡通”直接支付到受损农户账户。
(三)赔偿处理
保险稻谷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保险稻谷的损失率在80%以下(不含)时,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2.保险稻谷的损失率在80%以上(含)时,视为全部损失,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受损面积
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
平均正常产量参照当地稻谷前三年产量的平均值,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稻谷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生长期 |
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
幼苗—分蘖期(含) |
每亩保险金额×40% |
孕穗期 |
每亩保险金额×60% |
抽穗期 |
每亩保险金额×80% |
成熟期 |
每亩保险金额×100% |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损失程度。
附件3-2:
万州区2025年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险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种植户可作为被保险人:
(一)小麦种植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及种植大户;
(二)小麦种植散户可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本村(组)种植户集体投保。
三、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麦可作保险标的,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小麦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一)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二)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三)生长正常。
(四)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计划实施0.2万亩。
四、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和野生动物损毁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小麦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时,保险人负责赔偿。
五、保险期限
保险责任期间自保险小麦移栽成活时起,至成熟收获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投保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六、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费
结合我区小麦种植完全物化成本,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全区范围内确定小麦种植保险的保险金额为1100元/亩,费率为4.5%,保费49.5元/亩。
七、保费补贴比例
中央财政补贴45%,市级财政补贴30%,区县级财政补贴10%,种植户承担15%。
对脱贫户、监测户在市级财政承担保费比例的基础上,再补助总保费的5%。
八、承保、理赔流程
(一)承保流程
1.符合投保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在小麦移栽后以业主和村小组或村委会为单位投保。镇乡、涉农街道及保险协调员配合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宣传发动、审核、登记、造册、统计汇总,收缴由参保农户负担的保费。
2.镇乡、涉农街道负责参保作物面积及投保信息真实性审定、并配合保险经办机构收取各村(组)资料及农户负担的保费,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收取保费后打印保险单,并交付至镇乡、涉农街道,由镇乡、涉农街道将保险单下发至各村(组)或种植大户。
(二)理赔流程
1.报案。保险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时以农户或镇(乡)、村(组)向指定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内容为作物种类、受灾时间、受灾户数、受灾地方、受灾面积及预计损失程度等。
2.一般案件由保险公司组成理赔查勘服务小组进行现场查勘、定损,确定损失面积和损失程度做好记录,并及时取得被保险人代表签字认可,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进行理赔计算并支付赔款。
3.保险作物发生大面积灾害或重大疑难案件时应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承保保险公司会同所在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级以上农业技术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协调查勘定损情况。
4.保险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保险公司应在该种作物收获期过后60天内通过“一卡通”直接支付到受损农户账户。
(三)保险理赔
保险小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保险小麦的损失率在80%以下(不含)时,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小麦对应的每亩最高赔偿金
额×受损面积×损失率
2.保险小麦的损失率在80%以上(含)时,视为全部损失,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小麦对应的每亩最高赔偿金
额×受损面积
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损失数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种植数量
不同生长期的每亩赔偿标准
生长期 |
每亩赔偿标准 |
苗期—拔节期 |
每亩保险金额×40% |
孕穗期—抽穗期 |
每亩保险金额×60% |
开花期—灌浆期 |
每亩保险金额×80% |
成熟期 |
每亩保险金额×100% |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确切损失程度。
附件3-3:
万州区2025年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种植户可作为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对象:
(一)玉米种植的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和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含)的种植大户;
(二)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本村(组)种植户集体投保。
三、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玉米可作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玉米”),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玉米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与玉米种植收入保险不得重复投保:
(一)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二)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三)生长正常。
(四)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全区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计划实施13.8万亩。
四、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和野生动物损毁等原因直接造成保险玉米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5%(含)以上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五、保险期限及参保截止时间
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责任期间自保险玉米定苗时(每年3月底至4月初)起,至成熟(每年7月至8月)开始收获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投保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六、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费
结合我区玉米种植完全物化成本,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全区范围内确定玉米种植保险的保险金额为1100元/亩,费率为4.5%,保费49.5元/亩。
七、保费补贴比例
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费由中央财政补助45%,市财政承担补助30%,区县财政补助10%,种植业主承担15%。
对脱贫户、监测户在市级财政承担保费比例的基础上,再补助总保费的5%。
八、承保、理赔流程
(一)承保流程
1.符合投保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在玉米移栽后以业主和村小组或村委会为单位投保。镇乡、涉农街道及协保员配合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宣传发动、审核、登记、造册、统计汇总,收缴由参保农户负担的保费。
2.镇乡、涉农街道负责参保作物面积审定及投保信息真实性、并配合保险经办机构收取各村(组)资料及农户负担的保费,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收取保费后打印保险单,并交付至镇乡、涉农街道,由镇乡、涉农街道将保险单下发至各村(组)或种植大户。
(二)理赔流程
1.报案。保险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时以业主或镇乡、涉农街道、村(组)向指定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内容为作物种类、受灾时间、受灾户数、受灾地方、受灾面积及预计损失程度等。
2.一般案件由保险公司组成理赔查勘服务小组进行现场查勘、定损,确定损失面积和损失程度做好记录,并及时取得被保险人代表认可,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进行理赔计算并支付赔款。
3.保险作物发生大面积灾害或重大疑难案件时应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承保保险公司会同所在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级以上农业技术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协调查勘定损情况。
4.保险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保险公司应在该种作物收获期过后60天内通过“一卡通”直接支付到受损农户账户。
(三)赔偿处理
保险玉米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保险玉米的损失率在80%以下(不含)时,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2.保险玉米的损失率在80%以上(含)时,视为全部损失,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受损面积
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
平均正常产量参照当地玉米前三年产量的平均值,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不同生长期的每亩赔偿标准
生长期 |
每亩赔偿标准 |
苗期-拔节期前 |
每亩保险金额×40% |
拨节期-开花期前 |
每亩保险金额×50% |
开花期-成熟期前 |
每亩保险金额×80% |
成熟期 |
每亩保险金额×100% |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 ,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确切损失程度。
附件3-4:
万州区2025年油菜物化成本保险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险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种植户可作为被保险人:
(一)油菜种植面积在50亩(含)及以上的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及种植大户;
(二)油菜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下的可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本村(组)种植户集体投保。
三、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油菜可作保险标的,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油菜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一)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二)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三)生长正常。
(四)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油菜物化成本保险计划实施3万亩。
四、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和野生动物损毁等直接造成保险油菜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5%(含)以上时,保险人负责赔偿。
五、保险期限及投保截止时间
保险责任期间自保险油菜移栽成活时起,至成熟收获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投保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六、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费
结合我区油菜种植直接物化成本,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全区范围内确定油菜种植保险的保险金额为600元/亩,费率为5%,保费30元/亩。
七、保费补贴比例
中央财政补贴45%,市级财政补贴30%,区县级财政补贴10%,种植户承担15%。
对脱贫户、监测户在市级财政承担保费比例的基础上,再补助总保费的5%。
八、承保、理赔流程
(一)承保流程
1.符合投保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在油菜移栽后以业主和村小组或村委会为单位投保。镇乡、涉农街道及保险协调员配合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宣传发动、审核、登记、造册、统计汇总,收缴由参保农户负担的保费。
2.镇乡、涉农街道负责参保作物面积及投保信息真实性审定、并配合保险经办机构收取各村(组)资料及农户负担的保费,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收取保费后打印保险单,并交付至镇乡、涉农街道,由镇乡、涉农街道将保险单下发至各村(组)或种植大户。
(二)理赔流程
1.报案。保险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时以农户或镇(乡)、村(组)向指定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内容为作物种类、受灾时间、受灾户数、受灾地方、受灾面积及预计损失程度等。
2.一般案件由保险公司组成理赔查勘服务小组进行现场查勘、定损,确定损失面积和损失程度做好记录,并及时取得被保险人代表签字认可,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进行理赔计算并支付赔款。
3.保险作物发生大面积灾害或重大疑难案件时应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承保保险公司会同所在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级以上农业技术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协调查勘定损情况。
4.保险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保险公司应在该种作物收获期过后60天内通过“一卡通”直接支付到受损农户账户。
(三)保险理赔
保险油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保险油菜的损失率在80%以下(不含)时,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每亩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2.保险油菜的损失率在80%以上(含)时,视为全部损失,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每亩赔偿标准×受损面积
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损失数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种植数量
不同生长期的每亩赔偿标准
生长期 |
每亩赔偿标准 |
苗期 |
每亩保险金额×40% |
蕾苔期 |
每亩保险金额×60% |
开花期 |
每亩保险金额×80% |
成熟期 |
每亩保险金额×100% |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确切损失程度。
附件3-5:
万州区2025年马铃薯物化成本保险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险对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种植户可作为被保险人:
(一)马铃薯种植面积在50亩(含)及以上的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及种植大户;
(二)马铃薯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下的可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本村(组)种植户集体投保。
三、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马铃薯可作保险标的,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马铃薯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一)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二)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三)生长正常。
(四)间种或套种的其他作物,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马铃薯物化成本保险计划实施3万亩。
四、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和野生动物损毁等直接造成保险马铃薯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5%(含)以上时,保险人负责赔偿。
五、保险期限投保截止时间
保险责任期间自保险马铃薯移栽成活时起,至马铃薯成熟收获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投保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六、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费
结合我区马铃薯种植直接物化成本,以“低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确定保障水平,全区范围内确定马铃薯物化成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为600元/亩,费率为5%,保费30元/亩。
七、保费补贴比例
中央财政补贴45%,市级财政补贴30%,区县级财政补贴10%,种植户承担15%。
对脱贫户、监测户在市级财政承担保费比例的基础上,再补助总保费的5%。
八、承保、理赔流程
(一)承保流程
1.符合投保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在马铃薯播种后以业主和村小组或村委会为单位投保。镇乡、涉农街道及保险协调员配合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宣传发动、审核、登记、造册、统计汇总,收缴由参保农户负担的保费。
2.镇乡、涉农街道负责参保作物面积及投保信息真实性审定、并配合保险经办机构收取各村(组)资料及农户负担的保费,保险经办机构确认收取保费后打印保险单,并交付至镇乡、涉农街道,由镇乡、涉农街道将保险单下发至各村(组)或种植大户。
(二)理赔流程
1.报案。保险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时以业主或镇乡、涉农街道、村(组)向指定保险公司报案。报案内容为作物种类、受灾时间、受灾户数、受灾地方、受灾面积及预计损失程度等。
2.一般案件由保险公司组成理赔查勘服务小组进行现场查勘、定损,确定损失面积和损失程度做好记录,并及时取得被保险人代表签字认可,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进行理赔计算并支付赔款。
3.保险作物发生大面积灾害或重大疑难案件时应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承保保险公司会同所在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级以上农业技术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协调查勘定损情况。
4.保险作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保险公司应在该种作物收获期过后60天内通过“一卡通”直接支付到受损农户账户。
(三)赔偿处理
保险马铃薯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保险马铃薯的损失率在80%以下(不含)时,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2.保险马铃薯的损失率在80%以上(含)时,视为全部损失,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受损面积
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损失数量(或平均损失产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种植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
平均正常产量参照当地马铃薯前三年产量的平均值,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不同生长期的每亩赔偿标准
生长期 |
每亩赔偿标准 |
幼苗期 |
每亩保险金额×40% |
发棵期 |
每亩保险金额×50% |
结薯期 |
每亩保险金额×70% |
成熟期 |
每亩保险金额×100% |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确切损失程度。
附件3-6:
万州区2025年能繁母猪生产成本保险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养殖场(户)可作为能繁母猪生产成本保险的保险对象:
(1)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以上(含)的养殖场(户)单独投保;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可以乡(镇)、村(组)为单位集体统一投保;
(2)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3)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三、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猪可作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生猪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符合下列条件的能繁母猪可作为保险标的:
(1)投保人应将符合投保条件的能繁母猪全部投保;
(2)投保的能繁母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
(3)投保时能繁母猪在8月龄以上(含)4周岁以下(不含);
(4)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
(5)能繁母猪按所在地区级兽医防疫部门审定的强制免疫接种并有记录,且必须佩戴国家规定的猪标识。
能繁母猪生产成本保险计划实施5.5万头。
四、保险责任
(一)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母猪死亡,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疾病、疫病;
(2)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
(3)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母猪死亡,保险机构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二)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机构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
(2)政府扑杀行为以外的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保险母猪未按强制免疫程序接种;
(4)保险母猪因疾病、疫病死亡且不能确认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保险机构也不负责赔偿;
(5)其他不属于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机构也不负责赔偿。
五、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1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六、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2000元/头
(二)保险费率:6%
(三)保险费:120元/头
七、保费补贴比例
能繁母猪生产成本保险保费由中央财政补助50%,市级财政补助25%,区县财政承补助5%,养殖业主承担20%。
对脱贫户、监测户在市级财政承担保费比例的基础上,再补助总保费的5%。
八、保险数量及赔偿处理方式
1.保险数量按照实际存栏数量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发生保险责任第(1)(2)(3)项列明的保险事故,赔偿金额计算如下:
赔偿金额=每头保险金额×死亡数量
发生保险责任第(4)项列明的扑杀事故,赔偿金额计算如下:
赔偿金额=∑(每头保险金额-每头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
3.未尽事宜以承保的保险机构向重庆银保监局报备的中央财政补贴型能繁母猪养殖保险条款为准。
九、承保、理赔流程
(一)承保
保险人员到镇乡、涉农街道了解辖区能繁母猪养殖信息,会同镇乡、涉农街道负责能繁母猪生产成本保险的工作人员开展保险工作,对保险内容真实性负责。审核能繁母猪是否伤残,有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是否按区畜牧防疫部门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记录是否齐全。保险承保机构建立母猪养殖保险自缴保费“见费出单”制度。投保母猪养殖户自担部分保费直接上交承办保险公司或在当地银行汇入承保公司指定的账户。承保公司凭缴款凭证或汇款银行转账的存根,以及承保清册,出具正式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要通俗易懂,应载明投保母猪的保单号、养殖场详细位置、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区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和数额、报案电话等信息。
(二)理赔流程
1.报案处理
投保的能繁母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时,业主应在24小时以内在重庆市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申请无害化处理,或拨打承保公司热线电话报案。
2.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根据案情可采取自查或委托查勘方式进行查勘。查勘人员应在接案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的承保机构理赔人员应与养殖业主进行电话联系处理相关事宜),对损失进行确认,查明受损原因、收集图片信息、核定受损数量,并将结果交与养殖业主签字确认,出具现场勘验单。如发生母猪重大灾害或重大疑难案件时,应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承保保险公司会同所在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协调查勘定损情况。
3.赔偿处理
保险母猪死亡,属保险责任的,承保公司应在与养殖户达成有关赔偿协议,在无害化处理完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赔款及时划到被保险人账户上;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自做出核定之日起5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4.理赔公示
承保公司对承保母猪数量和投保母猪理赔情况,应在养殖场所在镇乡、街道办事处或村社定期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严禁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损害养殖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防止出现虚增承保数量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等严重违规行为。
附件3-7:
万州区2025年育肥猪生产成本保险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养殖场(户)可作为育肥猪养殖保险的保险对象:
(1)生猪存栏量100头以上(含)的养殖场(户)单独投保;生猪存栏量10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可以乡(镇)、村(组)为单位集体统一组织据实投保;
(2)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3)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三、保险标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育肥猪可作为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生猪”):
(1)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育肥猪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2)投保的育肥猪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含)以上;
(3)育肥猪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
(4)育肥猪按所在地区级兽医防疫部门审定的强制免疫接种并有记录。
育肥猪生产成本保险计划实施85万头。
四、保险责任及认责免除
1.保险责任
(一)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生猪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冰雹、地震、冻灾;山体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疾病、疫病。
(二)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生猪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2.责任免除
(1)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
(2)政府扑杀行为以外的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保险育肥猪未按强制免疫程序接种;
(4)保险育肥猪中途被人为宰杀;
(5)保险育肥猪中途调离保险单中约定的养殖地点;
(6)保险育肥猪因病死亡且不能确认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保险机构也不负责赔偿;
(7)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机构不负责赔偿。
五、保险期限、保险数量
(一)保险期最长不超过5个月,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二)保险数量:保险数量参照投保时每批次的生猪实际存栏数量确定,但不能超过该场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的10倍,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六、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费
(一)保险金额:1000元/头
(二)保险费率:6%
(三)保险费:60元/头
七、保费补贴比例
育肥猪生产成本保险由中央财政补助50%,市级财政补助25%,区县财政补助5%,养殖业主承担20%。
对脱贫户、监测户在市级财政承担保费比例的基础上,再补助总保费的5%。
八、承保、理赔流程
(一)承保
保险人员到镇乡、涉农街道了解辖区生猪养殖信息,会同镇乡、涉农街道负责育肥猪生产成本保险的工作人员开展保险工作,对保险内容真实性负责。审核生猪是否伤残,有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是否区畜牧防疫部门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记录是否齐全。
(二)签单工作
保险承保机构建立生猪养殖保险自缴保费见费出单制度,参与单位或个人要保管好育肥猪生产成本保险单证。投保人(户)直接上交承办保险公司或在当地银行汇入承保公司指定的账户。承保公司凭缴款凭证或汇款银行转账的存根,以及承保清册,出具正式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要通俗易懂,应载明投保生猪的保单号、养殖场详细位置、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区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和数额、报案电话等信息。
(三)理赔流程
1.报案处理
当保险生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时,业主应在24小时以内在重庆市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申请无害化处理,或拨打承保公司热线电话报案。
2.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根据案情可采取自查或委托查勘方式进行查勘。查勘人员应在接案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的,承保机构理赔人员应与养殖业主进行电话联系处理相关事宜),对损失进行确认,查明受损原因、收集图片信息、核定受损数量、监督无害化处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赔偿资料准备工作,结果交与养殖业主签字确认,出具现场勘验单。如发生生猪重大灾害或存在较大分歧时,应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承保保险公司会同所在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协调查勘定损情况。
3.赔偿处理
保险育肥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保险机构在无害化处理后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发生保险责任第(1)(2)(3)项列明的事故且可以确定损失数量和保险生猪尸重/尸长的:
每头育肥猪赔偿金额=∑不同尸长范围每头保险生猪赔偿金额
不同尸长范围每头保险育肥猪赔偿金额以不超过每头保险金额为限。当赔偿出现争议时,以尸重对应的赔偿金额为准。
不同尸重/尸长范围每头保险育肥猪赔偿金额及无害化处理补助金额
尸重 |
尸长 |
每头赔偿金额 |
无害化处理补助金额 |
30kg(含)-50kg(不含) |
70cm(含)-90cm(不含) |
480元 |
80元 |
50kg(含)-80kg(不含) |
90cm(含)-110cm(不含) |
780元 | |
80kg以上(含) |
110cm以上(含) |
1000元 |
备注:尸长是指病死猪从后耳根至尾根的长度。
(2)发生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且无法确定损失数量和保险生猪尸重的保险事故,按照最低每头赔付金额参照饲养成本确定为300元。
附件3-8:
万州区2025年度森林保险实施方案
按照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年森林保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林计〔2018〕53号)及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4〕3号)文件要求,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切实增强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重大意外事故的能力,促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动森林保险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扶持林业生产发展为目标,增强林农及林业企业抵御森林火灾、病虫灾害、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林业风险保障机制。
二、基本原则
森林保险工作坚持“政府导引、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以政府引导作为依托,以政策支撑为保障、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充分尊重林农意愿,通过财政、林业及保险机构等部门积极协调合作,共同稳步推进我区政策性森林商品林再植成本保险工作有序发展。
三、保险范围和面积
根据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年森林保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林计〔2018〕53号)文件要求和各镇乡、街道,国有林场的申报,我区森林保险计划任务为:公益林141.1587万亩,商品林31.58万亩。
四、保险内容
(一)保险标的范围
生长和管理正常的商品林和公益林列入保险标的范围。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因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含松材线虫)、暴雨、暴风、干旱、洪水、泥石流、冰冻、冰雹、霜冻、暴雪、掩埋等造成被保险林木流失、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或死亡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林木或防止火灾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林木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
1.公益林
每亩保险金额为800元,保险费率为1.25‰,保费单价为每亩1元/年,保费全额由中央、市、区三级财政补贴,其中:中央财政50%、市级财政35%、区级财政15%;
2.商品林
每亩保险金额为800元,保险费率为3‰,保费单价为每亩2.4元/年,保费由中央、市、区三级财政补贴70%,其中:中央财政30%、市级财政30%、区县财政10%,其余30%由林业经营组织或林农承担,即每亩0.72元。
(四)赔偿处理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参照《森林保险查勘定损技术规程》(LY/T 3332-2022)完成保险损失认定。计赔方式按照以下计算:
(1)赔偿金额的计算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承保机构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损失程度×受损面积-免赔额。
(2)损失程度的计算
损失程度=平均单位面积损失株数/平均密度。
(3)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全部损失:保险林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全损时,按保险金额扣除免赔额后予以赔偿。
部分损失:保险林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但未达到全部损失标准的,扣除免赔额后根据损失程度的比例赔偿。
(五)保险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五、承保机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负责:长岭镇、白羊镇、太安镇、太龙镇、黄柏乡、长滩镇、龙驹镇、走马镇、新田镇、溪口乡、燕山乡、新乡镇、长坪乡、罗田镇、白土镇、恒合乡、普子乡、地宝乡、茨竹乡、梨树乡、国有新田林场、国有龙驹林场等22个镇乡街道林场,报案电话:9551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负责:熊家镇、大周镇、小周镇、高梁镇、李河镇、分水镇、孙家镇、余家镇、后山镇、弹子镇、铁峰乡、天城街道、国有铁峰山林场、国有分水林场等14个镇乡街道林场,报案电话:9550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负责:龙沙镇、响水镇、武陵镇、瀼渡镇、柱山乡、高峰街道等6个镇乡街道,报案电话:9551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支公司负责:甘宁镇、郭村镇、九池街道等3个镇乡街道,报案电话95519。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由区林业局负责全区森林保险的组织领导,负责制定全区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提供基础资料、监督指导保险公司开展保险工作、统计上报等,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保险资料的提供
由区林业局提供公益林和商品林的面积、主要树种、小班一览表等。
(三)签订保险合同
公益林由区林业局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签订保险合同。商品林分别由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签订保险合同。
(四)保费缴纳
根据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费财政补贴部分由保险公司向区林业局、区财政局申请划拨,区财政直接支付到保险公司;被保险人自交部分由保险公司会同各镇乡、街道办事处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国有林场组织收取保费。
(五)理赔
发生相应灾害后,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共同出具调查报告,核定赔偿金额并向投保单位支付保险赔款。发生全部损失的,应当在接到报案10内完成损失核定;发生部分损失的,应当在接到报案20内完成损失核定。赔偿协议达成后10日内完成赔款支付,公益林赔款支付到区林业局账户,商品林支付到相关国有林场、镇乡街道办事处账户。
(六)防灾减灾工作
为推动建立森林保险防灾减灾体系,有效降低森林生产损失。各保险公司需协助、配合投保人做好2025年防灾减灾和宣传活动相关工作。
(七)赔款管理
森林保险的赔款主要用于受灾林地的造林、抚育等;有结余的可用于防灾减灾、政策宣传等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支出。
附件3-9:
万州区2025年生猪期货价格保险实施方案(暂缓实施)
一、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险对象
生猪养殖户(含普通农户、合作社、代养场、直接从事生猪养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猪养殖企业。
三、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猪可作为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生猪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场内建筑物布局符合畜牧兽医部门要求;
(二)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舍内光照、温度、相对湿度适宜,通风良好,有防暑降温措施,定期消毒,饲养密度 合理,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三)生猪无伤残、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按所在地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记录在册,养殖档案齐全;
(四)生猪在保险期限内持续养殖;
(五)生猪期货价格保险计划实施30万头。
四、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当约定月份生猪期货合约在理赔采价期间内的理赔结算价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各交易日最终采价为约定月份生猪期货合约当日收盘价与目标价格的较低值。理赔结算价为约定月份生猪期货合约在理赔采价期内各交易日最终采价的算术平均值,理赔采价期为出栏当月的所有交易日。
目标价格参考约定月份生猪期货合约在投保时前5个交易日结算价的算术平均值,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按此方式计算的目标价格严重低于生猪养殖成本时,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发布目标价格确定方式和保险方案。
本方案所涉及的生猪期货合约价格数据以大连商品交易所(网站:http://www.dce.com.cn)发布的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和保险数量
(一)保险期限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1-6个月,由保险公司与投保养殖户结合生猪出栏计划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载明,生猪期货价格保险的起保日期不得超出对应生猪保单的保险期间。理赔采价以每个自然月为单位,采集投保当月的所有交易日的期货收盘价格。采价期最短应不低于 5 个交易日,最长不超过 1 个月,且采价期结束时间要与保险期限结束时间一致。
(二)保险数量
保险数量按养殖户、养殖企业,对应的生猪保单确定,总头数不得超过对应的生猪保单总头数。
六、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
每头保险金额(元/头) = 目标价格(元/吨)×生猪约定出栏重量(公斤/头) /1000 (公斤/吨)
保险金额(元) =每头保险金额(元/头)×保险数量(头)
除另有约定外,生猪约定出栏重量为100-125公斤/头。
(二)保险费和保险费率
保险费(元)=∑[保险金额(元)×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根据投保时间与采价止期的间隔时长确定, 间隔时长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费率不高于5%,且保费不高于80元/头。
鉴于期货价格保险的特殊性,购买保险后不予退保。
七、保费补贴比例
市级财政补助40%,万州德康公司、期货公司等主体承担30%,养殖业主承担30%。
八、赔偿处理方式
农户无需报案,保险公司应当按月进行理赔,理赔采价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保险公司提供保险赔偿理算通知书给养殖户,保险公司自收到索赔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保险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每月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目标价格(元/吨)-理赔结算价(元/吨)]×保险数量(头)×生猪出栏体重(公斤/头)/1000(公斤/吨)
理赔结算价为约定月份生猪期货合约在理赔采价期内各交易日采价的算术平均值,理赔采价期为出栏当月的所有交易日。
各交易日采价(元/吨)=Min(理赔采价期内每个交易日约定月份生猪期货合约收盘价,目标价格)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有关生猪期货价格保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其他未尽事宜,以《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地方政策性生猪期货价格保险条款》为准。
十、承保单位承保区域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独家负责全区范围内承保。
附件3-10:
万州区2025年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险计划
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面积3万亩。
三、主要保险内容
(一)保险对象适用范围
完全成本保险由中央财政补贴型种植成本(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和地方财政补贴型种植完全成本补充保险两部分组成。
在投保中央补贴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的基础上,再投保地方补充保险,不可以单独选择投保地方补充保险。
(二)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
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发生的地租成本、人力成本等确定)的保险金额为640元/亩、保险费率为4.0%,保险费为25.60元/亩。
(四)保费分担比例
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的保险费组成:市级财政补贴50%、区级财政补贴30%,农户自交20%。
对脱贫户、监测户在市级政策承担保费比例的基础上,再补助保费的5%。
五、承保理赔及相关工作要求
(一)承保理赔
具体承保、理赔流程参照马铃薯(附件6)种植灾害保险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
承保机构应执行全市统一的涵盖当地主要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和野生动物损毁等风险的行业示范性条款,并因地制宜研究查勘定损标准与规范,统一承保理赔操作,确保保险期间覆盖主粮作物生长期,做到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在农户同意的基础上,原则上可以以乡镇或村为单位抽样确定损失率。
承保机构在承保时,需向参加完全成本保险的农户出具中央补贴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保单和地方补充保险保单;在理赔时,地方补充保险保单赔付标准与现行中央补贴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保单赔付标准保持一致。
附件3-11:
万州区2025年柑橘成本保险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险对象
方案所指柑橘包括我区主要种植的柑、橘、橙、柚、柠檬等品种。我区种植柑橘的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散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投保,符合以下条件均可参保:
(一)柑橘种植集中成片、种植面积2亩(含)以上;
(二)柑橘树龄3年以上、45年以下,且生长正常;
(三)柑橘种植符合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四)非种植在堤内地、蓄洪区的。
投保人应将符合上述条件的种植柑橘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柑橘成本保险计划实施6万亩。
三、保险内容
旱灾、风灾、内涝、冻灾、雹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雨、非检疫性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地震除外)。
四、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柑橘树死亡或者折枝、落花、落叶、落果、萎蔫等情况导致保险柑橘减产的,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旱灾、风灾、内涝、冻灾、雹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雨、非检疫性病虫害等自然灾害。
由于人为的故意破坏、管理不善、行政行为、司法行为、战争、军事行动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
五、保险期限
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六、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费
柑橘成本保险金额1000元/亩、保险费率2%、保费20元/亩。
七、保费补贴比例
柑橘成本保险保费由市级财政补助50%、区财政补助20%、种植业主承担30%。
对脱贫户、监测户在市级财政承担保费比例的基础上,再补助总保费的5%。
八、承保、理赔流程
保险柑橘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款=每亩保险金额×受损面积×赔付比例
受损面积=种植面积×受损率
受损率为单位面积受损株数/单位面积种植株数,可采用抽样法确定。
赔付比例由投保柑橘受损程度确定:
(一)柑橘树死亡的,赔付比例为100%。
(二)折枝、落花、落叶、落果、萎蔫等情况按照轻度、中度、重度三个受灾级别评价,确定相应的赔付比例,两种或两种以上症状造成的损失按照最严重的受灾级别赔付,不累加赔付。
1.折枝
受灾级别 |
损失情况 |
赔付比例 |
轻度 |
其树枝折断比例占整棵树30%以下,对其产量影响较小。 |
1%-10% |
中度 |
其树枝折断比例占整棵树30%-60%,对其产量影响较大。 |
10%-30% |
重度 |
其树枝折断比例占整棵树60%-100%,已严重影响了其生长和产量。 |
30%-50% |
2.落花、落叶、落果
受灾级别 |
损失情况 |
赔付比例 |
轻度 |
10%-30%花掉落;10%-20%叶片掉落;10%-30%的果掉落。 |
1%-5% |
中度 |
30%-50%花掉落;20%-30%叶片掉落;30%-50%的果掉落。 |
5%-25% |
重度 |
50%以上花掉落;30%以上叶片掉落;50%以上的果掉落。 |
25%-50% |
3.萎蔫
受灾级别 |
损失情况 |
赔付比例 |
轻度 |
其嫩叶片卷曲,傍晚或清晨能及时恢复的,对树体影响不大。 |
0 |
中度 |
其叶片卷曲,傍晚或清晨不能及时恢复的,对树体生长造成一定影响。 |
0-20% |
重度 |
其整树叶片卷曲,果子皱缩失水,枝条失水,严重影响其生长和产量。 |
20%-50% |
保险责任期限内,如有多次理赔,每亩累计理赔金额不得超过每亩保险金额。
保险柑橘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一时难以确定损失时,由区级以上农业技术部门鉴定或设立一个月的观察期,以鉴定结论或观察期后的定损结论为依据。
保险人接到投保人受灾报案电话后,保险人应及时组织查勘定损专家组在24小时内到达受灾现场查勘定损。
附件3-12:
万州区2025年山羊保险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险对象
在我区选择山羊存栏量100只(含)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户进行山羊保险。存栏量100只以下养殖户可以乡(镇)、村(组)为单位集体统一组织据实投保。
三、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羊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羊”),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羊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一)投保的羊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
(二)羊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
(三)羊按所在地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必须佩戴国家规定的畜禽标识。
山羊保险计划实施1万只。
四、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羊在保险单约定的养殖地点内死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冰雹、地震、冻灾;
(三)山体滑坡、泥石流;
(四)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口蹄疫、羊快疫、羔羊痢疾、羔羊腹泻、羊流感、羊痘、羊口疮、羊肠毒血症、羊猝疽等。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上列第五项中列明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羊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五、保险期限
山羊保险期间为8个月,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六、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费
每只山羊保险金额为500元,费率为6%,保险费30元/只。
七、保费补贴比例
市级财政承担40%,区县级财政承担30%,投保企业(业主)承担30%。
八、承保、理赔流程
(一)签单承保
1.核实投保对象和数量。
保险公司做好保险表册资料的印制。保险人员到各镇(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了解辖区山羊养殖信息,会同镇乡(街道)工作人员开展保险工作,对保险内容真实性负责。
(1)审核山羊是否伤残,有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是否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记录是否齐全。
(2)检查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佩戴的防疫标识。对于无佩戴规定标识与标识不符的山羊,一律不予承保。
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保。
(二)保费收缴和规范出单。
保费的缴付:养殖户根据符合承保条件的山羊数量,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自付部分。同时养殖户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保险承保机构建立山羊养殖保险自缴保费“见费出单”制度,直接上交承办保险公司或在当地银行汇入承保公司指定的账户。承保公司凭缴款凭证或汇款银行转账的存根,以及承保清册,出具正式保险凭证。保险凭证要通俗易懂,应载明投保山羊的保单号、养殖场详细位置、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区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和数额、报案电话等信息。
(三)保险理赔
1.报案处理。保险山羊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时,业主应在24小时以内拨打承保公司热线电话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根据案情可采取自查或委托查勘方式进行查勘。查勘人员应在接案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的承保机构理赔人员应与养殖业主进行电话联系处理相关事宜),对损失进行确认,查明受损原因、收集图片信息、核定受损数量,监督无害化处理。并将结果交与养殖业主签字确认,并出具现场勘验单。如发生山羊重大灾害或重大疑难案件时,应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承保保险公司会同所在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协调查勘定损情况。
3.赔偿处理。
发生保险事故,赔偿金额计算如下:
赔偿金额=每头保险金额×实际死亡数量×不同阶段赔偿比例
发生扑杀事故,赔偿金额计算如下:
赔偿金额=(每头保险金额-每头羊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实际死亡数量×不同阶段赔偿比例
不同阶段赔偿比例
每只保险山羊尸重 |
每只最高赔偿比例 |
金额 |
10kg(不含)-20kg(含) |
40% |
200 |
20kg(不含)-25kg(含) |
60% |
300 |
25kg(不含)-30kg(含) |
80% |
400 |
30kg(不含)以上 |
100% |
500 |
4.理赔公示。承保公司对投保山羊理赔后,应在养殖场所在各镇(乡)、涉农街道办事处或村社定期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严禁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损害养殖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严禁弄虚作假骗保、骗险、骗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3-13:
万州区2025年家禽保险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险对象
万州区所辖乡镇范围内存栏量肉鸡、蛋(种)鸡在1000只(含)以上的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的所有养殖场主。未达到此规模的可以通过龙头企业、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或合作社统一参保。
三、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禽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家禽”),投保人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家禽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一)投保的家禽品种必须在当地饲养1年以上(含);
(二)家禽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
(三)家禽按所在地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
家禽保险计划实施200万只。
四、保险责任
(一)疾病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家禽在保险单约定的养殖地点内死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禽流感、禽霍乱、鸡新城疫、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瘟、鸭瘟、鸭浆膜炎、鸭病毒性肝炎、鸭霉菌性疾病、鸭大肠杆菌、鸭沙门氏菌、鸭巴氏杆菌、鸭球虫病、小鹅瘟、鹅副粘病毒病、雏鹅感冒、雏鹅脱水疾病。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列明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家禽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二)附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家禽在保险单约定的养殖地点内死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
2.雷电、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冰雹、地震、冻灾;
3.山体滑坡、泥石流;
4.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五、保险期限
1.按年饲养量投保的,蛋鸡保险期限为一年,肉鸡保险期限为半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2.按出栏批次投保的,蛋鸡保险期限为一年,肉鸡保险期限为半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六、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费
家禽(蛋、肉鸡)保险金额为20元,费率为6%,保费1.2元/只。
七、保费补贴比例
市级财政承担40%,区级财政承担30%,投保企业(业主)承担30%。
八、承保、理赔流程
(一)承保
保险人员到各镇乡(涉农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了解辖区家禽养殖信息,会同镇乡(涉农街道)工作人员开展保险工作,对保险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签单工作
保险承保机构建立家禽养殖保险自缴保费见费出单制度,参与单位或个人要保管好家禽保险单证。投保人(户)直接上交承办保险公司或在当地银行汇入承保公司指定的账户。承保公司凭缴款凭证或汇款银行转账的存根,以及承保清册,出具正式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要通俗易懂,应载明投保家禽的保单号、养殖场详细位置、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区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和数额、报案电话等信息。
(三)理赔流程
1.报案处理
当保险家禽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时,业主应在24小时以内拨打承保公司热线电话报案。
2.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根据案情可采取自查或委托查勘方式进行查勘。查勘人员应在接案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的,承保机构理赔人员应与养殖业主进行电话联系处理相关事宜),对损失进行确认,查明受损原因、收集图片信息、核定受损数量、监督无害化处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赔偿资料准备工作,结果交与养殖业主签字确认,并出具现场勘验单。如发生家禽重大灾害或存在较大分歧时,应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承保保险公司会同所在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协调查勘定损情况。
3.赔偿处理
(1)免赔率
家禽(肉鸡)保险相对免赔及绝对免赔率为:每次保险事故中,死亡数量相对免赔率为[实际存栏数5000只(不含)以下3%、5000-10000只(不含)2%、10000只以上1%]。每次病理死亡周期为72小时,超过部分按第二次事故计算。
家禽(蛋鸡)保险相对免赔及绝对免赔率为:每次保险事故中,死亡数量相对免赔率为[实际存栏数5000只(不含)以下3%、5000-10000只(不含)2%、10000只以上1%]。每次病理死亡周期为72小时,超过部分按第二次事故计算。
(2)赔付标准
在保险期限内,家禽(肉鸡)死亡按照以下尸重进行赔付:
0.25公斤-0.5公斤(不含),每只最高赔偿比例为30%,每只最高赔 偿金额为6元;
0.5公斤(含)-1.0公斤(不含),每只最高赔偿比例为50%,每只最高赔偿金额为10元;
1.0公斤(含)-1.5公斤(不含),每只最高赔偿比例为70%,每只最高赔偿金额为14元;
1.5公斤(含)以上,每只最高赔偿比例为100%,每只最高赔偿金额为20元;
在保险期限内,家禽(蛋鸡)死亡按照20元/只进行赔付。
4.理赔公示
保险公司应将承保理赔情况在各镇(乡)、涉农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
附件3-14:
万州区2025年李子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险标的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李子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统称“保险李子”),投保人(我区种植李子的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散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投保)应将符合下述条件的李子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一)整地块连片种植;
(二)能够清晰确定地块界限、标明具体位置;
(三)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果树种植监管部门规定的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四)生长和管理正常的结果树;
(五)种植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六)种植面积在2亩(含)以上。
李子保险实施计划1万亩。
三、保险内容
旱灾、风灾、内涝、冻灾、雹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雨、非检疫性病虫害、草鼠害。
四、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李子树死亡或者落果、裂果、果实损伤等情况导致保险李子减产的,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旱灾、风灾、内涝、冻灾、雹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暴雨、非检疫性病虫害、草鼠害。
由于人为的故意破坏、管理不善(如投保人不采取避雨栽培措施因暴雨导致裂口落果;药害导致落果;施肥烧根导致落果;第一次落果,开花后29天左右,主要是因为授粉受精不良;第二次落果,在第一次落果后21天左右,主要是因为营养不良等)、行政行为、司法行为、战争、军事行动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
五、保险期限
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六、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
保险李子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保险李子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按照“保成本、广覆盖”的原则,约定李子保险金额1200元/亩(其中李子果实保险金额360元/亩、李子树保险金额840元/亩)、保险费率5%、保费60元/亩。
七、保费补贴比例
市级财政承担40%,区县级财政承担30%,投保企业(业主)承担30%。
八、赔偿处理
(一)保险李子果实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李子果实保险金额(360元/亩)×受损面积(亩)×损失率×不同生长期赔付比例
损失率=单位面积平均果实损失数量/当期单位面积平均果实数量
损失率≥5%时,按实际损失率、按赔偿金额计算公式计算赔偿金额。
李子果实不同生长期赔付比例
生长期 |
赔付比例 |
坐果期 |
10% |
果实发育期 |
45% |
果实成熟期 |
100% |
已采摘部分果品的果园,在计算赔款时按照采摘部分占保险金额的比例相应扣除。
在发生损失后难以立即确定损失率的情况下,实行两次定损。第一次定损先将灾情和初步定损结果记录在案,经一定时间观察期后二次定损,以确定损失程度。
(二)保险李子树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李子树保险金额(840元/亩)×李子树死亡面积(亩)×赔付比例
赔付比例100%,按50株计算为1亩;树死亡,只赔偿树死亡损失,不赔偿果实损失。
(三)保险责任期限内,如有多次理赔,每亩累计理赔金额不得超过约定的每亩最高赔偿金额。
保险人接到投保人受灾报案电话后,保险人应及时组织查勘定损理赔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受灾现场查勘定损。
如理赔出现争议时,由区经济作物发展中心牵头,组织粉黛脆李协会、青脆李协会、保险公司、投保人所在地农服中心、投保人共同查勘定损。
附件3-15:
万州区2025年柑橘(柠檬)种植综合收益保险保险工作
实施方案
(方案未经财政、农业农村委、金融监管局三家及镇乡商定,暂缓实施)
一、保障对象
(一)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种植规模50亩以上,田间管理好、生长正常、种植技术规范的柠檬;散户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本村(组)种植户集体投保。
(二)保险品种为柠檬,挂果且树龄在3年以上。
政策性柑橘(柠檬)种植综合收益保险实施计划5万亩。
二、保险责任
(一)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冻灾、风灾、旱灾、洪涝(政府行蓄洪除外)、雹灾等自然灾害;
(二)非检疫性病虫害原因引起的柠檬产量减少;
(三)约定采价期柠檬价格下跌造成实际收入低于约定收入,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三、保险标准
(一)保险柠檬的每亩保险金额即为每亩约定收入,参照保险柠檬目标价格和目标产量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每亩保险金额(元)=目标价格(元/公斤)×目标产量(公斤/亩)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元)×保险面积(亩)
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每亩保险金额为:2400元/亩。
(二)目标产量:目标产量根据国家统计局万州调查队认定的近3年柠檬每亩实际产量的平均数确定(四舍五入取百位整数),为600公斤。
(三)目标价格:根据近三年柠檬目标价格为4元/公斤。
四、保费费率、保险费及财政补贴
(一)保险费率为6%。
(二)按照保障性和适度性相平衡的原则,柠檬保险金额为2400元/亩,保险费为144元/亩。
(三)财政补贴70%,投保企业(农户)承担30%。
五、保险期限及采价期
保险期限为起保之日至约定采价期结束时止。约定采价期最短不少于90天。
六、理赔处理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柠檬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保险柠檬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Σ每亩赔偿金额
每亩赔偿金额=MAX[(每亩保险金额-实际价格×实际产量)×赔付系数,0]
实际产量=MIN[实际产量,目标产量×1.1]
赔付系数
价差范围(元/公斤) |
赔付比例 |
0.99及以下 |
25% |
1-1.99 |
50% |
2及以上 |
100% |
价差范围=目标价格-实际价格
实际产量/实际价格:具体采集办法由区经作中心制定,采集工作由所涉本险种镇乡(街道)自行实施,采集结束后,镇乡(街道)将实际产量/实际价格报送区经作中心,区经作中心按各镇乡(街道)投保面积权重计算全区实际价格及实际产量,区农业农村委审定后发布。
附件3-16:
万州区2025年仔猪(无害化)保险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保险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养殖场(户)可作为仔猪保险的保险对象:
(1)对符合投保条件的能繁母猪全部投保;
(2)自出生,体长在70cm(不含)以内或体重在30Kg(不含)以下的为仔猪。
(3)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含)以上的养殖场(户)单独投保;能繁母猪存栏量3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可以乡(镇)、村(组)为单位集体统一投保;
(4)管理制度健全、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
(5)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行洪区。
三、保险标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仔猪可作为保险标的:
(1)必须整窝投保;
(2)仔猪保险计划实施85万头。
四、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一)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仔猪死亡,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疾病、疫病;
(2)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
(3)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仔猪死亡,保险机构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二)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机构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
(2)政府扑杀行为以外的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保险仔猪未按强制免疫程序接种;
(4)保险仔猪因疾病、疫病死亡且不能确认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保险机构也不负责赔偿;
(5)其他不属于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机构也不负责赔偿;
(6)怀孕母猪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死胎、畸形胎和木乃伊胎等。
五、保险金额、保险费及补贴标准
(一)保险金额、保险费
每头仔猪保险金额为250元,保险费率6%,保费为每头15元。
(二)补贴标准
市财政补贴40%,区财政补贴30%,养殖业主承担30%。
六、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1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七、保险数量
保险数量以保险期初能繁母猪实际存栏数量乘以25进行确认(即以每头能繁母猪一年产活仔数25头为计算基数),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八、承保、理赔流程
(一)承保
保险人员到镇乡、涉农街道了解本辖区生猪养殖信息,会同镇乡、涉农街道负责育肥猪生产成本保险的工作人员开展保险工作,对保险内容真实性负责。
1.审核生猪是否伤残,有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是否按区畜牧防疫部门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记录是否齐全。
2.检查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佩戴的防疫标识。对于无佩戴规定标识与标识不符的生猪,一律不予承保。
(二)签单工作
保险承保机构建立生猪养殖保险自缴保费见费出单制度,参与单位或个人要保管好育肥猪生产成本保险单证。投保人(户)直接上交承办保险公司或在当地银行汇入承保公司指定的账户。承保公司凭缴款凭证或汇款银行转账的存根,以及承保清册,出具正式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要通俗易懂,应载明投保生猪的保单号、养殖场详细位置、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区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和数额、报案电话等信息。
(三)理赔流程
1.报案处理
当保险仔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失时,并且达到一定数量(大于等于90头),业主应在24小时以内在重庆市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申请无害化处理,或拨打承保公司热线电话报案。若养殖场每月无害化处理体量达不到相关数量时,原则上每隔15天需在重庆市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申请一次无害化处理。
2.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根据案情可采取自查或委托查勘方式进行查勘。查勘人员应在接案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的,承保机构理赔人员应与养殖业主进行电话联系处理相关事宜),对损失进行确认,查明受损原因、收集图片信息、核定受损数量、监督无害化处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赔偿资料准备工作,结果交与养殖业主签字确认,出具现场勘验单。如发生生猪重大灾害或存在较大分歧时,应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承保保险公司会同所在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协调查勘定损情况。
3.赔偿处理方式
保险仔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待无害化处理后15个工作日内,保险机构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发生保险责任第(1)(2)(3)项列明的事故且可以确定损失数量和保险仔猪尸重/尸长的:
每头仔猪赔偿金额=∑不同尸长范围每头保险仔猪赔偿金额
不同尸重/尸长范围每头保险仔猪赔偿金额以不超过每头保险金额为限。当赔偿出现争议时,以尸重对应的赔偿金额为准。
不同尸重/尸长范围每头保险仔猪赔偿金额及无害化处理补助金额
尸重 |
尸长 |
每头赔偿金额 |
无害化处理补助金额 |
2.5kg以下 |
25cm以下 |
30元 |
20元 |
2.5kg(含)-10kg(不含) |
25cm(含)-40cm(不含) |
80元 |
30元 |
10kg(含)-20kg(不含) |
40cm(含)-55cm(不含) |
150元 |
50元 |
20kg(含)-30kg(不含) |
55cm(含)-70cm(不含) |
250元 |
备注:尸长是指病死猪从后耳根至尾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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